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49集

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49集

2024-01-1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49集

公元前206年 乙未 汉高帝 元年

【原文】冬,十月,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①,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降,杀之不祥。”乃以属吏。

【白话】冬季,十月,刘邦率军抵达霸上。秦王子婴乘坐素车白马,颈上系着绳子,封存皇帝的玉玺和符节,在轵道旁向刘邦投降。众将领中有人主张杀掉秦王子婴。刘邦道:“当初怀王之所以派我西征,就是因为我能够宽容。况且人家已经投降,再杀掉他是不吉利的。”于是将子婴交给主管官员。

【姚注】

① 《史记·秦始皇本纪》之集解注:应劭曰:组者,天子黻也。系颈者,言欲自杀也。素车白马,丧人之服也。

【原文】贾谊论曰: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①,百有余年,然后以六合为家,殽、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堕②,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谊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白话】贾谊评论道:秦国凭借一点点地盘而获取万乘之国的权势,令分处八州而与地位相等的诸侯前来朝贡,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一百多年了。然后把天下视为自己的家产,把崤山和函谷关设为宫殿。想不到只因为有一个人发难,就导致七庙被毁,自身也死于他人之手,成为全天下的笑柄,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秦国不施仁义,从而导致攻守的形势发生了逆转啊!

【姚注】

① 按《尚书·禹贡》的记载,天下共分为九州,分别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秦国地处雍州,各诸侯国分处在其余八州。

② 七庙:《礼记·王制》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

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依古代宗庙制度,始祖居于正中,左边依次为二世、四世、六世,右边依次为三世、五世、七世。

【姚论】

贾谊认为秦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不施仁义才导致攻守异势,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众所周知,秦国之所以能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以致“招八州而朝同列”,靠的就是商鞅变法。可商鞅作为法家的领军人物,最厌恶的就是儒家的“仁义”,他曾直截了当地将“仁义”列作误国的“六虱”之一。显然,秦国绝不是因为仁义才能够对六国发动兼并战争,而最终灭亡秦国的,无论是陈胜、吴广,还是项羽、刘邦,也都与仁义没有多少关联。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完全废除分封建国的做法,全面推行郡县制。他将天下划分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地方调整,又增加到四十余郡。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叫作郡守,此外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郡尉和掌管监察考核的监御史,均由中央直接任命。每个郡下辖多个县,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叫做县令或县长(大县为县令,小县为县长),同样是由中央任命,负责本县的财政、司法、诉讼、兵役等治理工作,郡守每年都会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县令、县长的工作予以考察。郡县首长的任命升迁不是从世袭得来,而是根据各级考察报告由中央直接任命,这样既避免了分封制下的地方实力坐大,也保证了中央行政命令的顺利实施。

全面推行郡县制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最重要的战略决策,之后所有的功过得失皆是由此战略而引发。从长期来看,废分封而立郡县无疑是符合历史潮流的,“百代都行秦政法”也证明了秦始皇当年的高瞻远瞩。可是就具体执行而言,秦始皇实在是太过操切了。这就好比企业并购新公司后,立刻将本公司的管理模式强行复制到被并购企业,以期能够迅速获得协同效益。可是这种完全不考虑被并购企业具体情况和文化差异的简单粗暴做法,势必会导致管理成本激增。秦始皇南平百越,北击匈奴,表面上是扩大市场份额的开疆拓土,可这却并不能真的为秦朝带来价值提升。

