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
1、安全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2、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和流程
安全监理工程流程图
熟悉内外施工环境 (承包方、监理机构) 报审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承包方) 不符合要求完善 仔细审核施工方组织设计及专 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 符合要求 依据上述核准,开展现场安全工作(承包方) 不符合要求整改 检查督促施工方安全工作 (项目监理部) 符合要求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承包方)
3、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1督促业主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3.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3.4审核施工企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3.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3.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3.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8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9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的支付审批。 3.10对五个阶段的安全评定提出审核意见。
3.11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和承建商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月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拟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定期上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
况。
3.12每周监理例会上通报安全监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改不及时或不合格的,向承建商发整改通知单。评价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3.13在每月监理月报中编写安全与文明专栏并报有关部门。 3.14收集、汇总及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完成其他与安全监理有关的工作。 4、安全监理规定
4.1项目监理部必须配备安全监理人员,并编制安全监理措施方案,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4.2负责监督工程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施工管理组织名单。
4.3负责监督工程承包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安全教育的实施。
4.4负责在开工前审核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排水降水方案,严禁野蛮施工。
4.5监督检查施工场地布局管理,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脚手架的搭设。监督承包单位在重要部位、危险部位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夜间警示灯。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栏。
4.6负责审核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保证资料,阶段性的安全检查资料。
4.7负责监督承包单位分别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跟踪整改。把安全施工管理作为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
4.8负责督促承包单位实行硬地化施工,检查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的卫生及安全用电。
4.9负责按程序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5、安全监理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安全监理。 6、安全监理任务、内容和方法
6.1安全监理的任务
(1)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控重点。
(2)在监理部内设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3)定期组织学习,熟悉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6.2安全监理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3)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4)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5)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7)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8)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9)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检查季节性(冬期、雨季、 大风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12)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13)经常检查场容场貌。 6.3安全监理的方法
(1)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4)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5)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7、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7.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7.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7.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7.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7.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9现场必须按要求设围栏或护墙,保证全封闭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建筑施工许可证牌;出入口及危险作业挂安全标志。
7.10按施工平面布置现场,图表、标语、横幅齐全整齐,杂物堆放整洁;电线拉设符合规范;道路、排水畅通;楼层内干净、整齐,无超载堆物。
7.11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按要求堆放整齐, 且位置与施工平面相符;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搅拌机、卷扬机等施工机具应搭设临时操作棚;施工机具使用完工后,及时清洗干净,堆入库;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7.12工地环境卫生,包括尘埃噪声,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卫生,灭害措施,建筑及生活垃圾处理均应按要求达到考评标准。
7.13加强治安与保卫,落实文明施工教育制度,加强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加强员工宿舍管理。
7.14加强消防措施和明火管理措施,宿舍、工棚、厨房、仓库应设置灭火器,现场应配置灭火水管及配件。采购、保管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应按规定办理。
7.15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7.16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事项; 8、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8.1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方案;
8.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详细措施; 8.3根据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建设安全监理详细措施开展安全监
理活动;
8.4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安全监理;
8.5遵循施工企业自评、监理单位核定的程序,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并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书;
8.6完成监理业务后,向项目法人提交项目安全监理资料; 8.7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营业执照》; 《施工许可证》; 《安全资质证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8.8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8.9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土方工程: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模板施工;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高处作业: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起重机: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8.10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8.11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8.12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8.1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14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
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8.1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16具体程序如下:
(1)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处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5)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9、安全监理制度
9.1监理安全检查制度,日日查、周周查、月月查,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9.2建立安全交底制度,层层落实,人人明白干什么怎么干,确保安全操作安全施工;
9.3建立安全监理日记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事宜;
9.4坚持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9.5适时编制监理月报,主送建设单位,并在监理日记中反映出
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
9.6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安全法规、条例及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既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9.7监理机构发现安全生产有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安全责任仍由承包单位承担;
9.8当质量、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监理机构有权作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告建设单位; 10、安全监理要点
10.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定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10.2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和口头和技术交底,工人均应经安全培训,特殊工种需持上岗证。
10.3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工伤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做出报告,建立档案;按要求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大型构件、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
