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2 2-1 2-2 2-3 2-4 2-5 3 4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5-10 5-11 5-12 操作规程名称 土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桥梁施工“四大工种” 安全操作规程 总 则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做好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桩基施工 一般规定 桩机、设备安全、拆卸与迁移 桩位放样 埋设护筒 插打混凝土预制桩 钻进成孔 人工挖孔(一) 人工挖孔(二) 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桩基施工机械的一般规定 套管钻机 定向钻机 页码 1 3 3 4 11 14 18 22 24 31 31 33 34 34 35 35 37 39 41 42 44 47 序号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6 6-1 6-2 6-3 6-4 6-5 6-6 7 7-1 7-2 7-3 7-4 7-5 7-6 操作规程名称 回转式钻机 水文水井钻机 冲击式钻机 地质钻机 柴油打桩锤 振动沉拔桩锤 履带式打桩机 混凝土灌筑 起重吊装作业施工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起重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外用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 大型拼装式龙门吊机使用、 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起重机械一般规定 塔式起重机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履带式起重机 轨道式起重机 页码 47 49 52 54 55 56 57 59 61 61 61 65 65 66 68 70 70 78 80 86 88 88 1
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7-7 7-8 7-9 7-10 7-11 7-12 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操作规程名称 龙门式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 卷扬机 架桥机 电动葫芦 桅杆式起重机 桥梁施工临时用电及电工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 配电室 配电装置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 控制设备及接地与接零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维护 施工现场照明 自备电源 安全检测记录和电工维修记录 桥涵施工安全用电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内燃发电机组 电动机 变压器及电力电容器 高低压开关柜 充电机 页码 89 90 91 93 95 96 97 97 97 97 98 100 101 101 102 103 103 106 112 115 116 119 120 2
序号 8-17 8-18 9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9-10 9-11 9-12 9-13 9-14 10 10-1 10-2 10-3 10-4 10-5 操作规程名称 临时工程安全用电一般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模板施工作业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基本规定 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木构件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机械作业人员安全 操作规程 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木工机械一般规定 木工带锯机 木工圆锯机 平刨机(手压刨) 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木工车床 木工铣床 裁口机 开榫机 混凝土施工作业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砼振动器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砼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 规程 砼拌和楼操作人员安全规程 砼施工机械使用一般规定 页码 120 122 124 124 124 125 125 126 126 127 129 129 130 131 131 132 132 133 133 133 135 135 136 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10-6 10-7 10-8 1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1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操作规程名称 砼搅拌机 砂浆搅拌机 砼输送泵 注浆泵 砼搅拌运输车 砼泵车 砼搅拌站(拌和楼) 插入式振动器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 混凝土振动台 混凝土喷射机 混凝土真空吸水泵 钢筋施工作业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机械操作人员安全规程 钢筋切断机 钢筋弯曲机 钢筋调直机 点焊机 对焊机 钢筋冷拉机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 页码 序号 136 11-10 137 11-11 137 11-12 139 139 141 143 145 145 146 146 147 148 148 149 151 152 153 153 12 12-1 12-2 12-3 12-4 12-5 13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操作规程名称 冷镦机 钢筋冷拔机 钢筋冷挤压连接机 电焊、气割作业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焊、割设备的一般规定 气焊设备 电焊机 桥梁施工机械 装载机 运输机械一般规定 载重汽车 自卸汽车 皮带输送机 施工车辆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深井泵 潜水泵 泥浆泵 离心水泵 钻床 剪冲机 页码 156 156 157 159 159 160 160 162 165 168 168 168 170 170 171 172 173 173 174 175 176 177 154 13-10 155 13-11 15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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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13-13 13-14 13-15 13-16 14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操作规程名称 卷板机 内燃空压机 电动空压机 内燃机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水上施工安全设施的技术措施 施工船舶锚锭和绳缆安全 施工船舶 交通船 施工运输船 水上施工平台安全规则 起重码头安全注意事项 页码 序号 178 179 179 180 183 183 184 185 186 187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2 192 194 194 195 操作规程名称 页码 14-10 施工栈桥(便桥)安全注意事项 15 15-1 15-2 15-3 15-4 15-5 桥梁施工相关工种规定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土建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架工、焊工、三机工、锅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高处作业(高度距基准2米及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须经工地施工员或安全员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通道口、预留洞口、临边处、跑道斜道卸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带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应设有红灯示警。
第7条 基坑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逢、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5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第8条 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抛掷物料和工具。
第9条 在施工现场,不懂机电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拨弄机电设备。
第10条 在施工现场,不准喝酒上班,不准开玩笑,禁止使用童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作业。
第11条 班组人员作业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12条 作业班组必须一周开展一次\"三不伤害\"的教育(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或班组安全学习,讨论一周来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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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 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对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搞好整洁卫生,对施工场地和周围作业环境做到不扰民不污染。
第14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15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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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四大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篇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公路、桥梁及各类基础和建筑安装工程等施工生产作业。
第三条 从事本规程规定的作业工人,还应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及我公司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公路桥涵施工安全技术规则》,《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
第四条 在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规定,人身防护齐备的情况下施工生产作业。
第五条 班前应认真听取工长和安全员交待生产任务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违纪作业。
第六条 认真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安全交接班记录。做到交待不清不接班。 第七条 按时参加班组每周两小时安全学习,结合生产实际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基础知识,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方法,并做到自己能办的事及时改进,自己办不到的事,积极反映,要求尽快改进,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八条 要认真听取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察员的意见,及时改进或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首先应及时报告和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
第十条 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及危险警告标志,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如工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时,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不得擅自乱动非本人负责的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船舶等。 第十二条 乘坐交通船,应遵守乘船的定员和安全规定没,不得在船头、船尾、船边站立或骑坐,上、下船时,不得争先恐后,抢上抢下,应听从船员的指挥,等船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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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后,方可上、下。
第十三条 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应先检查工作船上的走道和两侧的栏杆是否完善和牢靠,要按规定穿好救生衣,严禁下水洗澡和游泳。
第十四条 严禁强行扒车、拦车、跳车或者强迫司机开车和乘坐翻斗车车厢,站立在矮边车厢内和汽车吊机驾驶室外面等。装载机、挖掘机严禁载人。
第十五条 在铁路线施工时,除要认真执行《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中的有关安全规定外,对施工生产作业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在使用和存放中严禁侵限;施工人员得在线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车底下乘凉或避雨以及钻车送物;横过轨道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列车在行进中严禁扒车、跳车;抬运长物件跨越轨道或沿线路行走时,必须设防护人员,以便能及时避让列车通过。
第十六条 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严重贫血症、肢体不全等或经医生检查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十七条 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工作中穿高跟鞋、拖鞋、塑料底鞋、打赤膊等,应按规定穿戴所从事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
第十九条 合同工、临时工、转岗工人在未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不得从事本规程规定工种的作业。本规程规定的工种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 各工地应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并付诸实施。
第二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凡从事起重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一条 应熟识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第三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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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五条 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六条 高处作业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七条 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规定操作,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第八条 在开通的公路施工时,必须作好安全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反光防护背心。
二、起重作业
第九条 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第十条 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
第十一条 栓挂吊具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捆孔有凌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第十三条 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的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并按表1的规定执行。
表1 单支点起吊吊点位置表 物件长度(米) 吊点位置(米) 物件长度(米) 吊点位置(米)
5 1.5 13 3.9 6 1.8 14 4.2 7 2.1 15 4.5 8 2.4 16 4.8 9 2.4 17 5.1 10 3.0 18 5.4 11 3.3 19 5.7 12 3.6 20 6.0 (二)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并按表2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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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双支点起吊吊点位置表 物件长度(米) 吊点位置(米) 物件长度(米) 吊点位置(米) 5 1.1 13 2.7 6 1.3 14 2.9 7 1.5 15 3.2 8 1.7 16 3.4 9 1.9 17 3.6 10 2.1 18 3.9 11 2.3 19 4.0 12 2.5 20 4.2 (三)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的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经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第十四条 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厘米,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十五条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第十六条 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第十七条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四级以上的起重工,责任心强,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担任。起吊前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信号应清晰,准确。
第十八条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采用音响信号,旗语信号或手势信号并用,进行指挥。信号的具体规定按信号标准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条 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第二十一条 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第二十二条 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米以上为宜。
三、高处作业
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走行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需要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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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脚手板或安全网时,工完后应及时恢复。
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使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孔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严禁抛掷,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
第二十六条 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应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第二十七条 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米,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2米以下。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钢梁斜杆或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缆索吊机,塔式吊,提升爬车等吊送人员。
第三十条 严禁在还没有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下行走和工作以及在钢梁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和通过,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第三十一条 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应随摘随挂。 第三十二条 施工区域的风力为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第三十三条 在安装、拆除、修理易断裂屋面石棉瓦时,应先在屋面上搭好脚手板,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板上操作,不得直接踩在石棉瓦上。
四、工地搬运作业
第三十四条 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式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最大不得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
第三十五条 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搬运沥青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 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杠,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第三十七条 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态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二米以上,坡道上应距10米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第三十八条 采用轨道小平车运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制动装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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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一般不得超过五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推车时应站的车的两侧,禁止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车上,并严禁平车溜放。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靠。
第三十九条 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五、起重工具使用
第四十条 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机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第四十二条 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置,当同时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工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第四十三条 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第四十四条 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厘米,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第四十五条 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地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第四十六条 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靠后,而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第四十七条 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四十八条 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孔牢靠,方向顺直。
第四十九条 卷扬机安好后,经试运转,确认捆孔牢靠,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如该机工作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防雨棚,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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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用手摇卷扬机起重时,每个操作者站立的位置应适当,握紧摇把协同动作,用力一致。起吊物件发现异常时,应先打好梢、后处理并取下摇把,防止摇把回转打伤人。
第五十一条 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第五十二条 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第五十三条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第五十四条 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第五十五条 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变形或有裂纹时,应当更换。
第五十六条 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拧麻花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记号,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拧麻花,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第五十七条 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厘米,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五十八条 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五十九条 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坚固,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六十条 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部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第六十一条 不得利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第六十二条 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或木纹纽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圆木小头的直径以20~25厘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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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第六十三条 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拌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厘米钉以木条或扒锯钉,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第六十四条 扒杆使用前应规定进行试吊,确定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第六十五条 人字扒杆顶端,应栓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第六十六条 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十七条 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千斤绳)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并按表5的安全系数使用。
各种用途钢丝绳所采用的安全系数如下表:
表5 工 作 名 称 缆风使用的钢丝绳 手摇卷扬机用的钢丝绳 机械卷扬机使用的纲丝绳 绑扎吊具使用的钢丝绳 安全系数K值 3 4 5.5 10 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估算吊具(千斤绳)的允许承载力: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第六十八条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锈蚀折减系数见表6;起吊重要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表6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 钢 丝 绳 断 丝 根 安 数 全 系 数 钢丝绳结构 6×(19) 交互捻 12 14 16 同向捻 6 7 8 (GB 1102-74) 6×(37) 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 交互捻 22 26 30 同向捻 11 13 15 小于6 6~7 大于7 折 减 系 数 表 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 折减系数 10 85 15 75 20 70 25 60 30~40 50 大于40% 0 (吊运钢水或其他熔化,赤热金属以及酸液,易爆,易燃物品的钢丝绳在应用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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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时应减半)钢丝被烧坏或断了一股时,应当更换。
第六十九条 钢丝绳在编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不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厘米,用绳卡连结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第七十条 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第三篇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木工操作的安全规定,凡从事木工作业者,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一条 应熟悉和掌握木工一般知识,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第二条 应根据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护目镜等。
第三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场地是否整洁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条 检查使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是否良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夜间作业场所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二、车间木工作业
第六条 使用木工机械时,应了解其机械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七条 木料加工前,检查木料中有无石子,铁钉,扒钉头等,确认拔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加工,以防打碎锯片飞出伤人。
第八条 操作人员应扎紧袖口,衣着利落,进行木料加工时,不应戴手套。 第九条 木料加工前,机械应加油润滑,经试运转,确认无异常,方可进行加工作业。
第十条 木工机械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传动部份,也不得跨越传递料具,严禁在运行中测量尺寸,清除木屑等,必须停车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加工长大木料有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动作一致、对面接料人员,上手和下手应密切配合。接送工作时,手应距离刃具30厘米以上。
第十二条 使用圆锯机的安全规定。
一、锯片安装应垂直于轴的中心线,且锯齿的方向和锯轴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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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圆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防止碎木,锯末伤害人眼睛。
三、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有适合的锯路,不应有连续缺齿。锯片裂口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
四、装卸锯片应用双手掌牢,上锯片螺栓应一次紧固,盘压与锯片必须配合适当。 五、应待锯片运转正常后再进锯加工,锯料接近两端时,进锯的速度要放慢,上锯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厘米。
六、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锯盘半径。过小木块严禁上锯加工。
七、操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必须等料推出工作台后,下手才许接料,接料后不得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成品或边材不得乱扔,应码放整齐或运出。
八、材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戴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要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推。进据速度不宜过快,用力不宜过猛,接料必须用刨钩。长度不足50厘米短料,禁止上锯。
九、锯料加工如遇锯线走偏,不得猛力推进或拉住,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以防锯片破裂伤人。
十、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第十三条 带锯机的使用安全
一、开锯前,应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度适当否,各部螺栓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二、木材堆放时,应堆放牢靠,防止滑动,木材装车时,车轮应制动,木料应对正车的重心,并抄垫或捆扎牢靠,以防圆木滚落伤人。
三、带锯开动后,应空转2分钟,喷冷却水,然后进锯加工,进锯的速度应适当。操作者和帮扶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并有人指挥。
四、锯条安装,既不得过紧,又不得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锯口板面有凹凸不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五、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栓住,以防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应站在侧面,刷把长度不得小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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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伸手去拿锯条。当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得再摇摆工作物。
七、进锯加工时,木料应靠紧车桩,钩挂好后,方可进锯加工。锯圆木时,钩未挂好,不得松开撬棍,以防圆木滚动压伤脚。
八、跑车和轨道,应经常保持良好,非操作者,不得上车,车未停妥不得卸料。跑车进退时,人不得在轨道上停留,抢行或跨越。
第十四条 使用单面刨板机,刀片处应装有防护罩。操作时,手应离刀片不小于30厘米,木料两端接近刀片时,送料应改用推棍,接料用刨钩,长度不足50厘米的木料,不准上刨床加工。
第十五条 使用电钻作业时,应检查电气绝缘和保安器是否完好,手把应套上胶皮管。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使用斧头、大锤时,应检查斧头、大锤头与手柄是否连接牢固,以防脱落。斧头不应夹在腋下,也不得插在腰带上或摆放在工作台边,以防坠落伤人。
第十七条 使用斧头、钉锤凿眼时,前面不许站人。用斧头砍料时,严禁跨料操作,斧头活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第十八条 下班前,对作业场所和使用的机械设备,锯屑、刨花应打扫干净,材料堆放齐整,切断电源,锁上开关盒。
第十九条 木工车间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生明火,禁止人员居住,刨花锯末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三、建筑安装木工作业
第二十条 木工高处作业应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船边和水上工作时应穿救生衣。
第二十一条 竖立桥墩(台)模板前,应检查脚手架、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是否完善,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二条 立模板时,吊具应拴挂妥当、牢靠。在模板上拴有溜绳,以防模板摆动过大,撞物伤人。
第二十三条 模板吊起对位时,应由信号员指挥,每竖立一块模板就位后,应支撑牢靠,方可摘钩,以防模板倾倒压伤人。
第二十四条 整节模板合拢后,应先打好内撑,装好外模顶端两道箍筋,以便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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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否则中途不得停止工作。
第二十五条 整体模板吊装时,除了应做好一般模板安装的各项工作外,还应根据模板型式,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若干道剪刀支撑和用扁担梁起吊,使模板多点均匀受力)。
第二十六条 在模板内侧应安放有梯子,禁止在撑木或拉杆上攀登。电钻钻孔或穿拉杆螺栓时,应通知对方避开钻头和螺栓孔的位置,以防钻头和螺栓杆撞伤人。
第二十七条 模板拆除前,应先将被拆模板的吊具拴挂牢固可靠。拆模者应拴挂安全带,站立的位置应安全可靠。
第二十八条 拆除模板时,应用撬棍把模板拆松,离开混凝土面。下放模板时,缓慢下落,严禁抛掷,下方作业人员应离开上方模板拆除处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第二十九条 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料,应及时清除,选定适当的位置,堆码整齐,钉尖外露的应拔除或打弯锤平。
第三十条 安装拆除维修屋面时,应从梯子上下,不应从门窗上攀登。拆除易碎的石棉瓦或腐朽的芦席、木板等屋面时,应站在脚手板或梯子上作业,不能直接踩在石棉瓦、芦席油毡和腐朽的木板上面,以防拆断坠落伤人。拆下的木料应及时堆码齐整,钉尖外露的应拔除或打弯锤平。
第三十一条 安装或拆除屋架时,除按《起重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外,在屋架安装时,屋架吊起就位后,应连结和支撑牢靠,方可摘钩。屋架拆除时,应先拴好吊具并使其受力后,方可拆除屋架的连结和两侧支撑,然后吊开屋架。
第四篇 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是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混凝土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一条 应熟悉和掌握混凝土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本工种所使用的机具性能,作业对象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二条 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胶鞋、手套等。