先说百越。百越是当时位于南方的古老族群,分布广泛,支系繁多,互不统属,但都称为“越人”。其中,分布在今天浙江绍兴一带的越人称为“于越”,分布在今天浙江温州一带的越人称为“东越”,分布在今天福建福州一带的越人称为“闽越”,分布在今天广东一带的称为“南越”,分布在今天广西一带的称为“骆越”。著名的越王勾践就是于越的领袖,他在巅峰时期曾控制于越、吴越和闽越,之后灭掉吴国,进军江淮,一度称霸中原。战国中期,越国为楚所灭,于越、东越、和闽越都并入楚国的势力范围。至于五岭以南的南越和骆越,则已于战国初期为在楚国主持变法的吴起所平定,也纳入楚国的势力范围。楚国平定百越后,并没有对其实施直接管理,而是给予越人高度自治权,只是要求各部落首领“服朝”而已。楚国为秦所灭后,百越并没有继续“服朝”于秦,而是对秦采取敌视和反抗的态度,从而引发了秦越战争。王翦灭楚时曾经平定于越,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又派尉屠睢率领五十万大军兵分五路平定百越,结果只在东越和闽越取得胜利,却在南越和骆越陷入旷日持久的苦战,主帅尉屠睢也在战争中丧生。由于路远山高,这五十万大军直至秦朝灭亡都未能参加中原战场。如此巨大的投入却未能换来半点回报,不能不说是大秦帝国的重大失策,而之所以会导致这种局面的出现,原因还是在于已经习惯了楚国分封制管理的百越,无法接受秦朝的郡县制。倘若秦朝在灭楚初期沿袭故楚的管理模式,则这五十万大军就可以腾出手来镇压山东六国的反抗,历史就又是另外一副局面了。

再说匈奴。匈奴是当时位于北方的游牧民族,自战国中期开始不断南下侵扰燕、赵、秦等国的边境。尤其是在头曼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各部落联盟日益团结,军事和经济实力大为增强,而中原各国正因秦始皇的统一战争无暇北顾,更使得匈奴势力愈发强盛。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对匈作战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最终,秦始皇派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取得了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迫使匈奴北撤七百余里。然而,匈奴终究是行动飘忽的游牧民族,眼下虽然败逃,可一旦有机可乘还是会卷土重来。于是,秦始皇采取重兵驻防、徙民实边、修筑长城和驰道等方略来巩固边防。以积极防御的思维经营北部边防这固然

没错,可是秦始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确实超乎了王朝所能承担之负荷。

其实,秦始皇原本是不需要这么辛苦的。当初,赵国在经历长平之战的毁灭性打击之后,且西边一直有强秦侵袭的背景之下,尚且能由李牧领兵二十万重创匈奴,歼灭匈奴骑兵十余万,致使匈奴骑兵在此后的十多年间不敢靠近赵国边境,可见赵国在常年的对匈作战中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低成本防御办法。倘若秦始皇能够将皇子分封至燕赵而沿袭燕赵的管理体制,试想,蒙恬的将才不逊于李牧,秦军的战斗力不弱于赵军,数量上蒙恬的三十万还超过李牧的二十万,更兼后方不再有顾虑和掣肘,秦、燕、赵可以协同作战,抵御匈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惜秦始皇打心眼里看不起分封制,也看不起山东六国,一心要快速推行自己的郡县制。结果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军事上的辉煌战果,却为此付出了极高的管理成本,甚至惹来意想不到的灾祸。譬如实行分封制的话,那么燕赵就只会在本地征兵,而不存在将原本位于楚地的陈胜、吴广征发到渔阳戍边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陈胜、吴广因为赶不上日期而被迫造反的问题了。秦始皇万万没有想到,是他亲手培养了自己的掘墓人。胡亥继位后,既不具备乃父之强项,又不能匡正乃父之过失,反而在军国大事上不停自残,遂最终导致秦朝二世而亡。

【原文】沛公西入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府图籍藏之,以此沛公得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沛公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樊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将为富家翁耶?凡此奢丽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愿急还霸上,无留宫中!”沛公不听。张良曰:“秦为无道,故沛公得至此。夫为天下除残贼,宜缟素为资①。今始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所虐’。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愿沛公听樊哙言!”沛公乃还军霸上。

【白话】刘邦军向西进入咸阳,众将领都争相奔往秦朝储藏金帛财物的府库抢夺瓜分,唯独萧何首先进入秦朝丞相府,将图书户籍等资料收藏起来,由此刘邦得以全面了解天下的山川险要、户口多少和

强弱分布。刘邦看到秦王朝的宫室、帷帐、狗马、宝器以及数以千计的女子,有意要留在皇宫中居住。樊哙劝谏道:“沛公您是想拥有天下,还是只想做个富翁?就是这些奢侈华丽之物,导致秦朝灭亡的,您要它们有什么用呀!希望您能尽快返回霸上,不要滞留在宫中!”刘邦不听。张良道:“就是秦朝无道,所以您才能够来到这里。为天下铲除残贼之人,是应该身穿缟素的。现在我们刚入秦都,就安享其乐,这正是人们所说的'助桀为虐’。况且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望您能听取樊哙的劝告!”刘邦于是率军返回霸上。

