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员 管
丰乐中学 2017 年春季学期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
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 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依照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
织 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的 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 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
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 定期组织有关管
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全知识、食品安 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 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 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定期考核, 不合格
者 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 培
训 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 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 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
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
具体围
包括: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 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工作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
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 在体检过程中, 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 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食堂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 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 到本店制定的市
卫 生防疫站进行体检, 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围包括料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以及肺结核、 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 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
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 能上岗工作。
4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食堂管理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的
健康证,并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 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为保证健康证合
格 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 安排工作到指定防疫站进行统一年 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患有传染性
疾 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工作人员在职工 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 如果属于暂时性的, 管理组应安排 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 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 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管理员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 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 并对违规 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工作人员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
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 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 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
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一旦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 头痛、化浓性皮炎、 腹泻等症状, 要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待病痊愈后经 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 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三、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
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 题及时纠正。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洗手制度
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
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做到个 人卫生整洁。
二、仪容仪表整洁、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
耳环、手表,不涂指甲油。 男不留长发, 女发不披肩, 化装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参加各岗位接触食品 (原料) 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实向卫生管理员汇报自己的健康状况。
五、凡患有 5 种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
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凡出现腹痛、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肿痛,耳、眼、鼻溢 液、发热、呕吐、黄疸等症状时 ,及时停止制售食品工作,进行治疗, 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岗位工作, 患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疾病如流涎症、牛皮癣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作。
六、制售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
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后、上厕所后必须洗手。
七、加工食品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
如抓头发、剪指甲、抠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 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与卫生知识,熟练掌握
本岗位卫生规、卫生标准与要求,自觉的抵制、揭露、检举违反《食 品卫生法》的各类行为。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
事 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 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 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 、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并装裱上墙贴在相
应 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 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部检查管理 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 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 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 、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 组织贯彻落实管
理 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 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
理 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 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采用全面检查、
抽 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 实行层层监管, 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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