第三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减速漏斗的拴挂、混凝土运输道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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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五条 检查作业场所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生产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六条 应避开双层作业,确实无法避开时,对下层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七条 作业前应听取技术人员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要求、劳动分工,施工安全措施,机具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 分配做其它工种的工作时,必须经过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还应取得该工种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混凝土生产与运送
第九条 采用胶轮斗车人工推送料时,走行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送时,严禁溜放。转弯时,车速应慢,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米以上,坡道应在10米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倒料时,倒料处设备挡轮木,使车身逐步倾斜,以防过快,车翻伤人。
第十条 采用日式平车或茨尼式平车上装吊斗,推运时,车速不宜过快,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车上应设有制动设备,吊斗的放置,应对正平车的中心,不得偏戴。
第十一条 采用卷扬机牵引平车送料时,应保持牵引。绳旁边无障碍物,作业人员不应在工作的牵引绳旁或车的前端站立和停留。
第十二条 在船上装运料具时,应检查运料走道和两侧的栏杆,是否铺钉严密,确认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用汽车和吊斗运送混凝土时,道路应坚实平整、吊斗应对正汽车的重心放置,不得偏载,吊斗底部不能让其滑动,顶部的四角应拉缆风绳,行车速度不宜过快,以防吊斗倾倒伤人。
第十四条 采用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时,泵与震捣点之间应设有联络信号,以防混凝土喷出伤人。
第十五条 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斗内倾泻理,喂料人员不得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
第十六条 采用皮带运输机上料时,不得在工作的皮带上站立和跨越,也不得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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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下停留和通过。
第十七条 当采用爬斗上料时,喂料人员应站立在离爬斗边缘外的适当的距离,爬斗提升时,禁止下坑作业,以防爬斗坠落伤人。
第十八条 在清除爬斗坑作业前,应将爬斗提升到适当的高度,并将爬斗拴挂牢靠,坑顶还应设挡木等。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下坑作业。
第十九条 当拌合机运转时,不准将工具伸入拌合机转筒内作业,也严禁将头伸入提升的进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进料情况。
第二十条 进入拌合机转筒内清除残存混凝土前,应将电源切断,取出保险,确认安全可行,方可进入转筒内作业。
第二十一条 应经常清除拌合机漏斗下残存混凝土和砂石料,以便保持其轨道畅通。
三、混凝土灌筑及养生
第二十二条 当在较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挡板,以防基坑边坡坍塌伤人。
第二十三条 在离地两米以上的梁、柱上施工前,应检查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安全设施,确认完好方可进行作业,如站立在较窄的脚手架上操作时,应栓挂好安全带。
第二十四条 使用减速漏斗倾泻混凝土时,应检查漏斗栓挂点和减速漏斗之间挂钩以及漏斗的保险绳,确认完好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五条 在基坑及模板内进行混凝土捣固人员,应从梯子上、下,禁止从钢筋,拉杆或木撑上攀登。
第二十六条 使用震捣器前应检查电气绝缘、接零保护、触电保安器和捣固器是否良好,经试震捣,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在灌筑、震捣混凝土过程中,严禁用震器强震钢筋骨架及模板拉筋。
第二十七条 在使用插入式震捣器时,应经常保持其软管顺直,不准打结,以防震捣器突然急烈跳起伤人。
第二十八条 震捣器应用绳索吊挂,严禁利用电线吊挂和拖拉震捣器,以防拉断电线,漏电伤人。
第二十九条 在平车上起吊混凝土吊斗时,摘挂钩人的手应抓在吊具钩子的手把上或钩子的外侧,以防止挤伤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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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混凝土起吊时,不应在扒杆转动范围内及吊斗下走动和站立,必要时宜在吊斗上拴溜绳,以防摆动过大,碰毁灌筑平台,撞伤操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混凝土吊斗不到位时,应通知信号员摆动或起落扒杆,对正位置,不应硬拉硬推,更不应借助栏杆来推拉吊斗。
第三十二条 混凝土吊斗到位时,开关斗门人员应及时扶稳吊斗,不能让吊斗自由摆动。倾泻混凝土前应先向基坑内发出信号,确认倾泻处无人时,方可打开斗门。混凝土泻完后,应交斗门关严方可摆动扒杆。
第三十三条 在灌筑掺有片石混凝土时,片石应装在筐内吊运,严禁往下抛掷;片石装筐时,不得装得太满;吊运时片石筐的垂直下方严禁站人,以防片石坠落砸伤人。
第三十四条 在混凝土灌筑接近标高时,折除灌筑平台上部份脚手板、减速漏斗等料具,应及时清除吊走,不应摆放在平台的边缘处,以防坠落伤人。
第三十五条 做沥青防水层或环氧树脂修补混凝土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戴防毒过滤式口罩、防毒手套外,还应擦防护药膏等。
第三十六条 在水下混凝土灌筑平台上扒滑槽作业时,应检查作业点站立处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混凝土吊斗在作业点上空摆过时,应暂避开。
第三十七条 在进行压浆作业时,压浆泵停放的位置应平稳牢靠,电动机应有良好接地装置和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八条 压浆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特别是出浆管路接头),应经压力试验,确认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 压浆作业时,应经常观察压力表,如压力超过规定的压力或压浆管路堵塞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四十条 养护混凝土在高处作业时,应由梯子上下,不应在模板上或用绳索攀登。当在墩顶作业而无防护栏杆时,应拴在安全带,冬季应有防滑设施。
第四十一条 采用蒸汽养护时,蒸汽管路装好后,应经压力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开气应由小而逐渐增大,以防气管断裂烫伤人。冬季施工时,应将暂不用的气管内余水放出,防止冻冰。
第四十二条 混凝土凿毛、清基(凿除桩头)用人工作业时,大锤头和手柄应连结牢固、掌钎和打钎人应配合好,锤击的前方严禁站人,以免锤头脱落伤人。
第四十三条 采用风枪作业时,在试风枪或操作中禁止将风枪口对准人,以防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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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出伤人。
第四十四条 风枪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送风阀,关好保险卡或将枪内弹子取出,以防锤体射出伤人。
第四十五条 当在围堰内清基时,作业人员应从梯子上下,使用的工具应捆牢下放,禁止抛掷,围堰顶边缘附近钢板桩内导环上,不应摆放料具,以防坠落伤人。
第四十六条 在围堰或沉井内出碴时,不应装得太满,起吊碴斗(筐)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到适当位置,以防碴块下落伤人。
第五篇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钢筋工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钢筋工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一条 应熟悉和掌握钢筋工基本知识,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二条 应根据不同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第三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环境的整洁,对焊机四周防火设备是否完善,确认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条 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检查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夜间施工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六条 双层作业中,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完好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二、车间钢筋作业
第七条 使用的钢筋加工机械、设备应安装平稳牢固,并装有安全防护和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第八条 操作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应了解和掌握机械性能和操作技术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第九条 使用钢筋调直机,调直钢筋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钢筋调直机上,不准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坠落伤人。
(二)按所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和曳引轮槽及转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毫米,曳引轮槽宽与所调直钢筋的直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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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适当长度的钢管,被调直的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管和调直筒,防止一盘钢筋末端在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四)在调直块示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以防开动机器进,调直块飞出伤人。
(五)使用滚压调直机,钢筋进入压辊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机器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并严禁戴手套操作。
(六)调直作业时,严禁打开皮带罩和调直筒罩,以防止发生意外。 第十条 使用钢筋切断机或人工切断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刀片固定螺栓是否上足拧紧,皮带轮和和传动部分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确认完善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钢筋时,应注视刀片来往间隙,双手握紧钢筋迅速送入,不准两手在刀片两边俯身送料。
(三)禁止切直径超过机械标牌额定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若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应先换算钢筋截面,也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四)切断短料时,手握一端的长度不得小于40厘米,贴近刀片的手与刀片之间至少保持15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切下的钢筋长度小于30厘米时,切断前必须用套管或夹具压信短头,防止回弹伤人。
(五)切断较长的钢筋,应有专人帮扶。帮扶与掌握机器者,动作应一致,并听从指挥,不得任意拉曳。
(六)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准停留。
(七)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刀片歪斜、松动、崩裂时,应立即停车处理,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检修。
(八)已切断的半成品,应堆码齐整,防止个别切断口突出而划伤皮肤。 (九)采用人工切断钢筋时,掌握“剋子”和击锤人站立的位置应适当,操作时应思想集中,互相配合好。
第十一条 使用钢筋对焊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操作场所附近的易燃物应清除干净,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通风必须良好,对焊机棚顶上和四周应钉石棉瓦或其他不易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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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焊机应安设在干燥处,平稳而牢固,有保护接地装置,导线绝缘应良好。 (三)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风帽、围裙、护目镜、鞋盖、口罩等,站立的地面应垫木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四)操作时必须正确地调整和使用焊接电流,使其与焊接的钢筋截面相适应,严禁焊接超过规定直径的钢筋。
(五)对焊长钢筋时,应放在支架上,配合人员必须懂得电焊操作的安全常识,敲除电焊碴时,应戴防护眼镜,并离对焊处有一定的距离,防止被火花烫伤。搬运时,应防止焊接处烫伤手。
第十二条 使用弯曲机加工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前应检查所选用的动齿轮是否和所弯钢筋直径及转速相符,牙轮啮合间隙是否适当,固定铁桩是否牢固等。并经试运转,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操作。
二、如更换转盘上的固定桩或弯曲桩时,应在运转停止后再进行。 三、严禁弯曲超过机械标准规定直径的钢筋。
四、钢筋弯曲转盘倒向时,必须在前一种转向停止后方可倒转。在运转中发现卡盘颤动,电机发热等异常现场,均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五、弯曲钢筋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桩的一侧不准站人。弯曲的半成品应堆码整齐,弯钩一般不得上翘。
六、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帮扶。帮扶与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不得随意推送。 七、进行钢筋弯曲作业时,应有牢固的工作平台,操作者两脚要站稳,手要握紧钢筋,以防钢筋回弹伤人。
第十三条 用人工断料,平直钢筋时,锤柄应连接牢固,击锤与掌握钢筋者应密切配合。在锤击范围内严禁站人。
第十四条 钢筋除锈时,操作者应戴口罩和护目镜。使用喷沙机除锈时,还应戴风帽,设挡砂防护板,站在上风操作。
第十五条 下班前应将作业场所和机械打扫干净,切断电源,开关箱应加锁。
三、建筑安装钢筋作业
第十六条 多人抬运长钢筋时,负荷应均匀,起、落、转、停和走行要一致,以防扭腰砸脚。上下传递钢筋时,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
第十七条 用吊机、吊送钢筋时,选用的吊具应符合吊重量的安全规定,栓挂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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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钢筋应牢靠,位置应正确,并有信号员指挥,必要时还要栓溜绳。吊送截面小的墩身、墩柱的钢筋时,在基坑内人员应散开或离开,以免钢筋滑落或钢筋摆动伤人。
第十八条 钢筋吊送时,吊车臂杆摆动的范围内严禁站人,以防钢筋滑落伤人。 第十九条 绑扎桥墩(台),盖梁钢筋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或平台栏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牢靠,如有缺陷,应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 在钢筋密集的底节沉井或桥墩承台作业时,钢筋绑扎与电焊不得同时作业,确需要同时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电弧光击伤眼睛。
第二十一条 绑扎新型结构时,应熟悉绑扎方案和工艺,以及安全操作规定。如果不明确时,要求重新交底,不得盲目操作。
第二十二条 起吊或绑扎钢筋靠近架空高压电线路时,应有隔离防护设施,以防钢筋接触电线而触电伤人。
第二十三条 钢筋为易导电材料,因此,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电击防人。 第二十四条 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应搭有作业平台或栓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牢靠处。
第二十五条 不得在绑扎好的钢筋或模板拉杆,支撑上行走和攀登,以防坠落伤人。 第二十六条 起吊预制钢筋骨架时,钢筋骨架本身应形成稳定结构,必要时需加临时斜撑、支撑。吊具栓的方向位置应正确,栓挂应牢靠并栓有溜绳,起吊时,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下内始准靠近,在骨架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以防钢筋骨架倾倒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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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繁多,现在有商家和生产厂家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量经营和生产伪劣的劳动防护用品,甚至在安全防护用品上也大做手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并且有些施工单位的采购人员贪图便宜,在市场上采购便宜的安全防护用品,结果出现了因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事故;因此,我们也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把关,要把好“采购,入库,储存,发放,使用”五道关,从源头管起,才能保证防护用品发挥作用。国家对劳动防护用品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标准,我们可以在书店购买到,下面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的检查和使用,简单介绍一下:
1、安全帽:国家使用标准(GB2811——89);
国际标准:(1S03873--1977《工业标准使用的安全帽》)
入库前检查范围:外壳、外型、外观、帽壳,帽壳与帽衬的联结部分强度等,帽衬有无系带,有无破损及强度情况,托带、护带的标识,生产厂家,许可证号牌,质量合格证。
开箱前检查:厂家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生产日期,大批量进库还要做头模冲击试验(按GB2812--89进行)
使用中检查:
帽衬顶部与帽壳的距离:1、塑料帽衬25~50mm;2、棉织帽衬—30~50㎡。使用者,有没有使用系带(下额带);塑料安全帽有没有超过3年的出厂期。
2、安全带:国家标准(GB6095—85),检验按(GB6096—85);采购时检查是否符合工况,有无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件、标识、产品说明书等: 编织件检查:是否符合说明书条件:长度、宽度、厚度、直径和质量。
金属件检查:各部分金属件有无裂缝、毛刺、边缘有没有打磨成圆孤、圆环、半圆环、8字环、三角环、品字环、三道联不允许焊接;
使用:安全带应采取高挂低用,应挂在牢靠的工作场所上方,注意实际摆动,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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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业中,要随移随摘,到位随手挂好,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安全带的各部件有无损伤、变形,每次受事故使用后,作报废处理;检验新购的安全带的每批进库都应取一付作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安全带作报废处理。
安全带每两年按批量购入的批次抽验一次,取质量最差的作冲击试验,如冲击检验不合格按批次报废,安全带使用一般不超过四年。
3、安全网:国家标准(GB5725——85)
安全网可分为平网和立网,平网在桥梁施工中用途广阔,在钢梁架设时还需采用加强型的安全网;
安全网挂设十分讲究,不仅要求四边全部系好,而且还要超出作业边缘的2~4M; 安全网的检验标准按GB5726--86进行;
日常安全巡查、检查中,首先要检查安全网有无空洞,还要看安全网的四边系挂是否牢固,而且还要看安全网内有无异物杂物,因为当人体坠落网中时,网内的杂物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4、水上救生设施:
目前还没有找到水上救生设施的标准文件,但救生衣的使用和存放存有一定的规定。
救生衣在水上施工中,应选用背心式的救生衣,因为浮块式救生衣的浮块较厚,影响作业时的行动。救生衣不可当座垫坐用,更不能垫在身下压迫,因为会压扁浮块,受压后影响浮力效果,使用时应将所有的带子系好,不然在落水时,救生衣与人体脱离,失去自救的效果。
救生圈应布置在水上施工平台和船舶的临水临边处,布置时不仅要防止被大风吹跑,而且还要做到拿取方便,在施工点布置救生圈时,最好每个救生圈备有20M的绳索,以便施救时喂送给落水人员。
救生衣、救生圈应存放在固定处,使大家形成习惯,随时都会记起某个位置有救生设施。
救生设施严禁擅自移动位置。
特种防护用品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通过正确佩戴、使用这些防护用品达到自救、自保的目的,无数事实证明,这些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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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凡从事坠落高度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适用本规程。 凡从事坠落高度在2m以上高度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人员要求:
1、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疾病,定期进行体检;凡有不适合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高处作业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工作中必须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合作、相互配合,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开展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的软底鞋、扎紧袖口、束好衣服下摆、扎好裤管口,做到衣着灵便。
5、凡有起重吊装工作的高处作业要求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做到相互密切配合,行动统一。
6、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岗前饮酒,作业中严禁打闹,开玩笑,在作业的高处睡觉,打赌斗狠,作业中严禁因争抢时间而违章冒险作业;工间休息应选择安全的地方休息。
二、作业环境要求:
7、高处作业工作面必须铺设好脚手板、铺设的脚手板要捆绑牢固;探头板要捆绑好,做好防护,谨防探头板伤人事故发生。
8、搭设的梯子要搭挂牢固,并捆绑好,谨防梯子滑动伤人,梯子应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木、竹梯缺档处应及时补齐,铁梯档脱焊处应及时补焊。
9、临边的高处平台应设有1.2m高的栏杆,栏杆下方应设踢脚板拦护,以防人员和物件坠落,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设稳妥,不得有探头板和空洞。
10、临空处下方应设有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应悬挑出平台边缘1.5m以上,安全网挂设应牢固、稳妥,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随时清除网内杂物。
11、高处作业(长期使用的)平台四周应用密目安全网包裹,以防止人员和物件坠落伤人,并能调整作业人员的心理状态。
12、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应妥善爱护,不得擅自移动,凡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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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业工点应及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明示危险存在。
13、因工作需要移动或临时拆除的脚手板、安全网、栏杆、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作业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
14、没有固定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的结构严禁开展高处作业;必须处理完善后方可开始从事高处作业。
15、水上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充分分析作业特性和研究采取何种安全防护为可靠方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16、遇跨越输电线路,跨越铁路、公路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7、临时使用搭设的支架应稳妥牢固,满足施工需要,上方作业面应铺设好脚手板并捆绑牢固,必要时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在承重结构的支架上从事高处作业应经荷载验算,并且必须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行高处作业。
19、高处作业场所设定警戒范围,通往作业地方的路口要设有护栏、标志和专人看守,防止外来人员误入场内造成意外。
20、高架辅助设施(如缆风绳、拉索、支撑)要设有标志,防止有人移动造成事故。 21、用于高处作业的电线、电缆和用电机械、机具必须绝缘性能良好,用电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供电系统必须有漏电防护装置,超高构筑物必须有良好的防雷避雷措施。
22、避开夜间施工,避开五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施工。
三、作业要求:
22、高处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要对人员行走的通道,行走和站立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安全网,上下梯子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展作业。 必要时需预留逃生的应急通道。
2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挂在作业处上方(高挂低用)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应随摘随挂。
24、尽可能地避开双层,多层作业,如确实无法避开时,应上下错开,并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5、使用的工具和小件物件应放在工具包(袋)内,并摆放稳妥,防止坠落伤人;作业中使用的机具应作捆绑防护,防止意外触碰造成坠落;高处作业同时还要及时清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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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场所的多余物料。
26、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方抛丢物件、材料;工具和材料上下必须采用绳索吊拉或机械吊运的方法,高处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应采用传递的方法,谨防失手伤人事故发生。
27、在上下传递、吊运作业中高处作业上方的人员要充分考虑下方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下方作业人员应充分采取合适的方法从事配合作业。
28、严禁在不稳固的脚手架或结构上行走或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29、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机具必须在地面进行全面检查,禁止将有缺陷和功能失缺的工具、机具带上高处使用,谨防因带病使用造成意外事故。
30、严禁一人在现场从事高处作业,严禁一人夜间登高从事高处作业。
3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用电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场所夜间应设有专项照明设施,谨防意外事件发生。
32、跨越江河的施工要保证江河的正常通航和做好防落水事故的防护;跨越铁路或公路的施工要保证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行;跨越或沿着输电线路施工时,不仅要做好防触电事故的防护而且还要做好电网保护的防护。车船通道夜间应设有灯光标志。
33、支架拼装作业的爬梯应随支架接高及时安装,禁止作业人员始终从结构杆件上攀上攀下。
34、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大气,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35、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冻、防滑、防寒措施,爬梯上要采用草袋(麻片)包裹防滑;霜冻、雨雪天气要先清除霜冻后再进行作业。
36、作业完毕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下班;有交接班的作业必须认真进行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交班不清楚不接班。
37、遇台风、暴雨等气象预报时应及时对设备,设施做好抗灾防护,并派专人值班,观察其变化,及时做好抗灾工作。
四、安全防护用品要求:
a)安全带:
1、使用安全带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带编织带有破损,伤痕及安全绳有伤痕的不准投入使用。
2、出现安全带的金属件(半园环、园环、8字环、品字环、 搭钩等)变形和半园环、8字环、品字环是焊接件时,不得投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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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带应按批量购进,每批应选一条做冲击试验(试验采用GB609—85标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4、安全带每一年选该批次中最差的一条做冲击试验:如试件达报废标准, 该批次安全带全部报废。
5、安全带使用三年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冲击试验。
6、安全带使用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应用温水清洗干净,晾干保管。 7、安全带使用时应相互检查,发现使用者使用不当应及时给予纠正。
8、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系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谨防保护失效。 b)安全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系带,防止安全帽脱落,安全帽质量必须符合GB281l—81标准。
2、安全帽外帽壳必须完好无损,与内衬有良好的连结。 3、帽衬与帽壳必须有有效的空间高度(一般规定为5cm)。 4、帽系带必须牢固有效,与帽衬联系牢靠。
5、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帽时帽系带必须系于耳廓后,有利于防止安全帽脱落。 6、高处作业严禁将安全帽当板凳坐。 c)安全网
1、安全网必须有生产商的标识和合格证。
2、安全网的纲绳与系绳必须及网绳质量必须符合,GB5775-85标准的要求。 3、安全网的张挂必须符合GB5725-85中附录A的《安全网的使用规则》要求—。 4、使用中,定期对安全网的质量和使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使用中定期不定期地对安全网内的杂物进行清除。 6、批量购进安全网应选一片按GB5726-85标准进行力学试验。
7、旧网选批量中质量最坏的一片进行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者报废,安全网每年进行一次力学性能试验。
d) 脚手板:
1、一般高处作业采用的脚手板使用净跨度为2m以内。
2、一般采用脚手板长度为2.5cm以上,宽度25cm以上,厚度不得少于5cM。 3、高处作业选用的脚手板材质一般为杉木、松木,过硬、过重的板材不适宜高处作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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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开裂严重、斜纹裂痕、腐朽、硬伤、有空洞、严重变形、有大节疤等缺陷和厚度小于5cm或板宽小于25cm的脚手板严禁投入高处作业使用。
5、脚手板于高处作业搭设时出现探头板应采取双边捆绑的防护措施。 6、铺设长条走道的脚手板应做好搭头处理。
7、铺设平台脚手板应做好搭头处理外,还要做好防漏洞和临边踢脚板的铺设。 8、5cm厚脚手板(松木)承重简便计算方法。 容许承重力KG=1800×板宽(CM)/跨度(CM) 两个作用力容许承重力=1400×板宽(CM)/跨度(CM)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路桥施工高处坠落的伤害比例较高,而且事故伤害程度也比较严重,因此,高处作业管理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头戏,大家在实践中都有了一些经验,由于施工的项目的不同,高处作业的情况各有不同,不论怎样,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下面介绍高处作业管理的几个步骤:
一、对作业项目进行危险评估,找出危险源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原点。虽然高处作业的内容各有不同,但从事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大家都是知道的,从立体分析,可分为坠落伤害危险,构件物倒塌危险,支架刚度破坏危险和落物打击伤害危险。因此,就可以预测可能发生事故多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
高处作业的坠落事故是高处作业的常见事故,由于防护不当、防护不到位和防护过失造成,也有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物体打击事故是高处落物造成的,一方面高处东西摆放不当,造成坠落,另一方面是由于作业中失手造成的物件、工具坠落,还有一方面是误入警戒区域被落物造成伤害。
因此,我们在高处作业的施工还没有开始时就要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预防。
二、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当我们已经预测了作业的危险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要制定对策,制定出有效的技术措施,有效地进行防范。技术措施一般从人员,作业环境和构造物的安全几个方面进行,而且重点放在人的管理上。 将安全技术措施和预测的危险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让广大参加作业的人员知道工作的内容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让他们知道危险的部位和性质,让他们知道应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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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让大家知道危险区域的范围,以及作业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将企业有关高处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他们。
三、高处作业容易发生事故的几个重点:
1、脚手板危害:从事高处作业时,在作业点人们搭设脚手板,脚手板的质量和搭设不当都会发生事故:
(1)脚手板一般采用松木厚度在5cm以上,宽度在25 cm以上,在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的几何尺寸和脚手板有无大节疤,腐朽,开裂严重,伤痕,空洞,严重斜纹等缺陷,严重变形的脚手板不得投入使用;
(2)脚手板搭设,支点是否平稳、牢固,搭头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会因人在上面活动产生移动;
(3)脚手板有探头板时,应将脚手板两端搭头捆绑牢固,以免造成人员站立在探头处引发坠落事故;
(4)脚手板的计算简单方法(厚5cm松木脚手板)
1800× 跨度(cm) 容许承重(kg)= 跨度(cm) 1400×板宽 跨度(cm) 2、个人防护不当危害:
(1)安全环境检查不到位,安全护品检查疏忽; (2)安全带使用不当,有系而不挂、挂设处不牢靠; (3)违章冒险作业,嫌挂安全带麻烦;
(4)不能正确佩戴,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使用的工具,机具未检查投入使用。 3、作业环境伤害:
(1)作业环境的高处平台不稳,有缺陷,有空洞; (2)高处平台无栏杆或栏杆不牢固; (3)支撑支架系统出现缺陷; (4)作业现场没实行警戒; (5)无专人监护作业环境; 四、高处作业防护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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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作用力情况下允许承重力= (1)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 (2)随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4)坚持每班的班前检查,做到不确认安全不准开工; (5)对脚手板,安全带,安全网每班历行检查; (6)对个人安全防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 (7)坚决制止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8)认真做好场地警戒,维护好现场秩序;
(9)尽量避开双层作业,无法避开的要采取隔离措施。
附:高处作业“十不准”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供参考。 高处作业的环境防护俗语: 有架必有网;(支架,安装安全网); 有台必有栏(平台栏杆); 有洞必有盖(平台空洞加盖)
高处作业“十不准”
一、不准在未经安全检查、认可的高处从事高处作业。 二、不系好安全带,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三、没有安全防护隔离措施的条件,不准从事双层作业、多层作业。 四、不准将有缺陷的脚手板投入高处作业使用。 五、不准从高处向下丢弃、抛掷物件。
六、小件工具和物件不摆放稳妥、牢靠,不准开展高处作业。 七、梯子没搭稳牢靠,人员不准上、下。
八、不准在不稳妥的脚手架或结构物上工作、行走。
九、不准随便拆移脚手板、栏杆、梯子、安全网,已移动或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十、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的天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和起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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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 基 施 工
一 般 规 定
一、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使用、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生产、生活用电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进场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附近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通讯电缆及周围构筑物等分布情况的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山谷、河岸或水上施工,应搜集了解地质地形、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风力、雷雨季节及年雷暴日数等气象和水文资料,并制定专项安全施工组织没计。