【姚注】

① 缟素:丧服,取吊民伐罪之意。《孟子·梁惠王下》记:“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

【原文】十一月,沛公悉召诸县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民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白话】十一月,刘邦将各县的父老、豪杰全都召集起来,对他们道:“父老们遭受秦法烦苛的苦痛已经很久了!我与各路诸侯约定,先入关中者为王,据此就该由我来在关中称王。我现在与父老们约法三章: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和偷盗者抵罪。除此之外,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众官员和百姓皆保持不变,一切如故。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为了替父老们除害,而不是来欺凌你们的,请你们不要害怕!况且我现在还军霸上,就是为等各路诸侯到来而制定法令约束。”于是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巡行各县、乡、邑,向百姓们发布告谕。秦地的百姓大喜,争相拿着牛、羊、酒食来犒劳刘邦军的士兵。刘邦又辞让不受,道:“仓库中的粮食还很多,并不缺乏,不想让百姓们破费。”百姓们于是更加高兴,唯恐刘邦不做秦王。

【姚论】

刘邦进入关中后与秦人约法三章,获得了关中百姓的热烈拥戴,以致“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可事实上,这三章约法只是临时性措施,根本就没有真正实施过。约法三章发生的时间是在前206年十一月,到十二月项羽就进入关中了。而在刘邦平定天下后,也没有真的施行当初的约法三章。《汉书·高帝纪》上记载“(高祖)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可见刘邦最初的“作三章之约”只是为顺应当时的民心而已,天下既定之后就命萧何重新制定法令了。

《汉书·刑法志》上记载:“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这段话就说得更清楚了,刘邦初入关时作约法三章,之后因三章法不足以防范奸小,遂命萧何在秦法的基础上作《九章律》。

那么,为什么三章法不足以御奸呢?因为它实在是太过简单。即以第一条“杀人者死”而言,无论古今中外,任何成熟的法律体系都不会简单到举凡杀人者皆必定处死,必须还得考察其所杀的对象及杀人的缘由。在《礼记·檀弓》里记载有这样一段对话: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

子夏问孔子道:“对于杀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答道:“睡在草垫子上,以盾牌作为枕头,不与仇人在同一个世界上共存。一旦遇见他,无论是在集市还是在朝堂,立马就要与他拼命搏杀,连回家拿兵器的时间都等不及。”

子夏问:“对于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答:“不和仇人在同一个国家做官。奉国君之命出使到国外,如果遇见仇人,不与他拼命搏杀。”

子夏问:“对于杀害堂兄弟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答:“自己不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直系亲属在报仇,则自己拿着兵器在后面助阵。”

从孔子的答复里我们可以看到,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人,这在儒家的观念里不但是被允许的,甚至是被要求的。因此,儒家绝对不会在不问对象和缘由的前提下就对杀人者处以死刑。至于法家,我们同样可以找到许多杀人者不被处以死刑的证据。

在1975年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一篇叫作《法律答问》,里面记载了大量秦法的案例判决。我们摘取与杀人有关的四则案例如下:

一、士伍甲无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 二、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

三、“擅杀子,黥为城旦舂。其子新生而有怪物其身及不全而杀之,勿罪。”今生子,子身全也,无怪物,直以多子故,不欲其生,即弗举而杀之,何论?为杀子。

四、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 这四则案例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

一、士伍甲没有儿子,以其弟弟的儿子作为后嗣,在一起生活居住,而又擅自将他杀死,应当弃市(在市场中当众处死)。

二、甲主谋派乙盗劫杀人,分到十钱,问乙身高不满六尺,甲应如何论处?答:应处以磔刑。

我们看到,这里只回答了作为主谋的甲的刑责,是裂解身体的磔刑。可是对于实施杀人的乙的刑责,却没有说。尤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乙的身高不满六尺,秦代一尺是23.1厘米,六尺即138.6厘米。换言之,身不满六尺的乙是未成年人,故而他虽然实施杀人,却得以免于刑责,而把刑责加重到教唆杀人的甲的身上。