10.4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佩带设置要严格;洞口、坑井
口的防护必须按规定设置。
10.5脚手架的搭设材料的材质和绑扎方法必须符合要求,不允许脚手架钢木、钢竹混合搭设或脚手架搭设单排架,同时在搭设和使用时要加强安全教育。
10.6施工用电要符合标准,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及防护要达到要求;支线架设、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的设置及电熔丝的安装选用均应达到标准。
10.7各种施工机具如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等的防护、使用均应达到规程要求和标准。
10.8与安全有关的隐蔽工程项目,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一律不准覆盖和进行下道工序,如在监理人员验收前已经覆盖,监理人员有权不签认或要求对其剥露或开孔,重新覆盖或修复的一切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
10.9属于安全方面的验收项目,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10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10.1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 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10.12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有权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13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出现安全事故时。 11、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1.1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安全生产控制
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电焊(气焊)工、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2)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高处作业防护、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2)监督整改
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
3)检查现场施工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4)掌握气象资料
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5)增强安全防护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主要管理工作来抓。强化承建商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常识教育,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再上岗操作。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则规范,并在施工中抓好落实。
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劳防用品,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
车辆在工地运输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施工现场沟、槽、坑、井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6)防火管理
加强防火意识。仓库及料场设置灭火器,并设置醒目的标志。油罐等易然危险品储存处严禁带火种入内,并安排人员值班。
承建商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重要部位(木工、油漆间、仓库、宿舍、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设置好消防给水系统,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生产、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无火险隐患。宿舍内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用灯具取暖烘物,电线不得
乱拉乱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措施
工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明确管理及维修人员的职责和管理范围。 电力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处理触电者的紧急救护的能力。 使用电动工具的人员,要戴绝缘手套。在潮湿现场作业,要穿绝缘鞋。手持电动工具要装安全防护罩。使用时不得用手触刃具、磨具、砂轮等,要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施工现场用高、低压线路,严格按照电力线路标准操作规程、规范。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所有电闸应有门、有锁、有防雨盖板,有危险标志。
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全部采用标准规格,熔丝搭配合理,人走上锁,进出电缆整齐有序。机电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扯乱动机电设备。
施工用电、管线的安装符合规定,排列整齐,禁止任意拉线、接电。夜间施工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雨天时,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覆盖,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支线架设: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过道电线采用硬质护套管理地并作标记。
室外支线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
现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有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架空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线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8)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根据该项目部所需工种,制订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事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操作,并对各种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检查、保养,以确保人机安全、正常生产。
严格要求机械操作人员一丝不苟地按操作规程操作,坚决杜绝违章驾驶和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9)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首先从工序及工艺要求上选择安排适于夜间施工的工作,夜间主要安排回填土压实,土方外排等,沟槽下管等。
做好夜间施工照明措施。
要增设专职夜间施工安全员,确保夜间施工安全并对夜间施工人员、司机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各夜间施工段设专人负责,确保施工质量。安排好夜间施工值班表,项目成员通讯工具夜间正常运行,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施工中产生的沟、井、槽、坑应设置分隔设施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分隔设施做到连续、稳固。如遇恶劣天气应设专人值班,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控制使用强噪声、强振动的施工机具,防止扰民。22点以后禁止使用电锯、电刨、混凝土振捣器等强噪声施工机具。如确因工期或施工技术要求夜间施工的,承建商应会同建设单位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告知周边单位、居民。
(3)安全检查用表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实减 得 分分数 数
1 安责 全任 生制 产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10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2 目标管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分 10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 10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保证 项目 施工 组设 计 3 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10
5 安 全 检 查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10 期完成扣5分
6 安全 教育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 2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分
7 一 般 项 目 8
班前安全活动 10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0
9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10分 工伤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事故10 处理
10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安全的,扣5分 10 标志 100
检查项目合计
(4)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案 1)指导思想
为保证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各单位实际,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预案”)。
2)基本内容
“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建筑工地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设备的情况;建筑材料的名称及正常储量;职工三班的分部人数;建筑工地占地面积及周边纵向、横向距离;距建筑工地外500米、1000米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工矿企事业单位及人数);气象状况。
指挥机构的设备和职责。 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预防事故的措施。 事故处置。 工程抢修抢险。 现场医疗救护。 紧急安全疏散。 3)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同时还应制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时,尽力降低危害程度的措施。
4)事故处置
处置方案。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洪水、塌方、多人中毒、燃烧、爆炸、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先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等。
处理程序。指挥部应制定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时,第一步先做什么,第二步应做什么,第三步再做什么,都有明确规定。做到临危不乱,正确指挥。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的危险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5)紧急安全疏散
在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对工地内外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在最高建筑物上应设立“风向标”。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事故,做出具体规定。当紧急事件威胁到工地范围外人员(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6)有关规定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制度。每月由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例会制度。每季度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组成员和个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2、工程安全控制的承诺
1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
12.2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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