三、自制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保证使用安全的防护装置以及保证制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使用前对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验收的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必须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各种自制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企业设计、制作、安装、设备管理、技术及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等各方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进行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桩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专项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易被车辆碾轧、人踩及管材、工件碰撞的地方,且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电工每周至少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做护套,挖沟埋地敷设并设置牢固、明显的方位标志。
五、每台机械设备用电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柜或开关箱,柜(箱)内必须安装过流、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等电器装置。机械设备和开关柜设置的保护接零或接地、开关柜(箱)的防雨、防潮措施及柜(箱)内开关电器装置、开关柜(箱)的安装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六、夜间施工应有安全和足够的照明,手持式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在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作业点时,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照明灯具的选择、安装、使用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七、使用自备发电机组,应有专人管理,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的有关规定。
八、各型钻机应由熟练钻工操作,主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孔口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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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触摸或跨越转动、传动部位和钢丝绳。严禁钻盘上站人。
十、升降钻具(或冲抓作业)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 十一、升降钻具前,必须检查升降机制动装置和离合器及操作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检查提引器防脱钩锁是否牢靠。
十二、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手直接清洗钻具。在钻具悬吊情况下,不得检查和更换钻头翼片。
十三、用转盘扭卸钻杆时,垫叉应有安全钩,禁止使用快速档。遇扭卸不动情况应改用人力大锤敲打振动,禁止使用机械或液压系统强行扭卸。
十四、放倒、卸下钻具时,禁止人员在钻具倒下范围内站立或通过,同时不得碰撞孔口附近的电缆、电线。向下拖拉卸下钻具时,只能用手托住钻杆向外拉,禁止将钻杆放在肩上拖拉。
十五、塔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钻架平台上禁止放置材料和工具。 十六、处理孔内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先了解分析孔内情况,包括下入孔内钻杆,工具的联接牢固程度等情况。同时,必须对现场有关设备、工具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严禁超负荷强力起拔事故钻具。
3、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器,使用链钳反管时应有反管安全措施,在反弹范围内不得站人。不得使用管钳反管。
4、顶、反钻具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5、严禁操作人员进入孔内。
十七、作业现场进行电、气焊作业,应遵守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
十八、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十九、需要爆破作业配合时,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二十、工地内的危险区域应用围栏、盖板等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二十一、钻机施工必备的泥浆池(水池)、沉淀池、循环槽等的布设,应遵守“需要、方便、环保、文明”的原则。
二十二、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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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桩机设备安装、拆卸与迁移
一、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应严格按照其出厂说明书及编制的专项安装、拆除方案进行。
二、机械设备在迁移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及道路、桥梁的承载能力。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能力不够的桥梁,必须事先制定加固措施。
三、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遇松软的场地必须先夯实,并加垫基台木和木板。在台架上作业的钻机,钻机底盘与台架必须可靠连接。
四、机械设备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回转钻机的回转中心、冲击(冲抓)钻机钻架天车滑轮槽缘的铅垂线应对准桩孔位置,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10~15㎜)。
五、必须在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明齿轮、万向轮、皮带和加压轮)的外部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加压轮用的钢丝绳必须加防护套。
六、铺设在台架(平台)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当采用钢板铺设时,钢板板面应有防滑措施。
七、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防护栏杆必须安装牢固、可靠,防护栏杆净高度应不低于1.2m。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装上钢丝绳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八、塔架不得安装在架空输电线路的下方,塔架竖起 (安装)或放倒(拆卸)时,其外侧边缘与架空输电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符合与输电线路安全的规定。
九、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时,必须服从机(班)长或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严禁作业人员上下抛掷工具和物件,严禁塔上塔下同时作业,严禁在塔上或高处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在整体竖起或放倒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倒俯范围。
十、设备在现场内迁移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碍物,必须设专人照看电缆,防止轧损。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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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用轨道、滚筒方式移动平台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轨道、滑轮、滚筒、钢丝绳、支腿油缸等安全情况,移动时应力水平稳、匀速,防止倾倒。
十二、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拆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立即用三角木楔紧车轮,并保证支腿坐落在基台木上。
十三、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将物件放稳绑牢,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禁止超荷装载。人力装卸车时所用跳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并设有防滑隔挡,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动措施。
十四、冲击钻、冲抓锥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7.5m,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底腿要固定,装好平拉,安全系数不小于5,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桩 位 放 样
一、测量人员在测量前应了解作业区域有无未及时回填的桩孔。测量、立尺时不得倒退行走。
二、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测量时,标尺定点立尺、收尺时应注意保持与四周及上空的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安全电压要求的规定。
三、测量钉桩时不得对面使锤,并应注意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钢钎和其他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四、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工作及停留。
埋 设 护 筒
一、开挖护筒,除应遵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工艺中的有关规定。 二、裸孔开挖时,挖掘深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必须采取护筒跟进或浇筑混凝土护壁围壁等措施。
三、挖掘深度超过2m时,应在孔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要求。
四、孔内有人挖掘作业,孔口必须有人监护。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作业人员提升到地面,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作业。
五、在腐植土较厚地层挖孔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如孔内散发出异味,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孔内挖掘遇有大石块需要吊运清出时,在装好石块后,孔内人员必须上到地面后,才能吊运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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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孔内需要抽水,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进行,水泵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八、在易塌的砂层宜采用双层护筒方法施工,在外层护筒内挖砂土,使护筒跟进,挖到预定深度,再安设正式护筒。
九、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
插打混凝土预制桩
一、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二、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 三、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四、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五、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六、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七、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八、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九、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泄漏;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十、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十一、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十二、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钻 进 成 孔
一、操作泵吸反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检查钻机传动部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紧固所有螺栓,将地面管线与孔内钻具可靠连接,做到不漏、不堵。
2、开动钻机前,应先启动砂石泵,等形成正常反循环后才能开动钻机慢速回转下放钻头入孔,待钻头正常工作后逐渐加大转速,调整钻压。
3、钻机主操作手应精力集中,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和指示仪表量值显示,感知孔内反映信息,及时调整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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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接钻杆时,应先停钻并将钻具提升离孔底1m左右, 让冲洗液循环1~2min,然后停泵加接钻杆,并拧紧上牢。防止螺栓、螺母或工具等掉入孔内。
5、钻进成孔过程中若孔内出现塌孔、涌沙等异常情况,应将钻具提升离开孔底控制泵量,在保持冲洗液循环的同时向孔内输送性能符合要求的泥浆。
6、起钻操作要轻稳,防止钻头拖刮孔壁,并向孔内补入适量冲洗液。 二、操作正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冲洗液循环系统是否齐全可靠,并根据钻进地层性质调配重度、黏度适宜的冲洗液(泥浆),其他检查应遵守工艺中的规定。
2、应严格遵守正循环钻进启动程序,即:①下钻具入孔内,使钻头距孔底渣面50~80mm;②开动泥浆泵,让冲洗液循环2-3min;③启动钻机,并遵循先轻压慢转,逐渐增加转速、增大钻压。
3、正常钻进时,应随时掌握升降机、钢丝绳的松紧度,减少钻杆和水龙头晃动。 4、钻进过程中若遇易塌地层,应适当加大泥浆的重度和黏度。 三、潜水电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潜水电钻的启动、钻速的控制等应符合上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电钻上应加焊吊环,栓上钢丝绳通至孔口吊住。电钻必须安设过载保护装置,其跳闸电流为80~100A。
2、升降电钻或钻进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收放电缆和进浆胶管,钻进中送放要及时,应勤放少放;提升钻具时,卷扬机操作手与收放线人员要配合好,防止提快收慢。
四、冲抓锥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先收紧内套钢丝绳将锥提起,检查锥的中心位置是否与护筒中心一致。检查锥架、底腿是否牢固。检查卷扬机和自动挂脱部件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2、对卷扬机的操作要平稳,要控制好放绳量,发现钢丝绳摆动厉害时,要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3、应根据冲抓岩土的松散度选择合适的冲程:冲抓松散层宜选小冲程(0.5~1.0m);冲抓砂卵石层宜选中等冲程(1-2m);当砂卵石较密实时可加大冲程(2~3m)。
五、冲击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钻前的检查应遵守上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冲击钻进时应控制好钢丝绳放松量,即要防止放得过多,也要防止放得过少,放绳要适量。若用卷扬机施工应有有效措施控制冲程。冲击钻头下到孔底后要及时收绳提起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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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基岩中冲击钻进时,宜采用高冲程(2.5~3.5m)。其他岩性层中的冲程量松散层为0.5~1.0m,砂卵石层为1~2m,卵石较密时为2~3m。
4、每次捞渣后,应及时向孔内补充泥浆或黏土,保持孔内水位高于地下水位1.5-2m。 5、作业时,孔口附近禁止站人。 六、螺旋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钻前应纵横调平钻机,安装导向套。 2、开孔时,应缓慢回转,保持钻杆垂直。
3、钻进时,应保持钻具工作平稳,随时清理孔口积土。发生卡钻、夹钻时,不得强行钻进或提升,应缓慢回转,上下活动。
七、沉管桩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桩尖埋设位置是否与设计桩位相符合,钢管套入桩尖后应保持两者轴线一致。
2、给钢管施加的锤击(或振动)力应均匀,让施加力落于钢管中心,严禁打偏锤。 3、成孔过程要随时注意桩管沉入情况,控制好收放钢丝绳的长度。向上拔管时,要垂直向上边振动边拔。遇到卡管时,不得强行蛮拉。
4、采用二次“复打”方式时,应清除钢管外的泥沙,前后两次沉管的轴向应重合。 5、用振动沉管法成孔时,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信号,振动锤下禁止站人,用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管沉入随时调整钢丝绳,防止抬起机架。
6、在打沉管桩时,孔口和桩架附近不得有人站立或停留。
7、停止作业时,应将桩管底部放到地面垫木上,不得悬吊在桩架上。
8、在桩管打到预定深度后,应将桩锤提升到4m以上锁住后,才可检查桩管、浇筑混凝土。
人 工 挖 孔(一)
一、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二、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
三、夜间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四、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 五、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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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h。
七、班前和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是否牢固、灵活;支胭足香牢固稳定;起重钢丝绳及其与挂钩的联接、挂钩的安全卡环、防坠保护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八、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做到挖一节土,做一节混凝土护蹬。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九、桩孔扩底(适宜于黏土层,硬实砂土层)应采用间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撑土。淤泥层、松散沙层(含流沙层)不宜人工扩底。
十、正在施工的桩机,每天班前应将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至少5min,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业。当孔深超过l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用设备,风量小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十一、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流沙以及有异昧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撒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辨,在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二、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O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而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三、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吊笼或爬梯,使用吊笼时其起重机械各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 下桩孔。桩孔内壁应殴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作业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十四、桩孔内作业需要的工具应放在提桶内递送,长柄工具应将重的一头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绳捆绑在起重绳上。禁止向孔内抛掷,禁止工具与土方混装提升。
十五、当桩孔探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做成,当装运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站在防护罩下,由桩孔内往上提升大石块时,孔内不得有人,孔内作业人员在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升。
十六、孔底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必须加大送风量。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凿岩工具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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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排除孔内积水应使用潜水泵,不得用内燃机放在孔内作为排水动力,排水过程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十八、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桩孔周边2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挖出的土方。
十九、机动车辆需在作业现场内通行,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其行驶路线进行专项规划。机动车辆在作业现场内行驶时,其行驶路线近旁的桩孔内不得有人作业。
二十、孔口地面应设置好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向孔内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现泥泞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二十一、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住,并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二十二、挖孔成型后,必须在当天验收并立即下置护筒或灌筑混凝土,以防塌孔。
人 工 挖 孔(二)
人工挖孔桩施工机械投入少、成本低,但由于很多工序存在着较大的危险,稍有疏忽,很容易引发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多年的施工总结特制定本规程:
一、人员要求
1、凡参加人工挖孔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凡参加人工挖孔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知道作业过程中哪些部位存在危险、哪道工序容易发生事故,认真做好防护后方可开展施工。
3、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打赤膊、穿拖鞋。 4、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井孔内有人作业时孔口处必须有专人监护或配合作业,严禁单独一人下井孔作业而孔口无人的情况出现,孔口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6、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上下配合,相互合作,严禁违章作业。 7、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地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二、作业环境
1、挖孔桩施工现场应进行清理,做到现场无杂乱物品堆放,排水良好,渣土及时清运。
2、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标志和隔离围栏,以防闲杂人员入内,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3、井孔口应设高出地面30cm的井口护圈,防止落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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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渣土清运出孔必须离孔口2m以远。
5、孔口周围不得存放杂物和工具,以防触碰坠入孔中伤人。
6、机具设备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电线、电览必须架高布置,严禁就地铺设以防造成意外。
7、对己形成的井孔和无人作业中井孔要加盖防护,防止小孩、村民坠落孔中造成事故。
8、模板应按规定地点存放,铁钉要及时清除,以防轧脚伤人。 三、机具设备和安全用电
1、投入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可靠,用电机具必须绝缘良好,严禁带病投入使用。
2、卷扬机必须制动良好,绳索无缺陷,满足荷载安全要求,并且固定牢靠;三脚架必须高出孔口3m以上,支撑牢固,每个夹角不得大于30度。
3、空压机、砼搅拌机必须绝缘性能良好,各部运转部件保证运转灵活,润滑有油,相互不得影响挖孔施工。
4、水泵必须保证绝缘良好,线路无破损、不老化,满足孔深的强度和拉力。 5、孔内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以下)和防潮灯具,并有防护网罩。
6、施工现场所有电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所用的所有用电设备、电器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且安装漏电开关。
7、施工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闭电箱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施工机具露天存放要有防雨、防尘措施,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搬移至不影响施工的位置,妥善保管。
四、井孔施工作业防护措施
1、人员下井前必须对井孔口环境、机械、机具进行检查,并且还要对卷扬机绳索、软梯和梯杆的绳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下井。
2、下井人员必须采用软梯上下,严禁采用卷扬机作为上下途径。
3、进入井孔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在井口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孔内人员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于井下作业面2m左右的高度处应采用半圆孔盖挡板进行防护(至少占孔径1/3)防止落物伤人,尤其是在吊运渣土模板和砼时,井孔下作业人员应避让于挡板下方,以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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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直径1.2m桩挖至8m、直径1.5桩挖至10m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防止中毒、缺氧事故发生,当井孔挖至8m以上深度时,每班下井前必须对孔内的气体进行检测。
6、井下使用水泵排水时必须时刻注意水泵导线的保护,以防伤及线缆导致出电事故发生。
7、要随时做好井孔上下的联系,尤其是井孔上方人员要清楚自己的职责。 8、当发现并孔内涌水时要果断撤离,待重新制定方案后再恢复施工。 五、爆破施工
1、当进入岩层需采用爆破时,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2、严格按爆破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3、施爆时,井孔必须加盖加压、防护,防止飞石伤人。 4、施爆时严格遵守警戒、疏散的有关规定。
5、施爆结束必须核对爆炸物品用量,做好记录和台帐。 6、发现爆炸物品帐物不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发现盲炮、哑炮必须报有关部门,在制定好方案后方可处理。 8、爆破施工不得影响铁路的正常运行。
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栓孔,严禁手指伸入孔内。
第2条 场地的地耐力应符合桩机说明书要求。
第3条 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机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防溜档木。
第4条 导杆升到75度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第5条 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第6条 一根钢丝绳端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绕甏头操作时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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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第8条 打混凝土预制桩,吊装前应将桩锤提升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第9条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第10条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11条 锤击不宜偏心,开始时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情况时,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2条 熬制胶泥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焊锡,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第13条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加以防护。
第14条 施工灌注桩时,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第15条 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第16条 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作业过程中间停工,和灌注砼后留下的孔洞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桩基施工机械的一般规定
一、打桩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无色盲和其它有碍打桩作业安全操作疾病。 二、打桩机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打桩机组人员,必须分清各自的职责任务。听从指挥员指挥,做到安全、有效地协助司机进行打桩作业。
四、要规定联系指挥信号,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指挥员必须凭合格证上岗指挥。打桩机组人员,均需熟悉联系指挥信号,保持正确联系,确保安全。
五、打桩机组人员,登高检查桩机、桩架或拆卸机件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不得将工具及其它物件搁在桩架上,以免落下伤人。
六、打桩工作开始前,应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任务、施工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及安全措施。打桩机型号应根据桩基种类、桩重、桩径、埋设深度、地质情况、施工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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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选择。禁止使用不适当或已损坏的打桩机械。
七、打桩机所配置的电机、卷扬机、内燃机、液压装置等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1%,地耐力不少于83Kpa的要求进行平整压实。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九、打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十、水上打桩时,需选择排水量比打桩机重量大四倍以上的作业船或牢固排架,打桩机与船或排架应可靠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锚位措施。打桩船或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时,应停止作业。
十一、桩锤的选择应按GBJ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要求执行。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不得远距离斜吊。
十二、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拉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进后,方可提升桩锤。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十三、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十四、拔送桩时,要严格掌握不超过打桩机起重能力,载荷难以计算时,可参照如下方法掌握:
1. 打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载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2. 打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降速,应即停止起拔。 3. 打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卷扬机产生降速或停车,应即停止起拔。
4.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拔载荷可按4t计算。
十五、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第四章第一节规定时应予更换。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润滑状态,防止干磨擦。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索具。
十六、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打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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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遇有大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在地面上。
十八、雷雨季节施工的打桩机,应装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在雷电交作时,应停止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桩机。
十九、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套 管 钻 机
一、钻机的安装
1.安装钻机前,要全面掌握勘探资料,确认地质符合该机钻孔的要求,地下无埋设风管、水管、高压电缆、通风电缆、以及残桩等。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钻场离高压电线不得少于20m。
2.钻机安装场地要平整、夯实,能够承载该机的工作压力。当地基不良时,钻机下要铺设铁板进行防护。使用吊车等配套设备和暂存套管的场地要充分。
3.安装钻机时,应在机长指挥下进行。人员要明确分工,各自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周围环境及指挥信号和联络方式。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中不得竖起钻架。 4.钻机的安装
(1)装配顺序:钻架斜支撑、钻架、卷扬机(主、副、辅)、钢丝绳,竖起钻架,安装钻架拉索及防滑销、拉索固定销。
(2)将机架放倒在规定位置,移动钻机使套管中心与桩径中心重合,在前支腿和后支腿下面放上垫块,使履带离开地面不少于l0mm。用水平仪校正,使钻机处于水平位置,插入前后支腿锁定销。安装冲抓斗。
5.联合作业的配套设备,务必安装、布局合理,与本机所需功率相匹配,引入机组的照明电源,应安装低压变压器,电压以不超过36V为宜,保证机械和人身的安全。 6.必须配备熟悉钻机管、用、养、修各个环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合格的司机,以保证钻机的正常作业。 二、开车操作前的检查
1. 外观检查:钻机各部分经转场后有无损坏和丢失部件,各联接螺栓应无松动。 2.动力部分:发动机燃、润滑油量应充足;水平面是否达到散热器的溢流管。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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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液压系统:油量应达到标准;所有选择阀操纵杆应处于中间位置;油管应无漏油现象。
4.电气系统:电线应无松动和其它反常现象;电气仪表功能应正常。 5.润滑系统:油量应充足,油质、润滑应正常。 6.各控制手柄:操作和控制设备应正常。 7.卷扬机:
(1)检查主、副、辅卷扬机的制动器应闭锁,制动器应无不正常现象。 (2)检查副卷扬机的棘轮是否卡住。
(3)检查主、副、辅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无不正常的自由悬挂,应无伤痕,接头应牢固连接。
(4)检查皇冠和悬挂链条应无不正常的自由悬挂。 (5)检查锤式抓斗应无不正常的悬挂。 (6)检查锤式抓斗和主钢丝绳连接应正确。 (7)检查滑架与副钢丝绳连接应正确。
(8)检查制动器和离合器(主卷扬机)的控制阀和刹车管路系统应无漏油。 (9)确认制动器和离合器摩擦片没有过份磨损。
8.钻架:检查钢丝绳有无损坏和锈蚀,滑架时装备情况应良好,卸载板的高压管应无不正常接触,缓冲器应正常。 9.主要附件
(1)检查套管和浇注管内侧应无变形和超限损伤及被混凝土粘结。
(2)吊装套管、浇注管、冲抓头、料斗的千斤头,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保证规格符合、连接牢固、质量良好以杜绝多层次作业时,发生人身和机破事故。
10.确认机组各部已按厂家规定,逐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动机器。根据施工人员所指定的桩位对位,通过调试达到钻机纵横向水平,位正,套管垂直后,再按程序投入作业。
三、使用注意事项
1.据作业计划安排,在机长的统一指挥下,分主卷扬、液压、装拆套管浇注管、起吊四部分操作,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完成钻孔成桩。
2.机组人员要高度集中精力从事操作,认真监视各仪表指示数据,随时倾听运转声响有无异状,工作机构是否灵敏正常,高压橡胶软管与车架和装管部分是否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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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管压入土中加接套管时,必须保持其同轴性和垂直性。
4.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主机在地面及液压支撑处下沉,造成钻机下沉。 5.按设备规定,针对各种不同硬度的土质进行挖掘,但必须遵守导管超前应控制在1.5m以内为宜,开挖超前绝对不允许超过1.5m。按规则套管的摆动不能中断,如果土壤的抗压能力非常小再连接摆动就不必要了,特别沙粒层很深,并包含大量的水,若仍连接摆动将导致导管被挤死,在这种情况更应小心操作。一般情况被迫暂停摆动时,必须每隔3h让套管摆动10min左右,以防止孔壁周围土壤的压力将套管挤死造成埋管事故。