三、擅自杀死自己的孩子,应该被判处黥刑(脸上刺字涂墨),男的去筑城,女的去舂米。如果孩子刚生下来时身上长有异物,又或者肢体不全,那么将其杀死是不用治罪的。如果新生儿身体完好,也没有长异物,当事人只是因为孩子太多而不愿意新生儿活下来,不加养育就将其杀死,那应该如何论处?答:以杀子罪论处。

四、私家奴婢擅自杀子的,应按城旦的样子施以黥刑,然后交还给主人。

由此可见,作为日后萧何次律令的模板的秦法,也并非是所有杀人者都会被处死。如上文所列举的案例中所列举之未成年人杀人和杀死自己孩子的,则要么一点刑责都不承担,要么只是被判处黥刑,皆罪不至死。既然无论是儒家和法家都不主张凡杀人者皆处死,那么刘邦为什么在进入关中后会突然想到与秦人订立这么一条约法,而秦人又对着这条法令大受欢迎呢?

其实,秦法的弊病不在于残暴,而在于烦苛,使人动辄得咎。譬如《法律答问》上有一则是这样记载的:“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意思是说:有贼人在大街上杀伤人,周围旁观者不去救援的,凡百步之内都要罚交两副铠甲。

又譬如《法律答问》上还有一则是这样记载的:“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意思是说:有贼人进入甲家,将甲杀伤。当时甲当时呼喊了有贼,可是其四邻、里典、伍老都外出不在家,没有听到甲呼喊,问是否应该论罪?答:如果四邻确实不在家,则不应论罪。里典、伍老虽不在家,也仍应论罪。秦时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邻即同伍之人,里典、伍老即管理邻里的官吏。

显然,按照秦法,仅做到自己不作奸犯科是不足以免于责罚的,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制止身边随时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这就是秦法的烦琐严苛之处。因此,刘邦对秦人说的第一句话是:“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刘邦指责秦法的是其烦苛,而并非世人普遍理解的暴虐。刘邦约法三章的精神,也不是要降低刑责,而是要减轻束缚,只要百姓不主动伤害别人,就不会遭受责罚。故而《汉书·刑法志》上说刘邦

约法三章是“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可等到天下既定,就发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遂命萧何重新从秦法中搜集适宜的法令,以制定九章律。

【原文】项羽既定河北,率诸侯兵欲西入关。先是,诸侯吏卒、繇使、屯戍过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章邯以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怨,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又尽诛吾父母妻子,奈何?”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项羽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白话】项羽平定黄河以北的地区后,率领诸侯军准备向西进入关中。在此之前,诸侯军中的官兵、以及因服徭役和做戍卒而经过关中的人,都曾经受到过秦地官兵的无礼对待。待到章邯率秦军投降了诸侯军后,诸侯军的官兵便乘着战胜的威势,把秦军官兵多当作奴隶和俘虏来使唤,随意折辱他们。秦军官兵大多因此而生出怨恨情绪,私下里议论道:“章将军等人欺骗我们投降诸侯军,现在若能攻入关中灭秦,那是最好了。如果不能的话,诸侯军把我们掳掠到东方去,而秦朝又尽杀我们的父母妻子儿女,那可如何是好?”众将领大致听到这些风声后,便报告给项羽。项羽召集黥布、蒲将军商议道:“目前军中还有许多秦军官兵,他们心中并未顺服,倘若到了函谷关前又不听从调遣,必定会导致情势危急。不如现在将他们全部击杀,只与章邯、长史司马欣、都尉董翳入秦。”于是,楚军就连夜在新安(今河南渑池)城南坑杀秦兵二十余万人。

【姚论】

新安坑降卒,是项羽在巨鹿之战后犯下的第二个重大错误。项羽对秦国充满了国仇家恨,所以他对秦军士兵本能就充满憎恶,这是毋庸置疑的。项羽为人激动急躁,所以经常因情绪失控而做出不理智行为,这也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项羽也并非是为私怨而就全然不顾大局的人。要说仇恨,秦军中项羽对谁的仇恨都不会比对章邯的更大,