6.当因故造成作业暂停时:
(1)在挖掘过程中套管不能继续摆动时,应用拔出油缸将套管向上提,如仍不奏效则采用吊车助拔或其它适宜办法,直到拔起部分套管能够摆动为止。
(2)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套管不能继续摆动时,用挖掘中的办法仍无效果,则应首先拔出混凝土浇注管,然后再拔出套管,停止浇注混凝土,确保设备安全。 (3)在挖掘过程中套管不能拔出时,必须继续摆动套管。
(4)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不能拔出套管时,要首先拔出混凝土浇注管,然后用拔出油缸将套管向上提,同时用钻机的绞车或两台吊车拔出套管,使其切削边离开混凝土表面。
(5)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事故,将是致命的重大损失,因此,一般不允许中断操作。
7.浇注混凝土的过程中,机组操作要与灌注单位密切配合:
(1)根据孔深、桩长,要互相研究适当配管,按测量数据,达到套管与浇注管保持规定距离,在浇注管埋入混凝土最佳尺寸2~4m之间同步拔管和拆管,保证浇注成桩速度快、质量高。
(2)随时检查套管直径、内侧是否清洁或有无障碍物。关注钢筋笼规格尺寸和垂直度、碎石粒度之间有无误差等,以防止钢筋笼上浮。
(3)采用反复夹紧和松开,在此期间用相同方向转动套管一两次,使套管摆动以减少摩擦阻力。
(4)安好钢筋笼后,让套管摆动在上、下40~50mm范围内移动,检查钢筋笼是否上浮。如上浮必须向浇注混凝土单位提出,等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方能配合浇注,以达到成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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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成作业后的事项
1.就地清洗净经过作业污染的机体各部及套管的混凝土和泥沙,拆除操作避雨棚,将机架放回行走时的原位,拆出支腿锁定销,收起前后支腿。机组移退至安全场所。 2.彻底进行日常检查保养,达到操作前应具备的要求。
定 向 钻 机
一、操作人员操作机器时应穿戴安全帽、保护镜、绝缘靴、绝缘手套,如靠近来往车辆作业,应穿上反光的工作服:
二、开机前,应用桩子将钻机锚固牢靠,检查柴油、机油、液压油油位位置,应在规定的油标尺内水位应正常,报警装置应完好,并将接地线插入2米以外的潮湿土壤中,确保接地良好,在机器周围设置警告标志,巡视钻孔路线,探明地下管线;
三、操作人员要听从导向人员的正确操作指令;
四、钻进和回拖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监视仪表盘上的各种仪表,一旦发现仪表显示不正常和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根据土质配置钻液的配合比,以减少钻进和回拖过程中的阻力; 六、钻孔期间或当警报鸣响时,不要触摸机器;
七、施工完工后,应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并填写好运转记录。
回转式钻机
一、钻机的安装
1. 安装钻机前,应对当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洪水等进行全面检查,将地面异物清理干净,并检查现场地基有无地下管道及电缆,如有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撤迁。钻架距高压电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2. 钻机钻架基础要夯实,整平。轮胎式钻机的钻架下要铺设枕木垫起轮胎离开地面,所垫枕木长度不得少于4m。钻机垫起后要保持整机处于水平位置。
3. 钻机的安装和钻头的组装要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竖立或放倒钻架时,应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挥下进行。人员分工要明确,各自要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周围环境、指挥信号联络方式。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中不得立钻架。
4. 钻架的吊重中心,钻机的卡孔和护井管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钻杆中心偏差不得大于20mm。
二、开工前的检查
1. 检查钻机各部安装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应及时拧紧;转动部位和传动带应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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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罩;钢丝绳应完好;离合器、制动带应功能良好。
2. 检查各运转总成的油面高度,按说明书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齐全,电路配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检查管路接头是否齐全和密封,并进行必要的紧固工作。 5. 检查各部位应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
6. 清除钻机作业范围内的障碍物,详细检查护井管内有无工具、配件等物,检查后立即将工作平台复盖严密,以免作业时工具、配件掉入井孔。
7. 将各部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用人力盘动检查各部转动是否灵活。最后合闸检查电机旋转方向,发现反向,应改变电动机接线。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开机。
8. 钻头和钻杆连接螺纹质量要良好,滑扣不得凑合使用。钻头崩刃缺角要换新。合金头焊接要牢固,不得有裂纹。钻头、钻杆连接处可加3mm厚垫圈,便于工作后拆卸钻杆。
三、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 配备泥浆泵的回转钻机开车时,应先送浆后开钻;停钻时要先停钻后停浆。泥浆泵要有专人看管,并与钻机操作人员密切联系泥浆供应情况,观察泥浆质量(比重、含沙率、胶体率、粘度)和浆面高度,并随时测量和调整。浓度要合适,浆面低于孔口不得超过0.5m。特别是停钻时,发现漏浆要及时补浆,要及时清除沉淀池中的钻碴、杂物等,保持泥浆纯净。以免塌孔。
2. BRM系列回转钻机开钻时,先送风、空转,后给进,钻头略微拉起,稍离孔底,以避免卡钻。
3. 开孔阶段,钻压要轻,转速要慢。
4. 在钻进过程中,要根据地质情况和钻进深度,选择合适的钻压和转速,均匀给进。在地质不均或岩层交接处钻进时,应减小钻压和转速,减缓给进速度。当钻头进入粘土层时,应采取措施,消除糊钻现象,同时改用低速运行,以防烧坏电动机。在钻水下混凝土时,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混凝土中存留的铁件或异物损坏钻机。
5. 变速箱换档时,应事先停车,挂上档之后才能开车。
6. 加接钻杆时,应预先检查密封圈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连接处的清洁工作。连接螺栓是特制的螺栓,不能用其他螺栓代用。凡使用过的旧螺栓,应仔细检查,确认螺栓头与杆部过渡处无疲劳裂纹时,才准再次使用。连接螺栓要均匀紧固,保证其连接处的密封性。弯曲的钻杆应及时修理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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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钻前与钻进过程中,对破岩、回转、升降、洗孔排碴等系统要做好检查及运行观察工作。遇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认真填写施工记录。
8. 在钻进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机器的运转情况。如发生异响、钢丝绳、转向滑车、千斤顶等起吊索具破损,水龙头漏气、漏碴,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时,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开钻。
9. 提钻、下钻时,动作要谨慎均匀,轻提轻放,不要过猛。钻机下及井孔周围2m以内,以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联接处须用双夹卡住,并缠上铁丝。钻进过程中,应调整好钢丝绳,决不充许钻具在孔内时钢丝绳处于不受负荷的状态,以免扩孔过大或钻偏。钻杆在旋转时绝对不许提升,以防卡瓦带起飞出伤人。
10. 发生上卡(提钻受阻)时,不准强行提钻具,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下卡(钻进受阻)时,可用缓冲击法解除。解除后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钻进。
11. 钻架、钻台平车、封口平车等承载能力及部位均有限制,不得超载。 12. 使用空气反循环时,其喷浆口应遮栏,并固定管端。 13. 经常监视润滑情况,适时添加润滑油。
14. 钻进进尺达到要求时,要根据钻杆长度换算孔底标高。确认无误后,把钻头略为提起,转速由高变低,空转5~20min。停钻时,先停钻后停风,使孔底的钻碴被清洗干净。
15. 钻机的移位要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四、作业后注意事项
1. 钻机在转移孔位的拆、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防止变形。以减少安装时的维护修理和避免施钻时遇到的意外困难。
2. 钻机用完后,要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清洗和保养。
水文水井钻机
一、钻机安装
1. 安装钻机应由熟练的操作人员来进行,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中不得立钻架。
2. 安装钻机前,应对当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洪水位等进行全面调查,并检查现场地基有无地下管道及电缆。钻塔顶距离高压电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 在预定的孔口旁平整一块坚实的场地,面积不能小于53.3㎡,井口前放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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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可不平整,但不得有高于1m的障碍物,该面积供钻机、动力机、泥浆泵安装用,其余泥浆搅拌机、泥浆槽、钻具存放等占地可根据现场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开壁、平整。
4. 在预定的孔口处挖掘直径Φ600mm、深1~1.5m的开孔坑,并在开孔坑与淀沉池间挖掘泥浆循环槽。
5. 在已平整的场地上按钻塔说明要求安装钻塔底座、塔身、地锚等。
6. 当钻塔地梁安装好后,将柴油机传动装置、卷扬机在钻塔底座上固定好,再将主卷扬机钢丝绳绕于卷筒其一端固定于滚筒上,钢丝绳之另一端穿过起塔架而后绕过天车,并穿过游动滑轮车,最后用绳卡固定于塔下面的基梁上,而后将游动滑车之“U”形环挂在起塔架的吊环上,起塔前进行检查:各地锚是否可靠;绷绳有无损坏;各绳卡销钉、螺钉连接是否可靠。检查完毕后,发动柴油机开动卷扬机在运转正常情况下,以低速起塔,塔起高在1m之内,复查一次后再以低速立塔绷绳初步绷紧调整塔腿垂直。
7. 铺好机台板、安装转盘、万向轴、泥浆泵,并使各皮带轮位置相互对正,以保证皮带正常工作。同时并把各组件的防护罩装好,确保安全生产,连接钻具并安装钻塔避雷针、照明、机房、塔套及推管小车等工作完成后方可准备开孔。
二、开钻前的检查和准备
1. 检查钻机所有组件,安装是否稳定可靠,钢绳及联接是否完好,并清除钻机的灰尘、泥物等物。
2. 检查各操作把是否灵活好用,定位松紧,各三角皮带松紧是否合适(特别对主、副卷扬机刹车及两个磨擦离合器手把),必要时需加调整。
3. 检查动力机和泥浆泵。转向应正确。 4. 按照润滑规范和图解润滑钻机各零部件。
5. 按规定向变速箱、转盘、主卷扬机的涡轮箱内注油。
6. 脱开柴油机离合器,泥浆泵离合器,空车盘动三角皮带轮给进手轮观察变速箱,主副卷扬机万向轴,转盘是否有碰死咬死之处,如有则应予以调整。
7. 搅拌泥浆。为保证钻孔质量,钻进效率,开孔前要准备一定质量和一定数量的泥浆,一般在第四纪地层开孔采用600mm井口管护孔需准备泥浆不少于4m3、粘度在10~20Pa.s之间。
8. 钻机的试运转。钻机各部检查完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转。观察各部运转正常,方可正式开钻。
三、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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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钻前,先开动泥浆泵待孔内泥浆返上,再使主付卷扬机得到动力,给转盘以合适的速度由转盘大小方补心带动主动钻杆钻进,一般情况下复盖层中应用减压钻进即用主卷扬机吊住钻具缓缓下放不使钻具重量全部压在孔底,以便既进尺又不蹩钻。
2. 拧卸钻杆丝扣应遵守以下事项:下放钻杆要慢放、放平、大钩、不能松得太多,开动转盘时不要猛合离合器。
3. 放倒方钻杆时,方钻杆下边不准站人。
4. 接圆钻杆时,钻杆提头必须上紧,接头通过活门后应即刻关闭活门。 5. 提升方钻杆前,必须检查钻杆笼头有无漏水及螺丝松动情况,并必须挂好高压胶管的保险绳。在吊起方钻杆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钻杆的下部,主副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必须缠绕整齐。
6. 连接钻杆插入丝机时,不要强松或松得过多,防止碰坏丝扣,防止高压胶管缠绕钻杆。
7. 钻进过程中,把闸人必须集中思想注意地层的变化及钻杆龙头的转动情况,根据转盘的声响,进尺的快慢及钻杆的转动判断地层的变化情况,认为已经变层即停止转盘,稍许提起钻杆。如为泥层,在提起钻杆时,钻杆即向逆时针方向转动。如为砂层,在提起钻杆时,钻杆不转动,此时即根据地层变换的情况,下入取样进行取样。
8. 各手把定位处应经常检查,换档后各手把位置应注意是否正确,不可违反以下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副卷扬机不同时工作,主、副卷扬机离合器手把不同时扳紧。主卷扬机卷筒跟转盘不同时工作,主卷扬离合器手把和制动手把不同时扳紧。转盘与泥浆泵同时工作(除拧管及起下钻)故开动主卷扬机制动手把时,应注意返水情况。
严格禁止转盘离合器手把和主卷扬离合手把同时扳紧;副卷扬离合器手把与刹车踏板同时扳死。
9. 换档必须停车,如换时挂不上可以盘动手轮或让离合器稍结合,待齿轮转动将停止前挂档,严格禁止高速运转时挂档。拧管操作时或蹩钻挂不上档时,只能盘动手轮,严禁开车。
10. 在整个钻进过程中必须保证井孔完整,每钻完一根钻杆长度,均提起钻杆试孔,如钻杆连续回转数圈必须进行细微的划孔,直至井孔完整。
11. 在下入取样器之前,应将转盘卡方全部拿出放在井台板上,使钻头离开孔底后再下入取样器,下入取样器时不能松得过猛,在取样时,不能停止泥浆泵。在冲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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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之前应在井口的钢丝绳上作好标记,把闸人应注意不使钢绳松得过多,不使提升的高度超过冲程。冲击十余次即丈量井孔钢绳上的标记,如不超过100mm即为砂层,可继续冲击。如超过150~200mm即为泥层不可继续冲击,应即提升取样器。在提升取样器前,应轻轻进行反冲击,提升时不能把离合器给的太死。
12. 终孔后,应进行冲孔,将孔内的岩屑冲净,试孔器不能下降太快,下松时如遇阻力,不可提起猛松。试孔器试至孔底进行冲孔一至二小时,提出试孔器,用掏泥桶校对孔深,如孔底存有沉淀物,应用掏泥桶清除。
13. 钻进过程中,如动力突然中断,或憋钻严重不能换档时,应立即拉开离合器手把,压下提升手把,盘动手轮提升钻具。
14. 随时观察水压表及泥浆上返情况。每次开车前更要检查,以减少事故。 15. 各零部件不得长期超负荷工作。一般超负荷象征为:响声不正常(柴油机和钻机)、发热打滑、特别是钻机的两个离合器不能在长期超负荷下工作(如遇憋钻、拧卸接头,处理事故,起取样器等应谨慎操作)。
16. 遇大风及恶劣气候时,应采取措施或停止工作。
17. 钻机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机机架、动力机架与底座及泥浆泵机架与地面连接是否可靠。地锚埋设情况,绷绳松紧度,塔身后支承情况,各节塔脚销子情况,底座沉降情况等,特别是卷扬机钢绳地锚钢绳死端情况等,如有异状立即采取措施。
四、作业后的注意事项
1. 钻机用完后,拆卸钻架应按说明书规定。同时要避免碰撞,防止变形。 2. 检查钻机各部位,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清洗和保养。
冲击式钻机
一、钻机安装
1. 安装钻机的场地应平整、坚实。若在松软地层处安装钻机,应对地基进行处理,然后铺设垫木,保证钻机在工作时的稳固性,以免在钻进工作中发生局部下沉,影响钻孔精度。
2. 钻机安装时,必须保持机架水平。
3. 钻机就位确认安置正确后,在桅杆顶上先系上四根缆风绳,然后将桅杆竖起。 4. 卸掉桅杆上下节联接螺栓,开动主桅杆专用卷筒,将桅杆缓缓竖起,桅杆竖起后,将下节桅杆固定好,再将上节桅杆拉出,并将上下节桅杆固定,安装好拉杆后,再将缆风绳系好。可用法兰螺丝调整缆风绳拉力,使桅杆立正以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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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桅杆竖立起后,将桅杆底部的千斤顶旋出,以便载荷通过千斤顶传递到支座上。 二、开动前检查
1. 检查钻机所有机构的正确性,并向全部润滑点和油嘴加注润滑油。 2. 松开所有磨擦离合器,并清除钻机上的无关杂物。
3. 检查电动机旋向,从皮带轮方向观察电机时,电动机的旋向应按顺时针方向旋转。
4. 空运转3~5min,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钻进。 三、操作者须知
1. 不要在不良好的机况下进行工作。
2. 不使用打滑的磨擦离合器,防止磨擦片的磨损。
3. 将卷筒刹住后再间断的松开,将钻头降落到井孔内,不要使其自由降落。 4. 在下降工作中,若钻具停住,不应悬在空中,而应将钻具提上以后,再重新下降。 5. 拧上钻具后,为检查接合处的螺纹连接情况,必须用凿子作检查标记线。 6. 在钻具下降到井底以前,应检查钻头安装正确,钻具上应无裂纹等。 7. 为了避免机器过早磨损与损坏,在工作时不要采用重量比说明书内规定的还要大的钻具。
8. 为避免钻具被夹住,不工作时,不得将其停留在井底。
9. 工作时要注意拉杆的拉力是否正常,不要在拉杆松驰时进行工作,以防桅杆损坏。 10. 在用钢丝绳滑轮中的两个滑轮进行工作时,为使桅杆负荷均匀,应使两边的滑轮受负荷,而中间的滑轮能自由活动。
四、钻机操作时的安全技术 1. 钻孔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
2. 钻机的安装及拆卸时,要保证正确和完整无缺。 3. 钻机的桅杆升降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位置上进行。 4. 开动电动机时,应打开钻机所有的磨擦离合器。 5. 当钻机工作时,严禁去掉防护罩。
6. 工作开始前,应该检查制动装置的可靠性,以及磨擦离合器和起动装置的工作性能。
7. 电动机未停止前,禁止检查钻机。 8. 钻机工作时,严禁紧固钻机任何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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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当钻机运转时,严禁加油。桅杆上部滑轮加油应在钻机停止时进行。 10. 电动机未停止前,不允许在桅杆上工作。
11. 无论什么情况下,当桅杆上段有人工作时,桅杆下不许停留其它人员。 12. 遇有恶劣气候时(暴雨、大雪、结冰或五级以上大风),不许在桅杆上工作。同时,也不允许利用人工照明在桅杆上工作。
13. 严禁使用裂股的钢丝绳。
14. 钻具升降时,严格禁止用手摸钢丝绳。 15. 除钻机升降,下钻管等外,井口严禁敞开。
16. 为了防止钻具或抽筒从井内取出井外时的甩动,必须使用由直径15~20mm钢棒制成的钩子钩住。
17. 在清洗抽筒时,应利用坚固可靠的钢丝绳结成环,套在抽筒下端,将其倒翻。 18. 用滑车提升或下降套管时,以及机器在打捞工作时,所有工人应离开钻井。 19. 在用起重器拔出套管时,为避免套管脱落,必须彼此固定在一起。
20. 在照明停止的情况下(夜间时),钻孔工作应该停止。这时钻具仍在井内时,就应该小心地把钻具从井内取出来。
地 质 钻 机
一、安装钻机前,要调查现场地基有无地下水管及电缆等埋设物。钻场距高压架空线不得少于20m。
二、平整场地使钻机安放平稳。
三、开机前要检查变速箱和转盘内的润滑油应适量,检查各连接部分安装应紧固可靠。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四、转盘转速根据地层的硬软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使用慢速或中速,每钻进500~700mm时倒换一次钻杆夹持器。
五、在提钻时,钻机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人员密切配合,以确保钻机正常工作。提钻困难时可用高速反冲。但在取原状土样时,严禁反冲,一定要低速起拔。每次钻进深度不超过500mm。
六、无论在进行冲击或回转钻进时,变换速度必须先踏离合器,后变速。在提取钻具过程中需要变速时,应先闸住卷筒,然后再踏离合器变速。
七、钻机运转中,如发现某部件温度过高,振动剧烈,有噪音或离合器打滑时,必须停车检查,找出原因修复后才能重新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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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变速箱允许在80℃以下工作,转盘允许在60℃以下工作。变速箱及转盘正常运转时温度很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九、新机润滑油第一次使用200h后更换,第二次使用400h后更换,以后每使用600h后更换一次。每次加注新润滑油前要用轻质油清洗箱内。
十、停机后必须将钻机表面污泥清洗干净,涂上润滑油脂遮盖妥当。
柴油打桩锤
一、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二、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中观察喷油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三、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上汽缸,打开贮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对自动润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四、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人0.5L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的润滑油。
五、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六、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5-10mm之间。
七、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200mm。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八、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当间隙超过7mm时,应予更换。
九、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2/3时,或下汽缸法兰与砧座间隙小于7mm时,均应更换橡胶垫。
十、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冬季应加温水。 十一、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十二、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l00mm时,再开启油门启动桩锤。
十三、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表或计算公式。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十四、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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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十五、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急停锤。
十六、当上活塞与起动钩脱离后,应将起落架继续提起,宜使它与上汽缸达到或超过2m的距离。
十七、作业中,应重点观察上活塞的润滑油是否从油孔中泄出。当下汽缸为自动加油泵润滑时,应经常打开油管头,检查有无油喷出;当无自动加油泵时,应每隔15min向下活塞润滑点注入润滑油。当一根桩打进时间超过15min时,则应在打完后立即加注润滑油。
十八、作业中,当桩锤冲击能量达到最大能量时,其最后10锤的贯入值不得小于5mm。
十九、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中应保证锤击桩帽中心。
二十、作业中,当水套的水由于蒸发而低于下汽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二十一、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盖上汽缸盖和吸排气孔塞子,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高于桩锤1m处,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二十二、长期停用的桩锤,应从桩机上卸下,放掉冷却水、燃油及润滑油,将燃烧室及上、下活塞打击面清洗干净,并应做好防腐措施,盖上保护套,入库保存。
振动沉拔桩棰
一、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200m以内。
二、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当电动机额定起动电压变动在—5%-10%的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三、液压箱、配电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配电箱和电动机保护接地或接零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四、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蚀现象。
五、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六、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l0s。当启动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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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七、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八、拔钢板桩时,应按沉人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九、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十、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十一、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十二、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土 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十三、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十四、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十五、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十六、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十七、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箱(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履带式打桩机(三支点式)
一、组成打桩机的履带式起重机,配装的柴油打桩锤或振动桩锤,应执行机械设备说明书中的规定。
二、打桩机的安装场地应平坦坚实,当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规定的压应力时,应在履带下铺设路基箱或30mm厚的钢板,其间距不得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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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桩机的安装、拆卸应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用伸缩式履带的打桩机,应将履带扩张后方可安装。履带扩张应在无配重情况下进行,上部回转平台应转到与履带成90°的位置。
四、立柱底座安装完毕后,应对水平微调液压缸进行试验,确认无问题时,应再将活塞杆缩尽,并准备安装立柱。
五、立柱安装时,履带驱动轮应置于后部,履带前倾覆点应采用铁楔块填实,并应制动住行走机构和回转机构,用销轴将水平伸缩臂定位。在安装垂直液压缸时,应在下面铺木垫板将液压缸顶实,并使主机保持平衡。
六、安装立柱时,应按规定扭矩将连接螺栓拧紧,立柱支座下方应垫千斤顶并顶实。安装后的立柱,其下方搁置点不应少于3个。立柱的前端和两侧应系揽风绳。
七、立柱竖立前,应向顶梁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再进行卷扬筒制动试验。试验时,应先将立柱拉起300—400mm后制动住,然后放下,同时应检查并确认前后液压缸千斤顶牢固可靠。
八、立柱的前端应垫高,不得在水平以下位置扳起立柱。当立柱扳起时,应同步放松缆风绳。当立柱接近垂直位置时,应减慢竖立速度。扳到75°-83°时,应停止卷扬,并收紧缆风绳,再装上后支撑,用后支撑液压缸使立柱竖直。
九、安装后支撑时,应有专人将液压缸向主机外侧拉住,不得撞击机身。 十、安装桩锤时,桩锤底部冲击块与桩帽之间应有下述厚度的缓冲垫木。对金属桩,垫木厚度应为100—150mm;对混凝土桩,垫木厚度应为200—250mm。作业中应观察垫木的损坏情况,损坏严重时应予更换。
十一、连接桩锤与桩帽的钢丝绳张紧度应适宜,过紧或过松时,应予调整,拉紧后应留有200—250mm的滑出余量,并应防止绳头插入汽缸法兰与冲击块内损坏缓冲垫。 十二、拆卸应按与安装时相反程序进行。放倒立柱时,应使用制动器使立柱缓缓放下,并用缆风绳控制,不得不加控制地快速下降。
十三、正前方吊桩时,对混凝土预制桩,立柱中心与桩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对钢管桩,水平距离不得大于7m。严禁偏心吊桩或强行拉桩等。
十四、使用双向立柱时,应待立柱转向到位,并用锁销将立柱与基杆锁住后,方可起吊。
十五、施打斜桩时,应先将桩锤提升到预定位置,并将桩吊起,套人桩帽,桩尖插入桩位后再后仰立柱,并用后支撑杆顶紧,立柱后仰时打桩机不得回转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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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打桩机带锤行走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行走时,驱动轮应在尾部位置,并应有专人指挥。
十七、在斜坡上行走时,应将打桩机重心置于斜坡的上方,斜坡的坡度不得大于5°。在斜坡上不得回转。
十八、作业后,应将桩锤放在已打人地下的桩头或地面垫板上,将操纵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比桩锤高1m的位置,锁住安全限位装置,并应使全部制动生效。
混凝土灌筑
一、运移钢筋笼的通道上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多人合运钢筋笼必须保持起杠、落杠抬运动作协调,使用的绳、杠要安全、可靠。
二、吊装钢筋笼时,吊钩与钢筋笼的连接要安全、可靠。
三、起吊钢筋笼入孔前,应先检查清理孔口附近的杂物、工具等物件,起吊过程中钢筋笼不得碰、挂电缆和其他物件、设备。在钢筋笼倒覆范围内禁止站人。
四、向孔内下置钢筋笼时,必须吊直扶正,孔口作业人员要站在干净、清洁、无泥泞的地面上作业,下笼动作要缓慢、平稳。下笼遇阻时,应查清钢筋笼受阻原因,禁止作业人员在钢筋笼上踩踏加压或盲目采用其他加压方式强行下压钢筋笼。也不得回程提起钢筋笼盲目地向下冲、砸、礅。
五、采用人力搬运灌浆管时,应该用木质杠子(长度1.2m以上)插入2/3用手托着抬运。禁止使用金属杆(管)插入管内作业抬运工具,禁止放在肩上抬运。 六、下置灌浆管前,应先将孔口周围的防护地板铺好,仔细检查灌浆管的接头丝扣是否完好并清洁、上油。
七、起吊灌浆管时,禁止扶管人员用手托触管口底端扶送,升降机操作要乎稳,防止管子甩荡伤人。
八、下置导管途中遇阻时,要判明受阻原闪,要防止导臂偶受钢筋笼箍筋阻挡出现突然下沉而伤人。提起管于转动时,禁止反向转动;
九、向储料斗内倒入的混凝土重量不得超过储料斗横梁及起吊绳索U形环、设备等允许的负荷量。
十、储料斗被吊起运行时,其下方严禁站人,作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扶持料斗,只能用拉绳稳定料斗。
十一、灌浆过程中,升降机、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塔上人员紧密配合,应按孔口作业人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动作要稳当、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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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升降和上下抖动导管时,任何员不得站办漏斗下方,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漏斗上面观察混凝土下泄情况。
十三、在测定沉渣厚度和灌筑高度时,孔口应停止其他作业。 十四、灌筑完毕后,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对低于现场地面标高的桩孔孔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加盖并设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2、料斗应放回地面。需要拉到塔架上停放的,挂料斗的升降机一定要刹紧,并用绳子捆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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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施工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所有人员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穿越。
第2条 使用卡环应使用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卡环禁止超负荷使用。
第3条 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第4条 使用三根以上绳扣吊装时,每两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6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第5条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6条 风力五级以上时停止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从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也将起重吊装作业列入了重点管理和现场监督范围。
起重吊装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工艺复杂,参加的人员多,而且还存在高处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甚至还会发生淹溺、触电等事故,因此,起重吊装作业无论是机械操作,还是信号指挥,因为都是特种性作业,因此要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学习的和考试不合格的起重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在桥梁施工中范围较广,任务量大,隧道施工也有部分起重作业。在起重作业中,各种机械、工具、机具的使用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吊具、索具都要在经过计算后,才可投入使用,我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摸索出一套简便计算办法,做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随时掌握这套简单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如下:
1、钢丝绳:卷扬机用绳安全系数取5; 2、钢丝绳:缆风绳用绳安全系数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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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丝绳:捆帮用绳安全系数取4; 4、千斤绳(吊重用),安全取用系数取8; 简便计算:
1、安全系数取5时,直径平方×9等于安全拉力(kg)(卷扬机牵引绳) 当要计算破断拉力时为φ×Φ×9×5=破断拉力; 当计算千斤绳安全拉力(kg)=(φ缆风绳安全拉力(kg)= (φ捆绑绳安全拉力(kg)= (φ
2(mm)
2(mm)
×9×5)/8
×9×5)/3 ×9×5)/4
2(mm)
当钢丝绳破损,磨损和陈旧,按折减状况进行折减,这样我们就可以直观地判断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当两绳使用产夹角时,还应减去夹角的力,正常使用千斤绳的夹角不得大于60°;
2、卡环(卸扣)销径mm计算允许安全使用简单估算方法: 直径×直径×4=允许安全承重(kg)
应注意卡环的正确使用,如使用不当很容易损坏卡环。 3、滑轮与钢丝绳的配合比例:
钢丝绳在使用中经常与滑轮和滑轮组配合使用,如果滑轮的直径过小就会造成钢丝绳过度弯曲,直接影响到钢丝绳的使用拉力和使用寿命,因此选用钢丝绳与滑轮的直径比应在1:18以上,即滑轮的直径必须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8倍; 即滑轮的直径≥18倍钢丝绳直径。
麻绳与滑轮为1:10,即滑轮≥10倍磨绳的直径。 4、滑轮的计算:
一般在滑轮外壳都有铭牌标明滑轮规格和性能,但有时无法找到滑轮上的铭牌,我们采用经验计估算法如下:
滑轮允许承重(kg)=[滑轮直径(mm)×直径(mm)(按轮外盘直径计算)]/16 该计算为单门滑轮,如有几门滑轮再乘以几倍。
当我们知道了起重的吊索具的简单估算方法后,来到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就可以测算出起重作业时的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在大型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编制起重吊装和拆除方案,还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仅要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和工艺,更重要的是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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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起重吊装或拆除的施工现场,应作为特殊现场进行管理,一定要划分警戒范围,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在起重作业中,负责现场的指挥人员应告知所有的作业人员施工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护注意事项,告知应对存在危险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法,并且在有危险的位置设置安全标志,明示危险的存在。
起重吊装或拆除作业要使用起重机械、机具、工具、索具、吊具,作为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参加这些机具的检查工作,或经常检查、抽查是否有带病投入使用现象,特别要注意的是起重机械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且要求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人员严禁上车开动机械,指挥吊机的信号员必须由专人指挥,施工现场应做到统一指挥,服从指令,严禁打乱战。
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施工环境应安排逃生之路,因此要求道路畅通,闲置物资尽量清离现场,而且要求现场排水良好,有足够的作业空间。
高处作业时,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尽可能避免双层作业,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起重、吊装、拆除作业应在正常的天气进行,大风、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 水上施工应遵守水上的规定。
附: 钢丝绳报废标准;起重作业“七好”、“十不吊”; 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应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予以报废。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予报废: 1、整条钢丝绳断裂。 2、麻芯外露。
3、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态。 4、钢丝绳打死结。
5、锈蚀严严重,锈蚀量达40%。 6、磨损严重,磨损量大于40%。
7、断丝率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同向捻达5%;交互捻达10%。
8、表面磨损或锈蚀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9、发现与图中变形坏相同者(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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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变形损坏。
起重作业“七好”
起重作业人员在起重作业中通常要求做到“七好”,以确保作业安全。 一、思想集中好。 二、统一指挥好。 三、遵章守纪好。 四、交接配合好。 五、上下联系好。 六、设备检查好。 七、扎紧吊卸好。
起重作业“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二、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负不吊。 三、斜拉物体不吊。(不斜拉重物)。 四、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五、场地视线不明,重物看不清不吊。
六、工件埋置地下,重量不明不吊。 七、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八、重物的棱角处与吊绳未加衬垫物不吊。
九、吊索具已达到报废标准或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十、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以上十不吊准则,希望广大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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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了解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和司机能看得见的位置,所发信号应事先与司机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2条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第3条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被起吊物件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第4条 在开始起吊作业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起吊物件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起吊物件降落就位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第5条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第6条 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第7条 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操作。
第8条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当跟随起吊物件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信号指挥员应确作业人员和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9条 起吊物件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起吊物件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第10条 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吊。
第2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五圈以上。 第3条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第4条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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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6条 起吊物件应栓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做平移动作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放置稳委,防止倾倒。
第7条 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8条 起吊处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作起升动作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9条 起吊重物严禁采用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对卷扬机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第10条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重量不明的物件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第11条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臂杆处在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第12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第13条 塔吊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线,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第14条 塔吊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进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放置旋转。
塔吊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第2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钳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保证正常状态,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第4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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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6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7条 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备有防火器材和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8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1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终端限位开关处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三米。
第13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14条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15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应升顶、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风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关闭电源。
第16条 起重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7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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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18条 履带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身体健康,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
立操作。
第2条 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其中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 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按电梯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司机应熟知电梯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保养。
第4条 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第5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电梯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第6条 工作前应检查外用电梯的技术状况,检查各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横竖支撑和站台及防护门、钢丝绳及滑轮、传动系统、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等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停机,排除故障,司机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第7条 检查各部位限位器和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米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卸料平台、防护门、上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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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门限位的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第8条 操作电梯运行起步前,均需鸣笛示警;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第9条 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和梯门。
第10条 严禁超载、超员,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未到规定停靠位置,禁止人员上下。
第11条 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除外);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一只梯笼进行笼外维修保养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第12条 遇恶劣天气,如雷雨、6级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应停止运行;灯光不明、信号不清应停止运行;电梯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前应停止运行;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的应停止运行。
第13条 暴风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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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重 机 械
大型拼装式龙门吊机使用、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一、概述:
大型拼装式龙门吊机一般采用万能杆件、贝雷梁或桁梁架等作为金属骨架,具有结构合理,拼装简单,使用方便等优势,在桥梁建设施工中为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龙门吊机具有起重能力大,吊重不受变幅限制,性能合理、稳定性强、方便灵活、操作简便、投入少、消耗低、无污染优势的起重设备由于拆装方便,便于运输,成为制梁,移梁、架梁施工的首选设备。
从多年来桥梁施工总结,由于作业人员和操作司机的失误,对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及时,机械性能的失效或故障,违章行为及作业后未按规定做好停机后处理等到原因,龙门吊机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事故,有时甚至是机毁人亡的特大事故。因此,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是保证安全使用、操作龙门吊机的关键。本规则分项展开对相关内容作一规定,希望作业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二、作业人员要求:
1、所有参加操作吊机的司机、司索工、信号员、起重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主管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后取证,持证上岗,凡未经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参加龙门吊机操作,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作业禁忌疾病、定期进行体检,凡有不适者,均不得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发现自己人有头昏、恶心、腿脚不适者应暂做休息、如休息后仍觉不见好转者应离开工作岗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4、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着软底的防滑鞋,扎紧袖口,束好衣服下摆,扎好裤管口,做到衣着灵便。
5、从事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合作,相互配合,在保证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开展施工。
6、从事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在完善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各项安全设施完善,就位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7、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应做到统一信号,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密切配合,当发现有紧急情况时,每个人都有权命令吊机司机采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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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事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严禁岗前饮酒,作业中打闹、开玩笑、在作业环境中睡觉、在危险处休息,严禁因争抢时间而违章冒险作业,打赌斗狠。
9、无论起重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员和起重工,必须严格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操作。
10、作业完毕,应对龙门吊机进行机停机防护,经司机检查无误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机械投入使用前检查、签证:
1、吊机拼装完毕后,应经设计人员和技术部门进行复核验算,并参照设计,对己拼装好的骨架进行复核是否符合设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令其整改。
2、作业人员、负责司机应对龙门骨架、天车轨道、起重机构、走行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螺栓是否符合设计的大小、数量,销钉是否穿满、到位,保险销是否全部穿满、到位,螺栓是否施拧到位,焊接的焊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由测量人员对行走的轨道进行测量,以保证龙门走道高差、轨距符合设计要求。 4、由司机、电器安装人员检查各电路及控制元器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用电要求,系统是否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5、检查各部位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备、灵敏、可靠。
6、规章制度制定并且挂设于明显部位供作业人员随时参照检查、执行。 7、安全标志设置于明显处和危险部位,提示标志按规定要求设置。 8、与作业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机械调试,试车、试吊准备,进行整车试吊调试、试吊活动必须由设计人员、技术主管负责人、生产主管负责人,质检负责、安检人员、行政负责人和负责司机、拼装吊机的工长参加。
10、调试后按试吊方案进行试吊,结果无异议、参加人员签字、签认,资料部门收集齐所有机械设备相关资料备案。
四、轨道要求:
1、龙门吊机轨道的路基必须坚实、平整,松软土或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要设置排水沟。
2、钢轨必须统一,严禁在一条线上采用多型号钢轨,联接钢轨的鱼尾板、螺栓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专用鱼尾板和螺栓,禁止采用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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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轨、枕木、垫板应连结牢固,采用承轨台的线路承轨台必须满足荷载需要,固定钢轨的扣件必须满足龙门吊机跑车的强度,并且施拧牢固。
4、轨道纵向坡度不得大于1‰,两侧轨距中心误差不得大于1‰,单侧两轨距误差不得大于6㎜,单侧两轨奖高差不得大于2mm。
5、轨道应顺直、平整,不得出现凹凸不平和左右弯曲现象。
6、采用枕木的轨道应根据承载需要,两枕木中心间距不得大于60cm,道碴床的石碴应在钢轨底部砸实,枕木下两钢轨中间位置不得充实道碴。 7、轨道终端应设止轮器,防止吊机出轨。 8、轨道应埋设电阻值不大于4Ω的地线。
9、轨道投入使用第一周应测量、检查、调整一次,再至两周、测量、检查调整一次,以后不少于每个月调整一次。
10、遇大雨、洪水、重大事故和严重超载应及时测量检查,调整轨道。 11、遇路基被水浸泡、路基严重下沉、应对线路彻底进行翻修、清基、大修。 12、经常检查螺连接情况,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发现鱼尾板断裂或钢轨断裂、翻转变形应及时更换,发现枕木断裂、腐朽,应随时更换,发现枕木移位应及时调整并重新更换道钉。
五、起重机构要求:
1、起重机构的卷扬机、滑轮组、天车梁的承载能力和配备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起吊最大重量的安全要求,并且留有充分的富余量。
2、起重机构所置高度必须经计算、满足施工吊装的最大高度,并且必须设有高度限位装置。
3、起重机构配备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其长度必须满足在最大起升高度最低位置时卷扬机卷筒上保留6圈以上。
4、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伤痕和外力损伤的痕迹,当钢丝绳使用至达报废标准时钢丝绳必须更换,严禁将就使用。
5、卷扬机上钢丝绳应每班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钢丝绳与滑轮组的死头应卡接牢固,并定期进行检查。
6、卷扬机的制动机构应灵敏可靠,每次重载起吊时,应先将重物起升离地面15cm高,对制动机构进行性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听、闻到制动机构有异常声音和气味时应停车检查,待弄清原因,排除异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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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重机构的滑轮组应按设计符合承载要求,应定期对滑轮组进行检查,润滑、 保养,发现磨损严重,轮盘破损,轴承(或钢套)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发现轮盘运转不灵的要及时维修,芯轴磨损严重或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8、起重机构捆绑梁体的吊带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吊带的轴销应装取方便,钢丝绳与梁体联结处应采用可靠的衬垫,以防割伤钢丝绳。
9、出卷扬机的钢丝绳除与滑轮接触外,运行中不得与其它物体相触碰,也不得与相邻的绳索相接触,避免因起重受力而磨损钢丝绳。
10、起重机构应建立的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并有详细的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六、走行机构要求:
1、走行机构应具有满足吊梁、走行的安全性能,走行机构的单侧走行各轮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其承载能力除满足最大吊重的荷载外应有一定的富余量。
2、龙门吊机两立柱的走行机构动作应同步,并且速度相同。
3、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各轮应与轨道相平行,在走行时不应出现啃轨现象,发现啃轨现象应及时进行检查,并测量轨距和轨道的平整程度,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
4、龙门吊机的走行台车应具备能自调功能,在轨道出现沉降较小时能自调走行轮与轨道的接触:避免出现驱动轮空转而发生的脱轨事故。
5、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应配备止轮器或夹轨钳,在作业完毕后能将走行轮卡住,避免自然灾害引发吊机损失事故。
6、龙门吊机走行机构的动力传动装置(齿轮或链条)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护罩)
7、龙门吊机的走行机构应定期维护保养、润滑、并检查金属骨架的焊缝及与吊机主体的联结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龙门吊机安全用电要求:
1、龙门吊总用电负荷应与供电能力相适应,电压、电流都在允许范围之内,所有电路设计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2、龙门吊机的各用电器件,电线电缆应绝缘良好,性能可靠,每台电机都有应做到“一机一匣一漏电保护”,龙门吊机的总电源应采用专用配电箱,不得与其它机械设备混用,避免出现差错。
3、龙门吊机起重天车电源采用电缆滑索,电缆固定的滑环应与电缆联结牢固,滑索应张拉平直,不得出现过度的下挠度而造成高处电缆被拖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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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龙门吊机天车应设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谨防天车行至终端发生掉道事故,天车轨道的终端也应设有终端止轮器。
5、吊机电路铺设的电线电缆与金属骨架接触处应采用护套包裹,防止震动产生的磨损导致漏电事故发生。
6、吊机的机房内和操作室应设有紧急开关,以便在紧急情况出现时断电应急。 7、吊机应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和可靠的接地保护。
8、操作室内的配电箱应放置稳固,并且具有防雨、防潮、防尘功能,操作室应具有能锁闭的房门。
9、电源主电缆的收放,采用电缆收放器的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可靠情况,并且必须安装电缆自动收放的限位装置,以防收放过度引发事故;如采用人工放的吊机,主电缆应由专人看护,谨防拉断或卷入轨道被吊机碾压。
10、操作室的控制原器件应保证动作灵敏,性能可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11、操作室和机房处都有应配备1211型灭火器,在电器火灾发生时能紧急自救处理。 12、一旦发生电器故障,应及时请电工进行排查、处理,当发现电路出现问题,在没有找出原因前,不得强行使用吊机。
八、安全装置:
龙门吊机的安全装置包括,天车和行走机构的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走行机构传动装置防护罩,电铃,避雷装置,电源接地保护装置,紧急开关,轨道终端止轮器,夹轨钳,随车止轮器,1211型灭火器,电路的漏电断路器,以及小钩的终端限位装置等等。 无论是止轮器,限位器等都要要求性能可靠,配备齐全,否则就在操作人员失误时不能发挥自控自救的作用。
九、作业前检查:
1、操作司机在上吊机前首先应对走行的线路(轨道)进行检查,发现轨道上有障碍物时应予清除,发现轨道有异常或有螺栓松动,应及时给予完善。
2、检查吊机金属骨架,起行机构是否正常,各连结件有无松动。 3、检查钢丝绳外表情况及绳卡牢固情况。
4、检查电源电路情况,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作业。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良好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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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车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电铃)示意,重物起吊或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动作不宜过大,防止摆动。
7、检查前班作业司机的运转记录,了解前一班次作业的具体情况。 十、作业中注意事项:
1、重物起吊前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取得联系,明确物体的重量和作业任务;重量不明的吊物应进行分析估算;选用的吊具、索具应验算是否符合安全吊装要求,重物的栓挂是否平稳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2、重物吊起离地面20cm后稍作停机观察,待确认稳妥后再继续起吊,大型构件起吊(如预应力砼梁体)必须在吊离地面20cm后对制动机构(刹车)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溜钩现象应及时对其调试。
3、大型构件起吊时,机房内应有专人值班看护,发现卷扬机排绳不齐时应通知司机重新松钩、起吊排绳,发现制动刹车带出现异味时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调试,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大声呼喊司机停车,并拉下紧急开关。
4、吊运重物时行走和横移时应鸣铃示警,重物不得从人头上通过,空钩运行时必须起升到2m以上高度,谨防碰撞人头。
5、吊起重物后作横移或纵移时,动作不宜过大,尽可能保持重物平稳,减少摆动。 6、两台吊机抬吊梁体时,应统一信号指挥,两吊机应保持动作同步,协调配合,当梁体进入就位时再听从分信号员的指挥,吊梁起吊时滑轮组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不得斜吊。
7、梁体进入装车或就位状态时司机应与信号员紧密配合,防止因动作失误伤及起重吊装人员和梁体。
8、小钩操作时,大钩应起升至现场最高物体高度以上的位置,防止作业过程中触碰其他物体。
9、小钩操作时应注意电动葫芦的高度和起重量,严禁超载超限使用,严禁作斜拉起吊。
10、初次使用吊机出现滑轮组钢丝绳打绞时,应尽快采取措施将钢丝绳破劲,以防吊重后出现严重磨损现象。
11、吊机行走时应注意主电缆的收放情况和走行轮啃轨情况。 12、吊机作业操作室内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13、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对机械加油、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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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作业中发现人员伤害事故时,必须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做好记录。 15、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作业中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17、严禁采用吊机安全装置(限位开关)进行操作,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
18、遇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打回零位,起重作业人员应紧急避让,并立即将危险区拦围起来。
十一、作业后注意事项:
1、吊机作业后应将吊机停放在轨道中间的安全位置,吊钩起升至上部位置,起重天车停在靠操作室一侧,并打好天车的止轮器或夹轨钳,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2、吊机停机后切断操作室电源,将所有操作开关打到零位,填写好当班的作业记录,经检查无误后,关好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司机下车后,切断吊机总电源,打好吊机止轮器(或是夹轨钳)检查吊机停车状态是否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离开工地。
十二、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中认真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作业。
2、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3、登高作业和登高维护、保养、检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按高处作业着装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
4、起重作业的吊具、索具、辅具等到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5、起吊梁体时应事先将梁体运行线路沿途有碍梁体运行的物件清运搬开,以保 证吊运梁体作业顺畅、顺利进行。
6、吊运的重物在空中运行不准碰撞任何设备和物体,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7、吊运重物在道路中停放时,放置位置不得影响道路畅通。 8、运输梁体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9、两吊机抬运梁体时必须两吊机动作一致,严格按信号指挥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10、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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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机使用前检查证
桥
项目部 本桥在 所使用的龙门吊机于 年 月 日施工完毕并经 年 月 日施工完毕并经 年 月 日检查,结果如下: 一、本龙门吊机按 号设计图进行施工: 1、净高 米。 4、走行方式 。 2、净跨 米。 5、走道行式 。 3、最大吊重(含吊具) 吨。 6、吊重时龙门吊机 走行。 二、完工后的(平立面)尺寸经测量组检查结果详附件: 其中:1、主梁跨中拱度 米。 2、主梁平面横向弯曲 米。 3、两支腿的高差 米。 4、吊机中线与走道应垂直,实际 。 三、主体结构的杆件: 联结螺栓: 焊接部份: 吊重钢丝绳: 滑车组: 四、机械、电器部份: 1、走行马达功率 ,制动装置 ,固定装置 。 2、起重马达功率 ,制动装置 ,固定装置 。 3、电源开关 接地保护装置 。 五、走道部份: 1、轮距最大误差 。 2、跨距最大误差 。 3、左右股道最大高差 。 六、经 年 月 日试吊,结果为: 静重试验吊重 吨,观察 小时,结果 。 动载试验吊重 吨,制动 ,结果 。 七、使用中注意事项: 1、 2、 3、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同意正式使用。 施工单位: 项目部 填表: 主管工程师 工程部: 安全质量监察部 项目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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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一般规定
一、作业前准备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系统部分,应按起重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地面必须平整,坚实,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各类起重机必须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吊钩、动臂、平衡重转动体上标以鲜艳的色彩标志。
4.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 表4—1
输电导线电压(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 l以下 1.5 1 1~1.5 3 2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
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结、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9.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表4-2)。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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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表4—2
钢丝绳直径(mm) 最少绳卡数(个) 绳卡间距(mm) 10以下 3 80 10~20 4 140 21~26 5 160 28~36 6 220 36~40 7 240 10.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变形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d=绳径) 表4-3
钢丝绳 结构型式 交 捻 30d 6d 顺 捻 30d 10 19 30 27 19 5 38 10 58 15 54 18 断丝长度 范 围 6d 6×19十1 10 钢 丝 绳 号 6×37十1 19 6×61十1 29 18×19十1 27 11.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5)吊钩开口度增大值超过15%; (6)吊钩扭转变形超过10%。
12.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13.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除检查所有零部件外,还应进行静、动负荷试验。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2.起重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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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6.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或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9.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前,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0.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0~500m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塔式起重机
一、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 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 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 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二、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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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三、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五、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六、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七、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八、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 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 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九、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十、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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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十二、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十三、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十四、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十五、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十六、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十七、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八、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晨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众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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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十九、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截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空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二十、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到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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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6. 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7. 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二十一、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二十二、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二十三、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二十四、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帽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二十五、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二十六、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二十七、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二十八、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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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三十、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三十一、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应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三十二、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三十三、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三十四、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三十五、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三十六、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三十七、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三十八、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三十九、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四十、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四十一、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四十二、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四十三、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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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四十四、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批示灯。