那可是他的杀叔仇人啊!但是,项羽在军事上已经取得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接受章邯的投降,而且还封章邯为雍王,足见为了大局考虑,他是可以忍下仇恨的。那么,他既然可以忍下对章邯的仇恨,却为什么不能忍下对二十万秦军降卒的仇恨呢?答案是他觉得不需要忍,反正他以后也不会去秦国当王,根本不需要在乎秦国人对他的观感。被项羽留下来统治秦国的是章邯,此人现在看起来还算忠心,可万一他将来背叛自己呢?而且他还那么会打仗,把二十万虎狼之师留给他实在是个威胁。因此,项羽有理由认为,消灭秦军战斗力是符合自己利益的,有利于战后的天下安排。可是,他似乎没有考虑过秦人复仇的事。按照范增的说法,楚怀王只是入秦不反,这就让楚人喊出“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口号。那么,楚人坑杀二十万秦军降卒,难道秦人会善罢甘休吗?在日后的楚汉之争中,数百万关中军民死心塌地跟随刘邦与项羽作殊死搏杀,关中成为刘邦最稳固的大后方,秦人成为刘邦最精锐的主力军,连最终把项羽逼死在乌江边,分尸斩首的也都是秦人。项羽临死前反复强调是天要亡他,可他却从来没有反思过自己坑杀二十万降卒是有违天理,如今死在秦人之手亦是天道好还吗?

项羽之所以会犯下这个致命错误,与他决策过程的草率也是分不开的。这么天大的事情,项羽居然只与英布和蒲将军两员武将商议,却没有任何谋臣发表意见。我们不禁纳闷,范增呢?范增在哪里?为什么不反对?他是默许了项羽的作为,还是从头到尾就被项羽蒙在鼓里?对此,史书没有给出明确记载,但无论是出于何种缘由,都足以说明楚军的决策层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是范增默许项羽坑杀降卒,则说明范增的战略眼光有问题。如果是范增被项羽蒙在鼓里,则说明他与项羽之间的沟通有问题。史书也没有记载范增在事后与项羽有过争论,或者提出什么补救措施,或许在范增看来,还真不觉得项羽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项羽犯下的第三个错误,是没有及时攻入关中。按照怀王之约,“先入定关中者王”,而项羽原本是有机会抢在刘邦前面率先平定关中的。我们来比对刘项两路大军的行程:

前207年六月,章邯与项羽约降,项羽没有接受,而是出兵连败章邯,此时刘邦正在攻打南阳郡。

七月,项羽与章邯在殷墟盟誓,封章邯为雍王,刘邦收降南阳郡守,向武关进发。

八月,项羽在河内整军,刘邦攻破武关。 九月,项羽向函谷关进发,刘邦攻破峣关。

前206年十月,项羽仍在前往函谷关的路上,刘邦进入咸阳城。 十一月,项羽在新安坑杀二十万秦军降卒,刘邦在咸阳城与秦人约法三章。

十二月,项羽终于走到函谷关前,刘邦早已在关中赢得广泛人心。 当前207年七月,刘邦在南阳郡的宛城,到咸阳的直线距离约360公里,项羽在殷墟,到咸阳的直线距离约500公里。仅从表面上看,刘邦距离咸阳更近,可是刘邦在前方还有武关、峣关等诸多关隘需要攻打。项羽虽然距离咸阳更远,但在收降章邯后,一路上已经不再有秦军抵抗。而且刘邦入关必须用步兵、走陆路,而项羽入关既可以用骑兵,也可以顺着黄河走水路。因此,项羽明明是有机会赶在刘邦之前抢先进入咸阳的,可是刘邦只花了三个月就从宛城攻入咸阳,项羽却用了五个月的时间才从殷墟走到函谷关前。倘使项羽在收降章邯后就立刻组建骑兵军团,以章邯、司马欣为前导日夜西行,利用两人的秦军统帅的身份诱骗函谷关守军开门,则项羽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占领关中,又哪里还轮得到刘邦在咸阳约法三章以收买人心呢?更何况,项羽本来就属意由章邯来担任关中王,倘若章邯能够带领诸侯联军率先进入关中,这岂非是名正言顺地应了怀王之约?届时再立刻调兵把守峣关、武关等要塞以阻挡刘邦,静待项羽主力前来,那天下分封时还会有刘邦什么事?可惜的是,项羽在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面前,竟然毫无时间观念,硬是慢悠悠地磨蹭了五个月才来到函谷关前,期间还坑杀了二十万秦军降卒,在秦人心里留下了永远都无法化解的血仇。反观他的对手刘邦,却利用先到的两个月时间,与秦人约法三章,秋毫无犯,以致于“秦人大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随着大秦帝国的覆灭,刘邦和项羽这两个昔日的战友将不可避免