四十五、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十六、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四十七、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一、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二、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l/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既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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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四、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l0m。
(8)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提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时 (1)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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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履带式起重机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 起动前检查:
(1)各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均应充足; (4)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2. 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 3.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批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履带起重机工作前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枕木垂直于履带垫实,地面不平时应事先加以不整。
2. 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轨道式起重机
一、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轨道起重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按照起重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二、工作前注意事项
1. 检查走行部分,起重装置、传动装置、照明设备、标志灯、汽笛应完好。 2. 检查各运动和旋转部分及各轴承的润滑与给油装置应良好,并适当给油。 3. 煤、油、水应充足。
4. 气压表、水表、安全阀及给水装置等作用良好。 5. 检查制动装置应灵活可靠,砂箱内应有足够的砂。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 司机于每次开始动作时,应确认车上、车下不得有非操作人员,起重机周围无障碍物,然后鸣笛开始操作。
2. 起重机一切机件的开始动作和制动应缓慢平稳,避免发生冲击,机械正向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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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得突然使其倒转。
3. 起吊重物时应按规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轨道卡子。
4. 吊重物时,应注意下方及移动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时,应鸣笛,待其离开后再动作。
5. 起重机自力走行或吊车走行时速度应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禁止超速。 6.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况停放时必须放好止轮器。
7. 禁止起重机在不能保证稳定的不良线路上或道岔辙尖上停放和进行起吊作业。 8. 起重机在曲线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量应降低20%,在曲线上吊货行走时,起重量应降低40%。
9. 禁止起重机在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坡道上吊货走行。
10. 在同一线路上有数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各起重机吊钩间距不得小于5m,起重机走行时彼此相接近时,应发信号相互警告。
11. 工作中脱轨或发生机件破损时,司机应将吊重物迅速放下。如重物不能放下时,应对重物可能坠落的地方加以防护。
四、工作后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起,起重臂放落在臂架上,并与轨道中心线一致。
2. 关闭汽门,开放汽缸排水阀,将离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 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机,应作好防溜措施,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将吊钩固定在轨道上,并派专人看守。
4. 对于有火及有蒸汽压力的起重机需留司机或司炉一人在车看管。 5. 冬季熄火时,应开放所有排水阀,放尽各部存水。
a) 其他注意事项
1. 蒸汽轨道起重机的蒸汽锅炉操作,应按蒸汽锅炉的规定执行。
2. 轨道起重机在线路上运行时,还应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行车和信号规则,以及《轨道车管理规则》与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龙门式起重机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置应可靠。
二、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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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四、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六、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七、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八、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十一、起重机行走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十二、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十五、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十八、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十九、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楔。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
二十、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换梁起重机每换梁800片测试一次大梁挠度;换装起重机每换装2000片进行起重梁和扁担梁应力测试。
桥式起重机
一、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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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机必须处于正常良好状态,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机构灵敏、可靠。开动时,必须鸣铃示意。
三、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起吊前应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关应灵敏,并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如发现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四、吊运物件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内上空运行,不得从人或机器上面通过,如无安全通道而必须在有人的地方通过时,应先鸣铃示意,待下面人员让开后再通过。
五、运行中,不准突然变速或开倒车,以免引起重物在空中摆动,也不准同时开动二项以上(包括副钩)的操作机构。
六、开车时,操作人员的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时,应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然后切断电源,进行修理。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检修、保养。
七、若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两机间距离应大于3m。如需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制动闸。禁止任何人员在两台起重机间跨越。
八、起重钢丝绳需每周检查一次,具体要求按起重钢丝绳有关规定执行。 九、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他构件上,不准堆放零星物品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经常用的工具,应放在操作室和专用工具箱内。
十、起重机的各项限位开关及其他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以上安全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才能开车。不准用限位开关停车。
十一、工作终止时,要把起重机停在停车线上,把吊构上升到位,切断电源,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卷 扬 机
一、卷扬机的作业位置应乎整坚实,宜远离危险作业区,并应搭设防雨操作棚。卷扬机安装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二、当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作业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操作棚除应有防雨措施外,还应采用不小于50mm厚木板设置抗冲击棚顶或采用两层棚顶,上层棚顶应具有抗冲击能力,上、下两层棚顶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三、固定卷扬机的地锚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地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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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卷扬机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o;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轮。
五、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六、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吊篮)连接牢固,在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和不被水浸泡且不得与机架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置过路保护装置。严禁在钢丝绳运行区域内堆放物料。
七、卷扬机绳筒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八、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使用携带式按钮开关等控制装置,必须使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九、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十、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十二、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排列整齐。当吊篮(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五圈。
十三、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或吊笼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十四、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十五、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十六、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卷扬机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卷扬机操作手必须熟悉本机械的性能、构造、操作方法。持有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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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操作前,要检查卷扬机的地锚、上料架是否牢固,同时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外露皮带、齿轮等传动装置、防护罩是否齐全。
第3条 卷筒上的钢丝绳排列要整齐,在提升吊篮的过程中,在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要保留3~5圈,钢丝绳的磨损程度不超过5%,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能有接头。
第4条 卷扬机应有专人使用和保养,经常检查接地线路是否良好,如发现电气设备漏电或其他故障时及时报告工长,不得擅自修理。
第5条 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门,只能提升物料,严禁载人,吊篮在空中停留,除使用制动器外,同时要用停放架垫好,严禁有人跨越钢丝绳在吊篮下面行走。
第6条 上料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避雷装置,每周要检查一次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吊篮提重物时,荷载不能额定的限载量,严禁运送超重、超长物品。
第7条 作业中停电时,应关闭电源或将操纵杆打至零位。将提升物件或吊篮降至地面。
第8条 操作完毕,应将提升吊篮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架 桥 机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架桥机;
2. 整机吊梁横移时,预制梁必须尽量落下,贴近桥墩台横行;
3. 连接器螺杆调节时,上、下螺杆必须保证旋合长度各不得小于70mm,防止脱落。 4. 架桥机每次过孔后,前支腿必须确保垂直桥墩台平面。调节方法:根据桥的纵向上、下坡度,单独调节前后两个升降支腿的伸缩幅度。
5. 连接器与运梁车连接后,连接器上的螺母必须拧紧,以防其下滑。
6. 架桥机过孔时,运梁车(载梁)与架桥机纵向运行那一段路轨的铺设:架正交桥时,必须垂直对面桥墩;架斜交桥时,那一段路轨与对面桥墩台的夹角必须与桥架伸缩的夹角一致。
7. 架桥机每架一座桥前,组装好后都必须检查行走轮运行方向是否一致,起重小车空载全程运行运转是否正常,刹车是否可靠,有无异常响声,在组装现场进行吊梁及悬臂过孔试验,试验可行,检查无误后,架桥机才可过孔、架梁。
8. 架桥机升降支腿的调节幅度为0~750mm。
9. 横移轨道上的行程限位,每次架边梁时,应检查其限位距离(边梁落点中心至转向车两轮的中心距≤1150mm,严禁超出此范围使用)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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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架桥机吊梁横移时,后横移轨道必须安装反拉挡板。架边梁时的悬挑出去横移轨道的支点必须垫结实,防止下沉或倾斜。
11. 架桥机每次组装后,必须做吊梁及纵向过孔悬臂试验,可行后方可正式开始过孔架桥。
二、操作注意事项 1. 架桥机纵行过孔
(1)铺好一条规定轨距的路轨,误差不大于10mm(架桥机与运梁车共用路轨)。 (2)将架桥机上两台起重小车开到桥架尾部,将液压顶升托滚装置安放在桥架前端。要求两托滚踏面高低差不大于5mm。
(3)将前横移轨道梁挂接在前转向车下,后横移轨道梁山桥架尾部的起重小车吊着,随架桥机一道过孔。至于前横移轨道梁是整根还是部分随机过孔,要根据配重而定。
(4)将载梁的运梁车与桥架尾部连接器挂接好。 (5)收起升降支腿。
(6)液压托滚顶起桥架,将后转向车悬空,平面旋转至与纵行过孔方向一致。两转向车运行方向一致。架桥机纵行过孔时,两运梁车只允许使用慢速成档。
(7)当架桥机过孔前支腿到达对面桥墩(或桥台)时,先将前横移轨道落在桥墩上、垫好后调整升降支腿高度使前转向车落在横移轨道上。
(8)卸脱连接器:将在桥架尾部的两起重小车开到离液压顶升托滚装置稍前面一点,用液压托滚顶起桥架尾部,使载梁的运梁车车轮离轨悬空一点,在轮轨之间用钢板垫实,液压托滚卸落,此时卸脱连接器。
(9)液压顶升滚轮上放置磨擦块后再顶架桥机,使后转向车悬空,平面旋转,落在后横移轨道上。
(10)要求前后横移轨道平行度允差±10mm,先空车在横移轨道上来回试一下,没问题,使开始喂梁、架梁。
(11)过孔时,也可先不挂接连接器整机纵移,但悬挑部分不得超过整机全长的2/5,这样,尤为适合弯桥。架桥机纵横向运行轨道及液压托滚支撑面均应垫实、垫稳。
2. 喂梁、架梁
(1)两起重小车开到桥架尾部。
(2)将运梁前端开到靠近支撑梁处停下,起重小车把搁在运梁车上的预制梁一端吊起,与运梁车同步向前开,纵行至运梁车到达起重小车可吊的位置上 ,再将预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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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端吊起。此时,两起重小车将预制梁纵行吊至待架桥跨内,整机横移到位,落梁。
(3)架弯桥时喂梁,起重小车吊着预制梁一端与运梁车一道纵运,若预制梁后部会碰到桥架尾部,整机适当横移,避免相碰,然后再继续纵运。
3. 斜交桥架设
(1)装上支腿连接纵梁,若遇坡桥,应使连接的燕尾导轨面成水平态,用升降支腿调节达到。
(2)根据斜交角度调整下横梁上的两只可移动支腿座。
(3)在悬空状态下,根据斜交角度调节可移动支承梁及两后转向车的位置,使两后转向车与两前转向车成平行。
(4)前后横移轨道应平行铺设,允许±10mm,应保证架桥机横向斜行正常。
电 动 葫 芦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在每天工作第一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中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刻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来回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桅杆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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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机械说明书中的规定。
二、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装、拆技术方案进行。
三、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四、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o—45o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五、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六、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七、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八、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九、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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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临时用电电工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
一、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二、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杪[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气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3、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4、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关箱。
配 电 室
一、配电室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二、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三、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
四、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五、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配电装置
一、配电屏(盘)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二、配电屏(盘)双面维护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2m,背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三、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
四、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取遮栏隔离,遮栏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m;遮栏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m。 五、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六、配电屏(盘)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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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
二、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三、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o-30o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o为宜。
四、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15.4.4-1选用;木横担截面应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15.4.4-2选用。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表15.4.4-1
导线截面 (mm2) 16 25 35 50 70 95 120 低压直线杆角 钢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L50×5 2×L50×5 2×L63×5 L63×5 2×L63×5 2×L70×5 横担长度选用表
表15.4.4-2
横担长度(m) 二线 0.7
五、直线杆和15o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o~45o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o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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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四线 1.5 五线 1.5 六、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12、13、PE;
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
七、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线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八、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l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九、架空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架空电缆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
2、架空电缆的挡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白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十、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十一、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 十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十三、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十四、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用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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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十六、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控制设备及接地与接零
一、临时用电的配电屏、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在技术上采取合理的组成结构型式。 二、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屏(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分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系统。
三、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屏(箱) 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
2、应选择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必须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4、在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5、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
四、配电箱、开关箱及箱内安装的开关电器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五、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断、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六、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七、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设,自成独立配电系统。
八、在设有专用保护零线(TN-S保护系统)的施工现场内,应将专用保护零线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点应不少于3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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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设有专用保护零线的施工现场,下列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基座;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盘)和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箱体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电力线路电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维护
一、配电箱和开关箱在正常情况下检查维修周期以一个月一次为宜。
二、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当保持整洁、干燥,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三、配电箱、开关箱不得另行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四、配电箱、开关箱中的熔断器的熔体应经常更换,规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禁止用非标准的不合格的熔体代替。
五、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避免受外力,并应严格防止与金属利刃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施工现场照明
一、施工现场宜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照明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m,室内低于2.4m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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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在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五、碘钨灯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源电压为220V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m,倾斜不大于4o,其金属外壳应作保护接零:
2、碘钨灯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电源电压应采用36V电源电压。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电源电压,但应按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金属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六、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七、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八、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九、所有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电器、灯具。 十、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
十一、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信号灯和总配电室工作照明灯的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自 备 电 源
一、自备发电机组一般设置在室内,并靠近配电室。
二、自备发电机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安装发电机组的室内及周围除为发电需要临时贮油桶外,严禁存放大量油桶和易燃易爆物品。
三、自备发电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在电气上必须联锁,二者不得并联同时供电。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配电系统时,自备发配电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心点确接接地系统。
五、自备发电机组电源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独立设置,与外电电源线路不得有任何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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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操作发电机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按发电机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启动发电机组。
2、观察控制屏上述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待发电机组空载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加载。
3、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按发电机组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向外供电。 4、机组工作时必须注意监视控制屏和机组上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其数值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5、经常检查机组的运行情况,观察有无不正常振动、噪声以及各安装连接件有无松动现象,以及发电机集电环有无不正常的电火花。 6、停机前先卸掉负荷,停止向外供电。
7、机组连续工作时,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在每日或机组累计运行删二500h后,进行一次维修保养。
安全检测记录和电工维修记录
一、安全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和定期复测记录表等。
二、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的复测。
三、对电气设备的维修处理结果、事故维修的因果分析等记录在电工维修记录本中。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程序、方法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也应作详细记载。
桥涵施工安全用电
一、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2.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
3. 各种导线配线时,应使用与之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导线及瓷夹、瓷管、瓷瓶。 4. 电线接头应牢固,并应用绝缘胶布包扎。 5. 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二、工地架设电线路的位置、杆高及杆型应按设计图施工。低压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铜线(或裸铝线)。
架空电线路与地面、水面、建筑物、机具设备、公路、铁路等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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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其值可参见下表: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m
线 路 经 过 地 区 <1 居民区 非居民区 交通困难地区 不能通航或浮运的河、湖冬季水面〈或冰面〉 不能通航或浮运的河、湖最高水面 (50年一遇的洪水水面)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m
线路电压 kv 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 <1 2.5 1.0 10 3.0 1.5 35 4.0 3.0 6 5 4 5 3 线路电压kv 10 6.5 5.5 4.5 5 3 35 7 6 5 5.5 导线与树木的最小距离m
线路电压 kv 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 <1 1.0 1.0 10 1.5 2.0 35 3.0 - 架空线路与工业设施的最小距离m
项 目 <1 标准 铁路 轨距 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道路 水平距离 电杆外缘至道路边缘 0.5 至轨顶面 电杆外缘至轨道中心交叉平行 至轨顶面 电杆外缘至轨道中心交叉平行 6.0 6.0 线路电压kv 10 7.5 5.0 6.0 5.0 7.0 7.0 7.5 35 窄轨 104
通航垂直距离 河流 水平距离 电力线路 <1KV 10KV 35KV 特殊垂直距离 管道 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索道 水平距离 5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 最高航行水位的最高桅顶 边导线至河岸上缘 垂直距离 垂直距离 垂直距离 电力线在上方 电力线在下方 边导线至管道 电力线在上方 边导线至索道 1.5 1.5 1.5 1.5 1.5 1.0 6.0 1.5 2.0 最高杆(塔)高 1.0 2.0 2.0 2.0 3.0 3.0 - - 2.0 2.0 - - 4.0 3.0 4.0 3.0 3.0 注:以上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工业设施等的安全距离系指建筑物的工业设施等到建成后的距离;在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架空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可参见下表:
起重机具与线路导线边缘的最小距离m
电 压 KV 距 离 M <1 1.5 10 2.0 35 4.0 三、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力线路应在通讯线路的上方,高压线路应在低压线路的上方;
2. 通讯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O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四、工地内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屏护装置。安装在室外的变压器以及室内的变、配电装置,均应设有遮栏、栅栏。
配电站、所应有防雷及消防设施,户外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并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
五、能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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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电、变配电站、所的房屋,应不漏雨,不进风沙尘土,保持通风良好,还应配有防爆设备。地面应铺设地板或灌注混凝土,并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七、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电路中的保险丝开关,必须符合用电标准规定。以手直接操作的开关,必须有完整的绝缘外壳。
八、工地电线路的安装,应按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将线路捆在无瓷瓶的木桩、树木和铁架上。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关,应设在木匣内,并设遮雨棚,必要时须加锁。绝缘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
九、在水中桥墩上架设输电线路与安装配电间时,应与桥墩施工范围分开。否则应设有防护装置,并严禁非电力工作人员入内。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㈠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挪作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第2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第4条 当有人触电时,立即切断电源,对触电者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5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6条 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锤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作业需打眼时,不得有人靠近。
第7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第8条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第9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10条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应根据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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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足够的亮度;危险、潮湿环境应采用安全电压灯具。
第11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㈡使用及管理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第2条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3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4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5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三、现场使用的电箱内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配制。
第6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电箱通电使用时严禁上锁,但必须关闭好箱门。
第7条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第8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第9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第10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第11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第12条 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13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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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14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共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
四、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五、电气设备的试车、检验和调试纪录(合格)。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l)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大于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七、电工维修值班和工作纪录。
第15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第16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l)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 (2)外电线路电压1一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 (3)外电线路电压 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 (4)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米。 (5)外电线路电压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米。
第17条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为6米、l--10KV为7米、35KV为8米。
第18条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I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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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设备及内线安装安全规程:
第2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 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作业需打透眼时,周围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方不得有人。
第33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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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外线及电缆工程安全规程 :
第35条 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 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系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 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电气调试安全规程:
第41条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送电力。
第44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试路绝缘电阻。
第45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规程:
第47条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护栏、从事修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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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条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6以下 10-35 44 60-110 距离(米) 0.35 0.60 0.90 1.50 第49条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并派专人值班监护。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 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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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条 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内燃发电机组
一、发电机房(棚)必须严密防雨、防漏和防止风沙吹入,地面要保持干燥。发电机及配电盘周围应铺设木板或绝缘垫。
二、发电机房(棚)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防止电刷火花引燃易燃气体。 三、固定式发电机必须安放在混凝土基础上,移动式发电机应将底架搁垫平稳,运转时不准移动。
四、每台发电机应有必要的监视测量仪表保护和接地装置。
五、汽油和柴油发电机的排气管必须伸出屋外,并远离易燃品,以免引起火灾。 六、发电机到配电盘的导线必须用绝缘线,接头要牢固,并安装在铁管、线槽或有盖的地沟中,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面上以免妨碍通行。
七、长期停用的电机和其它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好各部检查,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发电机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它防护设备(如栅栏)。 九、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内燃机的空气滤清器应清洁,机油应符合要求。 2.检查内燃机各气门间隙和减压装置间隙应符合本机规定。
3.减压机构放到减压位置后,摇动曲轴,检查各部分应灵活,内部应无不正常响声。 4.检查燃油箱燃油应加足量。
5.打开减压机构,摇转曲轴或手压高压油泵泵油,每个气缸里有清脆的喷油声表示正常。
6.检查各油管及接头处有无漏油现象。
7.检查冷却系统。冷却水泵轮叶片是否灵活,冷却水是否清洁,水箱内水量是否足够,水管接头处有无漏水现象。
8.如用电力起动的内燃机,要检查每格蓄电池的电液比重及电压应符合要求。并检查线路及各接线端应牢固,接触应良好。
9.检查发电机和控制配电屏的各部接线是否正确,电刷是否正常,电刷与换向器或滑环的接触应良好。 10.保护接地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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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把激磁发电机的磁场变阻器的电阻置于最大位置。 12.将所有开关断路,使发电机处于空载状态。 13.电压调整开关应放在手动位置。 十、内燃机的起动及运转
1.在内燃机减压预热时,严禁向内燃机供油,以防由于内燃机末着火而使气缸内进入过多燃油引起结焦或稀释机油。
2.当内燃机供油后,不允许将减速器再倒向第一档,否则会引起起动机飞车。 3.严禁向进气管中加入汽油,否则会引起飞车和爆震。
4.内燃机起动后应怠速运转几分钟,然后才能逐渐加大负荷。运转中应尽量避免突然增加负荷或卸去负荷。
5.内燃机运转时,必须随时注意仪表的读数和工作情况。 十一、内燃机停车
1.内燃机停车前应先卸去负荷,然后逐渐减少转速,怠速运转几分钟后方能停车。 2.在冬季停车后应及时开放水阀,放尽冷却系统中的冷却水,防止机体冻裂。如水中已加入防冻液,则不必放水。
3. 内燃机运转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车:
(1)机油压力突然下降; (2)内燃机出现不正常声音; (3)飞轮松动出现摇摆现象; (4)内燃机飞车;
(5)内燃机温度急剧上升; (6)燃油管路断裂;
(7)内燃机使用现场出现易燃易爆事故。 十二、发电机运转注意事项
1.在发电机转动中不得进行任何修理、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2.发电机、变压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仪表必须指示准确。
3.内燃机带动发电机转动后,应监测机械是否有杂音,如有杂音要立即停车检查。若发电机的电压调不到额定值,也要立即停车检查。 4.当电压升到额定值,频率为50HZ时,方可合闸。 十三、发电机停、送电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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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统一每天停、送电时间。如临时发电必须通知各用电处、所做好用电准备,检查并断开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防止意外;
2.当原动机达到额定转速后,应慢慢增加发电机电压,使达到额定值,才准送电; 3.送电时应先闭合总闸,再逐一闭合各分路电闸,使发电机负荷逐渐增加; 4.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监视其负荷情况,温升及电刷工作情况,并保持发电机外壳及其附近的清洁;
5.发电机运行中,随负荷的增减,电压调节的变化范围一般允许在土5%以内,频率的变化不允许超过土1%;
6.各相电流的不平衡,一般不应超过10%(低负荷运行时除外)。任何一相电流都不应超过额定值;
7.禁止在一相熔丝断路的情况下继续送电; 8.发电机在运行中温升不得超过铭牌规定限度;
9.对动力供电线路,禁止用断、合电闸的办法作为停电前的预告信号;
l0.发电机停机前,应先逐步减去负荷,待负荷为零时,再断开主开关及励磁开关。 十四、运行中的发电机,当发现励磁回路接地,转子线圈短路、发电机冒烟,着火以及发生其它内部故障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十五、发电机并列运行的条件如下: 1.相序相同; 2.电压相同; 3.频率相同。
十六、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应严格遵守并列操作技术要求。合闸应在同一时间,不许有先后,以免造成对发电机反冲,烧毁被冲的发电机。
十七、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当发现其失掉励磁,电刷下面发生强烈火花且减少负荷也不能消除;以及由于其它故障使发电机失去同步时,应立即将该发电机从电网解列。 十八、并列的发电机停机前,应先将负荷转移到运行中的发电机。减少要停发电机的励磁电流,然后再从电网解列。但应注意勿使运行中的发电机超过负荷。
十九、发电机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禁止修理、保养、清扫工作以及用手接触高压线圈。
二十、运转中的发电机不能使用帆布等物掩盖。
二十一、值班人员应经常监视发电机负荷不能超过额定负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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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转前,必须仔细检查转子与定子间有无工具材料遗留,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电 动 机
一、起动前准备
1.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2.电动机的熔丝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1)单台电动机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
(2)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常用熔丝规格见表3—2;
3.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选择应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25倍;
4,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75%。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高度2/3时应更新;
5.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如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 6.检查电动机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运行中电动机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 2.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表3—1的规定。
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温升极限 表3—1
绝 缘 等 级 最大允许温升℃ 55 (温度计法) 最大允许温升℃ 60 (电阻法) 75 80 100 125 65 70 85 105 A E B F H 3.电动机械如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把启动开关放到停止位置。也可加装失压保护装置。
4.电动机不得在正常运行中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三、停机注意事项
1.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降至最小,然后切断电源,启动开关拔到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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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变速电动机停止运行时,应先将转速逐级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 2.在沿海和潮湿地区施工时,电动机停用后必须采取防潮措施。
常用熔丝规格 表3-2
种 类 铅 锡 合 金 丝 ⌒ 铅 75% 锡 25% 直 径 (mm) 0.508 0.559 0.610 0.710 0.813 0.915 1.220 1.630 1.830 2.030 2.340 2.650 2.950 3.260 近似英规 线 号 25 24 23 22 2l 20 18 16 15 14 13 12 11 10 熔断电流 (A) 3.0 3.5 4.0 5.0 6.0 7.0 10.0 11.0 16.0 22.0 27.0 32.0 37.0 44.0 最高安全工作 电流(A) 2.0 2.3 2.6 3.3 4.1 4.8 7.0 13.0 19.0 15.0 18.0 22.0 26.0 30.0 变压器及电力电容器
一、变压器
(一)新安装的电力变压器,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试验: 1.对变压器油进行耐压试验;
2.测量线圈、轭梁和穿心螺栓(可以接触到的)的绝缘电阻; 3.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各电压分接头均测); 4,确定线圈的受潮程度;
5.测量套管(纯瓷质的套管除外)的介质损失角。并检查变压器的高低压套管有无破损和外伤;
6.对35kV及以下变压器的主绝缘(连套管)做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7.测定无负荷电流;
8.检查接线组别(或单相变压器的极性)和变压比(各电压分头均测);
9.检查冷却系统;
10. 检查运行中油的再生装置; 11.检查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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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额定电压下合闸五次;
13.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在热状态下,检查接缝是否紧密,检查衬垫和法兰联接情况。
对560kVA以下的变压器除3、4、5、7、9、10各项外均需进行。 (二)变压器油,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运行中变压器与熔丝的配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0kVA容量的变压器,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1.5~3倍选用熔丝; 2.100kVA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应不大于1.5~2倍。
(四)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允许上层油温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但最高不能超过95℃。为了防止变压器油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 (五)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如下: 1.线圈接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电压相同。
(六)安装在发电站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应根据控制盘上的仪表进行监视,并每小时抄表一次。在巡视时要记录安装在变压器上的温度计所示温度。 (七)电力变压器应定期进行外部检查,检查的周期一般可参照下列规定: 1.在有人值班的变电站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室内24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八)变压器外部检查的项目如下:
1.检查变压器油枕内油面高度,有无漏油;
2.检查变压器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3.判别变压器嗡嗡声的性质,音响是否过大,有无不正常音响: 4.检查变压器的油温; 5.检查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检查电缆和母线有无异常情况;
7.如变压器是装在室内的,则应检查门窗、门闩是否完整,房屋是否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是否适宜;
8.检查防爆管的隔膜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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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查呼吸器内的干燥剂,当个别结晶体呈现粉红色时,应加强监视,而当大部分变成粉红色时,干燥剂应更换;
10.对于柱上变压器除检查上述有关的各项外,还应检查下列项目: (1)台架及栅栏是否倾斜腐朽。 (2)警告牌是否缺少。
(九)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退出运行进行修理: 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2. 在正常冷却条件,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4. 因漏油使油面降落低于油面指示计上的限度; 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 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十)电流互感器的外壳,铁制配电盘及支架必须永久接地。电流互感器有电时,二次接地回路不得开放,以防诱导高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子燥后方可使用。 (十一)柱上变压器的装、拆、修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变压器装设在柱上时,无遮栏裸露导电部分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少于3.5m;
2. 从地面向变压器台上吊或从变压器台上往下落变压器时,必须完全停电,检查变压器台的结构是否牢固,并将变压器台铁架和架空线完全接地。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应遵守邻近带电部分有关规定;
3.在柱上变压器上工作时,不论是否已经停电,必须首先断开低压闸刀开关,而后断开高压开关,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执行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4.在柱上变压器上更换高压保险丝须由二人进行。作业时须戴绝缘手套。雷雨时严禁更换保险丝;
5.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2”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监护。
二、电力电容器
(一)高压电容器组外露的导电部分,应有网状遮栏,进行外部巡视时,禁止将运行中电容器组的遮栏打开。
(二)任何额定电压的电容器组,禁止带电荷合闸,每次断开后重新合闸,须在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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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后(即经过放电后少许时间)方可进行。
(三)更换电容器的保险丝,应在电容器没有电压时进行。故进行前,应对电容器放电。
(四)电容器组的检修工作,应在全部停电时进行,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高压电容器,应根据工作票。低压电容器可根据口头或电话命令,但应作好书面记录。
高低压开关柜
一、在全部和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如红布帘)隔开。
二、在保护盘上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三、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四、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地保护接地。 五、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严禁将电流回路断开;
2.为了可靠地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短路,必须使用短路片和短路线,禁止使用导线缠线;
3.禁止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并不得将回路中的永久接点断开。
六、在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2.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必要时在工作前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 3.接临时负载时,必须装有专用的开关和熔断器;
4.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反变压,除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
5.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看守现场,检查回路,确认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检查断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工作人员,未经值班员许可,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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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 电 机
一、操作人员应穿防酸服, 橡胶手套、绝缘靴、充电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澡的地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20米,充电场所严禁有烟火;
二、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温度、比重、连接线以及充电机的接地,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在充电过程中,要临测充电机仪表盘上的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均应符合蓄电池的电压等级和电流的要求,同时要监测电解液的温度、比重、液位;
四、蓄电池的温度不应超过30℃,当气泡较多,超过规定温度时,应降低充电电流,并用通风机进行通风、散热,当发生不正常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充电;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断充电,必须连续充电;
五、当比重达到1.28时,单格电压在2.4V左右时,且延续充电一小时后无变化,应结束充电;
六、充电完毕,应切断电源,将蓄电池的盖盖好,拆除充电线,并填写好运转记录。
临时工程安全用电一般规定
一、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的架设与设备安装.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二、电力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体格检查合格;
2. 具有电力专业知识,熟悉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 3. 能处理触电紧急救护。
三、每一用电单位应安装独立的总开关和熔丝。每幢办公房屋、车间、仓库、宿舍等应安装单元开关和熔丝。
四、遇有雷电、暴风雨、雪等不良气候时,应停止室外工作。 临时供电
一、临时发、配、变电站应设围栏(墙)防护。并设立标志。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发电站内的排气管必须引出机房外面。排放口应避开作业区,其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三、电站动力设备与所需燃料应隔离存放,设专人管理。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四、电站使用的安全工具和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在使用新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须按规定的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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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许可制度; 3. 工作监护制度;
4. 工作间断、工地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六、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安全措施: 1. 确认已切断电源; 2. 检查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3. 装设短路接地线;
4. 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装设围栏。
以上安全措施,应由值班人员执行。对无人值班的电力设备(包括电线路)应由工作票上指定的专人执行。
七、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包括同杆架设),在工作时可能与带电线路的导线接近至下表的安全距离以内时,带电线路应停电并予以接地。
邻近或交叉其它电力线工作时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6~10 35 安 全 距 离 (M) 1.0 2.5 八、 需在带电的杆塔上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如小于下表的规定时,必须停电作业。
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6~10 35 安 全 距 离 (M) 0.7 1.0 九、短路接地线与作业设之间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在分段母线上作业时,应对分段母线分别验电并接地封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
十、外线工作应遵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施工规范》有关规定。 临时照明
一、室内照明配线应用瓷夹固定,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铁线钉或其它导电的金属物件上,或将电线捆扎在一起,并严禁就地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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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工地、车间、仓库、办公室、宿舍等,应按设计规定安装照明。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增加或拆改时,应由电工进行。
三、电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并应用缘绝胶布包扎好。
四、线路各种配件如瓷瓶、瓷夹、瓷管、瓷熔断器、灯头等有破裂情况者不得使用。 五、 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严禁以其它金属丝代用。 六、普通照明灯不得当作移动式手提作业灯使用。
七、工地投光灯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不妨碍工作的适当地点,并避免眩光。支架应牢固,必要时应设防护。
八、定期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第2条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片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第3条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第4条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第5条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第6条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第7条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声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第8条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第9条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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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第11条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第12条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第13条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第14条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第15条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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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施工作业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规定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必须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采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搭稳靠牢人员上下爬梯。
第3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4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进行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5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处理好残留在模板上的铁钉,防止钉子扎脚。
木工支模、拆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必须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处理,并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人员上下必须采用牢靠的爬梯。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进行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在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时加顶撑支护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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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构件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作业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2条 大型木支架应在地面进行拼装,必须在高空进行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作业时应加设临时支撑;支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吊具、索具必须性能良好,绑扎牢固。
第3条 在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方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并铺设牢固后方可进行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4条 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如无专用脚手架或安全网,必须系好安全带,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第5条 不准直接在不稳定的支架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铺设好脚手板,并对支架作加固处理。
第6条 高处安装作业,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高处违章操作。
第7条 安装模条、防水橡校或防水板时,必须挂牢系好安全带,站稳或坐牢进行操作。
第8条 安装构件时,在作业区范围内应设立警戒范围和设有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过和进入警戒范围。
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 :
第1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2条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3条 刨削量一般每次不得超过 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4条 刨削厚度小于 1.5毫米或长度小于 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5条 遇有大节疤木料时,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第6条 换刀片应先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以防意外事情发生。
第7条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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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皮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二、圆盘锯
第8条 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裂口,螺栓应拧紧。 第9条 操作人员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10条 进料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时要慢推,接料人员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方可接手,不得用手硬拉。
第11条 锯短窄料应使用推棍,接料应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加工。
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凡锈蚀、变形严重的钢管、门式架及配件均不得使用。
第2条 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台模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和拆除作业。 第3条 在高空拆模时,应设警戒范围,作业区周边及进出口处应设围栏,并加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第4条 脚手架的操作层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通过道应有适当高度,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第5条 在模板支撑系统末钉牢前不得上人,在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上不得存放重物或人员行走。
第6条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包括钉子)等材料必须放在箱盒内或工具袋里,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
第7条 装拆组合钢模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转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已松动的作业件必须拆卸完毕后方可停歇,如中途停止拆卸,必须把松动的作业件固定牢固。
木工机械一般规定