地成为争夺天下的对手。可他俩的起手式,却竟然是有如此的天壤之别。

【原文】或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闻项羽号章邯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征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计,从之。

【白话】有人建议刘邦道:“秦地的富庶十倍于天下,而且地势险要。听说项羽已经封章邯为雍王,打算让他在关中称王。现在如果他来了,您恐怕就不能再拥有此地了。应该立即派兵驻守函谷关,不要让诸侯军入关,进而征召关中的士兵以增强自己的实力,抵御他们。”刘邦觉得此计可行,就照办了。

【原文】已而项羽至关,关门闭,闻沛公已定关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关。十二月,项羽进至戏。沛公左司马曹无伤使人言项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项羽大怒,飨士卒,期旦日击沛公军。当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在新丰鸿门;沛公兵十万,号二十万,在霸上。

【白话】不久,项羽抵达函谷关前,只见关门紧闭。项羽听说刘邦已经平定关中,勃然大怒,派黥布等人攻破函谷关。十二月,项羽进军抵达戏。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派人告诉项羽道:“沛公想要在关中称王,任命子婴为相,把所有的珍宝都据为己有。”希望以此来求得项羽的封赏。项羽闻言大怒,让士兵们饱餐一顿,约定次日清晨攻击刘邦军。当此之时,项羽拥兵四十万,号称百万,驻扎在新丰县的鸿门;刘邦拥兵十万,号称二十万,驻扎在霸上。

【姚论】

这段文字记载了项羽的两次大怒,第一次大怒是在函谷关前,大怒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刘邦率先进入关中,二是刘邦派兵把守函谷关。可仔细一想,这两个理由其实都不太站得住脚。首先,刘邦得以先入关中,原本是项羽磨蹭拖沓的结果,对此我们在前文已有详细分析。其次,就算项羽行事磨蹭拖沓,他也理应派出斥候四处打探军情。刘邦八月就已攻破武关,九月就已攻破峣关,十月就已进入咸阳,这些军事情报项羽本该早就掌握得非常清楚,哪里需要等到十二月率领诸

侯联军走到函谷关前,才仿佛晴天霹雳一般得知此事?再次,刘邦既已先入关中,派兵把守函谷关是必然的,完全合情合理,关键在于刘邦派兵把守函谷关是针对谁。如果不是针对项羽,则项羽即可率领诸侯联军大方入关,如果的确是针对项羽,则项羽正好可以在诸侯联军面前获取确凿证据,为将来讨伐消灭刘邦军赢得正义旗号。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项羽都没有什么好怒的,反而应该大喜才是。说到底,这还是因为项羽在收降章邯后就想当然地认为关中已是囊中之物。天下既已是囊中之物,就不用去做下一步的战略规划,亦无意留心天下大势的发展动态,以至于等到了函谷关前方知刘邦已经入关。项羽自始至终都没有平心静气地去做过深思熟虑,他没有去反思为什么当初自己忽略了刘邦军的动向,现在该如何弥补这项疏失,也没有去调查刘邦率先进入关中后采取了哪些行动,是否获得了秦国百姓的支持。项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认为是自己的玩具被别人抢走了,遂条件反射般地勃然大怒,硬要是把玩具抢回来。然后呢?抢回来之后怎么办?这个玩具应该怎么处理,那个玩具被抢回的人应该怎样安置?项羽的思维始终是一片茫然的。

项羽大怒后,命英布等率军对函谷关发起攻击。不过,函谷关守军却对项羽非常友善,几乎未作抵抗就放他一路畅通直达戏地。怎么知道函谷关守军没有对项羽顽强抵抗呢?因为这场战役持续的时间非常短,短到项羽军已经抵达鸿门安营时,刘邦居然毫不知情。以函谷关地势之险要,刘邦军若是真心抵抗,就算最终挡不住项羽军,也绝对不可能一触即溃,而刘邦也必定是忙着密集调兵前往增援,怎么可能会让项羽瞬间就杀到眼前呢?站在刘邦的角度而言,他当关中王的合法性来自于怀王之约,此刻他正理直气壮地安坐在霸上军营,静等着其他后来者向他这个先来者道贺,又哪里需要在函谷关前与诸侯联军殊死搏斗呢?站在函谷关守军的角度而言,项羽军原本就是他们的战友,一年前还曾经共同对秦作战,现在即便刘项之间有争执,那也是楚人之间的内部矛盾,放项羽入关与刘邦磋商就是了,又哪里需要前线将士在函谷关前决一死战呢?因此,无论是在函谷关前,还是在入关之后,项羽军都没有遭到多少阻挠,甚至还极有可能受到刘邦军

的热情款待,遂使得项羽心中的怒气得以逐渐消退,直到他听曹无伤派来的使者说“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时,项羽才赫然发现,原来刘邦军一路上的友善都是假象,刘邦终究还是要抢他的玩具,于是他再次勃然大怒,一定要灭了刘邦!

我们姑且不讨论项羽的这个决策本身是否正确,单就他的决策流程来看就非常糟糕。如此重要的战略行动,项羽居然既没有和文臣谋划,也没有与武将讨论,更没有与各路诸侯将领商量,只因为他一时愤怒,就拍板定案了。按照这种武断独裁的流程制定下来的决策,必定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不仅决策本身极有可能是错误的,就算决策是正确的,也会因为决策者的情绪发生转变而被迅速推翻。

【原文】范增说项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

【白话】范增建议项羽道:“刘邦住在崤山以东时,贪财又好色。现在进入关中,既不搜取财物,也不宠幸女色,这足以说明此人志向不小。我曾命人观望他的云气,都是龙虎的形状,呈现五彩的颜色,这是天子之气啊!必须立刻发起攻击,不要错过了时机!”

【姚论】

当刘项阵营都沉浸在战友间的袍泽之情时,范增是第一个提出必须置刘邦于死地的人。范增提出必须杀死刘邦的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向来贪财好色的刘邦居然不贪财好色了。对此,范增是看得很准的。当刘邦初入咸阳,见到无数的宫室、帷帐、狗马和宝器,更有美女数千人时,本意是要留下来居住的,这不就是他当年艳羡秦始皇时所说的“大丈夫当如是也”吗?现在终于实现了。樊哙劝他离开秦宫,他不听,直到张良也来劝,刘邦才终于还军霸上。可见,刘邦贪财好色的欲望并没有变化,但他却能够为了大事而克制自己的欲望,这正是范增最忌惮刘邦的地方。反观项羽,一旦稍有不顺心,就勃然大怒,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如此情绪激动的人,如何会是老谋深算的刘邦的对手?因此,范增想杀刘邦的这条理由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他列出的第二条理由就讲不通了,如果说刘邦头上真有什么天子之气,

注定刘邦将来是要当天子的,那又岂是你一个凡人所能杀死的?范增此时已经年过七旬,而项羽才年仅二十六岁,年轻气盛的他是不会听得进范增这种神神鬼鬼的说法的。

后人多因项羽果然败于刘邦之手,故称赞力主击杀刘邦的范增未卜先知。可事实上,范增作为谋士是不合格的,他给项羽的谏言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范增处心积虑想杀刘邦,却始终没能拿出个像样的说法。他如果真是头脑清楚的话,就该及早为项羽制定战后的天下安排,即便大军不能领先刘邦进入关中,至少也应提前通知刘邦开关迎接。倘若刘邦拒不从命,那时项羽出兵讨伐就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各方面都能说得过去。可现在函谷关守军并未作多少抵抗就放诸侯联军入关,范增也就根本没法坐实刘邦有什么过失。难道范增能对外界宣称,他杀刘邦的理由是因为刘邦不贪财,不好色,头上有天子气吗?这样对待先入关中的大功臣,如何能杜悠悠之口,如何能服天下人心?因此,项羽军中会有人提出反对是极其正常的,各诸侯军队也必定会物伤其类。之前在新安坑杀秦军降卒还可说是同仇敌忾地报复,那这次杀刘邦的理由又是什么?难道凡是你们不喜欢的,就都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屠杀吗?更何况,既然项羽曾激于愤怒想杀刘邦,范增就该立即召开军事会议来统筹部署,这样既能严明军纪,统一将令,以免有人通风报信;又能形成集体决策,以免项羽朝令夕改。然而,范增什么都没有做,他只是在项羽已经作出攻打刘邦的决定后,又说些神神鬼鬼的话来作为附和,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