一、木工操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烟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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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但不许戴手套。 四、机械应保持清洁,链条、齿轮和皮带等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联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五、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好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六、装设有气力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起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气。
七、机械运转前,必须对规定部位加注润滑油和先试车,待各部分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八、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声音或发生其它故障时,应马上停车检修。 九、用铁钩吊运木材时,应将铁钩插入木材内,不得钩在木材的表面,以防木材掉下造成事故。
十、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 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十一、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十二、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十三、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木工带锯机
一、带锯机在开动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和锯条的松紧程度,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如锯条齿侧裂纹长度超过l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要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且无串条危险时,才允许开锯。
二、作业中,操作从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三、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撬扛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将挂钩扣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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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牢,以防止在进锯中木料滚动损坏锯条。
四、圆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更动摇尺尺码。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再视木料的软、硬、厚、薄确定进锯速度。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司机和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两侧。
五、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六、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o.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七、跑车前进或后退时,注意车桩和挂钩的位置,以防碰坏锯卡,后退时注意防止楞台圆木斜横或其它障碍物撞坏机械;翻楞必须待跑车停稳后进行。 八、锯机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机检查。 九、锯机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以防自动关闭。
十、锯条在回转中,要及时清除锯末。刮锯条和轮面的树脂和锯末时,动作要准,注意刮刀不要碰到锯齿刃部。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末沾在轮上,致使锯条滑落。锯条涂润滑油时,人要站在侧面,刷把长度不少于lm。 十一、锯条在运转中,不许调整锯卡。
十二、锯机在运转中,要时刻观察锯条动向,注意防止锯条断裂而脱落,以免造成事故。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十三、平台式带锯作业时,被加工的木料要牢固地稳定在平台支架上,防止加工件从一台支架上脱落损坏锯条及卡子。上、下手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十四、使用带锯截断木材时,两手应放在安全线外(须离锯条350mm),并向外分。扶木板的手不得越过锯面。
十五、加工超过机械规定限度的特大圆木时,加工前应进行研究提出措施,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方可进行加工。
十六、各部电气设备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凑合使用。
十七、电器开关要随用随开,不用时要立即关闭。工作中如遇停电,要将全部开关关闭,防止恢复送电后锯机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十八、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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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十九、锯机张紧装置的压舵(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舵,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木工圆锯机
一、操作前应进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不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要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的短料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整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行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平刨机(手压刨)
一、平刨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禁止使用。
二、刨料时两腿前后叉开,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持料。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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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小料时,可以按在料的上半部,但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料后推送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三、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l 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四、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被刨的木料必须紧贴靠山,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按在料上的手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五、被刨材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有两人操作;料头越过刨口200mm后,下手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六、被刨材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搓: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七、活动式的台面要调整切削量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停止运转,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以防台面和刨刃接触造成飞刀事故。 八、换刀片应拉闸断电。
九、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l0mm。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十、机械运转时,不准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档板。禁止拆除安全档版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十一、木料需要调头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后,再行调头,同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碰伤人和物。
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一、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安装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二、送料和接料人员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被刨料的一侧,而不能正对刨口。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人员须待被刨料走出台面后,方准接料。
三、操作时,应按顺叉连续送料,并须保持平整和垂直于刨刀。如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再开机继续进刨。
四、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木节,除了减小进刀量外,还应降低进料速度。
五、进料时,须先进大头并随时注意和防止被刨木料回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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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如材料不走时,可用其它材料推进,不许用手推动。刨削厚度小于l0mm的薄板时,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七、小于工作台面宽度的装配式框扇一类的工件,允许在压刨上进行刨削,但必须斜着进给,其斜度应不大于30℃。同时,进给速度要慢,进刀深度要浅。
八、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同一台刨机的刀片和刀片螺丝的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后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口槽的刨刀。
九、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十、操作中如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待停止运转后进行修理。
木 工 车 床
一、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木屑飞入伤害眼睛。
二、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应灵活可靠。当工件卡上卡盘后,要将工件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 三、车削时,应根据木工件的外形尺寸和软、硬程度确定车床的转速和进刀量。要防止进刀量过大,使工件弹出伤人。
四、有木节或裂缝的木料不许上车床车削。方形木料须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
五、在车削过程中,不准用手试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工件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移动时,不论断电与否,禁止用手制动停车。
六、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h以后,经检查粘合牢固和无裂缝时,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木 工 铣 床
一、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二、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三、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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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五、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裁 口 机
一、应根据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作业时应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应将手移到刨刀或剧片的前面。
二、送料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到硬节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刨口15cm方可接料。
三、裁硬木口时,每次深度不得超过1.5cm,高度不得超过5cm;裁松木口时,每次深度不得超过2cm,高度不得超过6cm。严禁在中间插刀。
四、裁刨圆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送料。 五、机器运转时,严禁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一、必须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应均匀。
二、短料开榫必须使用垫板夹牢,严禁用手握料。长度大于1.5m的木料开榫必须2人操作。
三、刨渣或木片堵塞时,应用木棍清除,严禁手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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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作业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手推车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车挡止轮措施,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撒把。 第2条 用井架运输砼时,手推车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3条 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防护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板上操作。
第4条 用输送泵输送砼,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进行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进行。
第5条 浇灌框架、梁、柱进,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6条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梁体、墩柱、盖梁应设防护设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第7条 不得在砼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第8条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损,谨防事故发生漏电。
第9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砼振动器操作人员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 使用前必须对振动系统进行检查,旋转方向应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无误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条 动力电源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必须加设盖板保护。 第3条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的电源开关,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必须牢固,胶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厘米,以免折断,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入砼中,拉管时不得用力太猛,应缓慢向上提起棒头;如发现胶管漏电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第4条 振捣器不准放置在初凝的砼构件面上、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需检修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第5条 雨天操作时,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防护装置,在使用时要注意棒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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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管的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浆侵入。
第6条 电源电箱距实际操作地点最远不得超过3米;电闸箱应有专人看管,必须精神集中,及时按指挥信号准确送电。
第7条 插入式振捣器在钢筋网上面振捣时,应注意勿使钢筋卡住振动棒或使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此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线的绝缘情况,如发现漏电或电动机零线脱落,应及时切断电源进行修理。
第8条 工作时,振动棒不能插长得太深,棒体的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否则振捣后的砼会将振动棒挤住,造成不易拉出。
第9条 工作时,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砼的坍落度决定,坍落度愈小,振动时间愈长,但必须控制好振动时间,防止过振影响质量。
第10条 砼不宜做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浆离析,从而影响砼的质量。
第11条 在冬季施工时,如因滑润油脂凝结而不易启动时,可用热水缓烤振动棒,但不能用烈火烤或用开水烫溶。
第12条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必须绝缘和干燥,两人应密切配合,移动和转向时,应站在平板的两端,不得站在电动机上。
第13条 搬动平板式振捣器,必须切断电源,从两边始运,动作要一致,并防止障碍物拌倒。
第14条 振捣器与平板之间的连接螺栓,要经常予以紧固,引入振捣器的动力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须安装在平板的附近以便启闭。
第15条 在操作中进行移动时,须使与电动机的导线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松驰度,勿使其拉紧,以免电线被拉断引发事故。
第16条 振捣器的外表面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不得使水泥浆粘结在电动机壳上,应保证电动机的散热效果。
第17条 操作振捣器时,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75度,必要时停机降温,运转中发现障碍,应立即停机排除。
第18条 当在一个构件上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同时工作时,则各个振捣器的频率必须保持一致,以免产生互相干扰等现象。
第19条 带有缓冲弹簧的平板式振动器,弹簧要有良好的弹性,以免在工作中振坏电动机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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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振捣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接头不得有水泥浆粘住,以免丝扣受到胶结,而影响连接,振动器清理后应放置在干燥的室内存放。
第30条 用风动振捣器时,首先要检查空气软管有无破裂走气,接头是否安装紧密完好,气阀开启后应逐渐开大。
砼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操作手应熟悉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第2条 搅拌机必须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3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传动部位、钢丝绳,是否防护良好安全,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4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行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或放下摆稳。
第5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操作手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第6条 现场检修时,应用保险链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要有人监护,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的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砼拌和楼操作人员安全规程
第1条 拌和机和拌和楼的操作人员必须在垫有干燥木板的地方操作。
第2条 动力在5千瓦以上的,须装启动器和漏电开关,启动时如发生电弧、冒火或电压突然下降等情况,立即断电,检查,修复。
第3条 运转中严禁检修和保养,不准用工具和其它物件伸入搅拌筒内出料。 第4条 料斗升起时,禁止在下面工作或通过,如须清理料斗机坑,须将料斗在上面保险好。
第5条 拌和中停电或中途检修时,应卸下开关内的熔断器,锁好闸箱,方可进行人力出料和检修。
第6条 停工后,先进行清理后升起料斗,并保险好或者落下料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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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施工机械使用一般规定
一、混凝土机械的一般规定
1.混凝土机械上装置的内燃机、电动机、空压机以及液压系统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3.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4.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5.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6.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二、钢筋机械的一般规定
1. 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车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砼搅拌机
一、作业前的检查
1.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2.检查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大齿圈、皮带轮等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3.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制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4.向大齿圈、跑道等转动磨损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5.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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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2.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 荷时起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三、作业后注意事项
1.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2.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3.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4. 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存水放尽。
砂浆搅拌机
一、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均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起动后,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 二、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三、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四、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
砼输送泵
一、混凝土输送泵的安装
1.混凝土输送泵安放的地点必须坚实不致沉陷。拖式混凝土输送泵安放时,必须放下支脚保证机身的水平稳定。禁止将混凝土输送泵安放在斜坡或水坑内。
2.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与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Y”型管道应装接锥形管。
3. 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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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m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低差的五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如倾斜较大,必要时,应在坡度上端装置排气活阀,以利排气。
4.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原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二、作业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轮胎应楔紧。
2.所有控制开关均应放在中位(或切断位置)。
3.检查液压油箱的油量不足时,应加注同型号液压油。检查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
4.检查电源、水源和安全装置是否已按原厂说明书要求正确连接。
5.检查活塞杆冷却润滑密封室的冷却水面,水量不足应加满;水不清洁应更换,并检查混凝土活塞是否已损坏。
6.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个台班各润滑点必须润滑一次。 7.搅拌斗内应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应盖严。
8.检查输送管道的磨损程度,管壁壁厚不能小于3mm。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应定期更换。天气炎热时应用湿麻袋、湿草包等遮盖管路。
9.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三、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起动混凝土输送泵后,应仔细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2.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和处理。
3.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停机时间应控制在l0min以内,最长不能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2min泵送一次。如时间再长时,应排空管道,以防混凝土固结。
4.应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如系混凝土活塞损坏要及时更换。
5.作业时不准取下搅拌斗格网或乱动其他安全装置。如发现不合格的骨料和杂物应挑出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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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出现输送管堵塞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7.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随便调整修理和润滑正在运转的部件。 四、作业后注意事项
1.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及砂石粒。对于混凝土凝固的部分可用刮刀清除,以保证下次工作安全方便。
2.将两侧活塞运转到清洗室,涂上润滑油。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并涂油防锈。
3.所有控制开关均应回复中位(或切断位置)。 4.彻底清扫施工现场。
注 浆 泵
一、输送管道应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弯管,各接头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二、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旋转方向正确,传动部分、工作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三、作业前,应先用泵将浓石灰水或石灰膏送入管道进行润滑。
四、起动后,待运转正常始能向泵内放砂浆。灰浆泵须连续运转,在短时间内不用灰浆时,可打开回浆阀使灰浆在泵体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而阻塞。
五、工作中,经常注意压力表指示,如超过规定压力应立即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六、应注意检查球阀、阀座或挤压管的磨损,如发现漏浆应停机检查修复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作业。
七、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八、作业后,应对注浆泵进行全面清洗和作好场地清洁工作,并拆洗过载安全阀橡胶球后,变换其安装位置,以保持均匀磨损。
砼搅拌输送汽车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该机为汽车底盘,可在公路上运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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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
2. 该机必须使用厂家所规定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冷却液。换季时注意更换相适应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
二、起动前的准备
1. 检查滚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检查拌和机构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油压泵和油压马达应无漏油。以上各部件如有不良现象,应予整修。
2.检查动力输出装置——PTO的情况,如有螺栓松驰及轴承漏油现象,应予整修。检查底盘车架及副车架的销紧部U形螺栓或张紧螺栓应紧固,检查各部应无裂痕。 3.检查变速器、后桥齿轮的齿轮油量;发动机的润滑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动力转向液和制动液油量;燃油量以及蓄电池电液量和冷却水的水量是否足够和符合厂家要求,不足的应加注同型号的油和液,污染和失效的油和液应予更换。
4.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电器部分和控制部分能否正确工作。检查V形皮带的张紧度是否合适,检查V形皮带的质量,如出现老化、裂纹等缺陷应及时更换。 5.检查油管和气管应无裂纹和泄漏。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检查各滤清器情况,如不清洁应清洗或更换。 7.检查滚筒内部搅拌刀片情况,如磨损给予修复。 三、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发动机后,对发动机进行5~10min以上的加温空转。在发动机预热运转时,检查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应正常;发动机的声音和排气应正常;各操作杆应置于正确位置;制动气压应达到规定压力;各部件管路应无漏油和漏水等不良现象。 2.低速旋转滚筒数分钟,油泵及滚筒等应正常。
3.在车辆停止和清洗时,特别注意滚筒的驱动部分及其它旋转部位,切忌被卷绕进去。
4.在进料、排料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开驾驶室时,应将车完全制动,并用制动器具楔定好车轮后再进行作业。
5.对操作杆要小心在意,切忌粗暴地操作。操作滚筒的施转时,一定要遵守从正转——停止——再反转的程序,避免其快速的反转损坏机械。
6.汽车禁止在气压不足、红灯闪亮或蜂鸣器鸣响时行驶;禁止快速换档和急起动,急停车;禁止不正常地使用离合器和差速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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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混凝土装料、搅料、出料应遵守操作规则,将操纵杆置于规定位置,选择正确的旋转速度根据工作条件,选择合理的搅拌时蜂鸣器鸣响时冬季混凝土必须在60min内到达现场,夏季混凝土必须在30~40min左右抵达现场。
8.行走前再次检查水箱里的水量,滑槽销子是否确实地锁上。
9.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l~3r/min,禁止高速旋转。转弯处车速应放慢,防止重心偏斜。
10.上坡时,应随坡度的缓急,减轻所载拌合混凝土的重量,下坡时应避免发生超限运动。
11. 汽车进入不平路面时,应停止滚筒转动,汽车行驶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在离开不平路面后,再旋转滚筒,以防止滚筒链的脱落。 四、停车注意事项
1.工作完成后,彻底清洗机械。在清洗前必须确认水箱内装有水,严禁在无水情况下转动水泵。
2.彻底清洗滚筒内外的混凝土,对附着在滚简叶片上的混凝土,用钢凿彻底凿除,对其它部分的混凝土应仔细清除。
3,根据注油图对各连接部和润滑点加注厂家要求的润滑脂和机油。
4.检查滚筒叶片等损耗件,如磨损过度应修理或更换;检查螺栓、滚筒轮箍、销子、弹簧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
5.清洗完毕后应将所有水排干净,并清除铁锈及水垢等沉淀物。并对应防护的部位涂油防锈。
砼 泵 车
一、本机为汽车底盘,操作时,必须遵守第一节“一般规定”中条款。 二、本机装有内燃机、空压机、水泵、液压装置,其操作按本书有关章节执行。 三、本机司机熟悉泵车的构造原理和使用说明,并具有五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才能独立操作。 四、接到开车就位令后的检查
1.检查燃油、润滑油和水箱是否加够;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各部螺栓是否紧固;电瓶、照明和信号指示灯是否齐全良好。
2.检查液压油箱和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清洗水泵和设备是否齐全。
3.检查搅拌斗内有无杂物;料斗及搅拌机构有无异常;料斗上保护格网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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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混凝土输送管,有无裂纹、破损、变形等;管道接头的密封圈,应定期更换。
5.外伸支脚和布料杆已完全缩回,并插好锁销。 上述各项都检查合格后,才能开车就位。 五、泵车在就位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就位地点应基本平坦、坚实,禁止将泵车放在斜坡上。
2.就位后,应放下支脚,开动四个液压缸,使其同时顶起。支脚下应放垫木,并保持机身水平、稳定。用布料杆送料时,前后左右的倾斜度不得大于3℃。用输送管送料时,允许前面略高。
3.就位后,泵车上应显示停车灯,以免碰撞。 六、伸展布料杆时的注意事项
1.伸缩布料杆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顺序进行,否则会发生事故。
2. 布料杆所用配管和软管,应按标准进行。其中软管的连接长度,应按说明书规定选用。
3.不准在地面上拖拉前端软管,以免布料杆受到额外负载而损坏。 4.严格禁止延长布料配管和布料杆。 5.严格禁止将布料杆代替起重机使用。
6.风速在16m/s以上时,不准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
7.在高压线附近使用布料杆时,必须严格按第四章第一节表4-1规定,保持其相隔距离,雨天时要加倍。 七、敷设输送管时的注意事项
1.水平泵送的管路,应尽量成直线。垂直泵送的管道,不准直接装在泵的出口处,应在垂直管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10m的水平管。
2.向下敷设大于7°的倾斜管时,应在下端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低差的五倍。必要时,在顶点装排气阀。
3.输送管的支承,应使用支架、云梯、索带等,避免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接触。如在脚手架上固定时,应采取加固和减振等措施。
4.不准将已磨损的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以免发生管破伤人事故。 5.输送管敷设后,根据需要应进行耐压试验和送水试验。 八、泵送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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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泵送前,应按说明书进行一次最高压力的试验,如不够时,应进行调整。 2.泵送前,当液压油温度低于l0℃时,应先进行空运转20min以上。
3.泵送后,应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监视各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4.料斗中混凝土面应维持在搅拌轴中心线以上,当混凝土供应不上时,应停机待料。
5.泵送作业必须暂停时,停机时间控制在10min以内,最长不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2min泵送一次,如时间再长时,应排空管道,以防混凝土固结.
6.作业时,不准取下搅拌格网,或乱动其它安全装置。如发现不合格骨料或杂物,应挑出斗外。
7.泵送中,如发现压力表上升到最高值,发动机声音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泵送,进行反转操作,以免堵塞。如反转无效时就应清洗。
九、作业后进行清洗时注意事项
1.清洗料斗和阀体时,应用清洗工具和刷子。如必须用手伸入料斗或阀体内,应关闭发动机,并由作业者保管开关钥匙。
2.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不得站人。并装上安全盖,以免伤人。
3.清洗完毕,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十、冬季施工作业后,应排出本体密封水。
十一、作业全部终止后,应将控制开关回复“零位”,清扫现场,锁好驾驶室,才能离机、下班。
十二、泵送作业磨损剧烈,应定期对管道、摆动阀、活塞等各处进行检查,磨损过限应及时更换。检查维修中,应停机并由作业者拿着钥匙。
砼搅拌站(拌和楼)
一、作业前的准备
1. 按原厂说明书规定运输和安装混凝土搅拌站,认真进行调试。加设防雨设施。 2.检查储料区内,提升斗下是否有人或异物。搅拌站工作时,以上区域严禁人和异物进入。
3.检查齿轮箱的油位和油质,如油不足应添加,不清洁应更换。
4.检查进料、排料闸门,以及搅拌鼓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时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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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各部螺栓应紧固。
6.联接称量斗的橡胶套不应受拉力和压力。否则影响称量精度。
7.检查电源、水源应符合机器要求,应联接可靠。电气控制柜必须由技术好的专职电工保管,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打开电气柜。认真检查电器装置,确保能准确及时地控制机器,确保无漏电短路等不正常现象。
8.检查所有开关应在切断位置、所有保险应安装妥当。应安设避雷装置。 9.检查提升斗和拉铲的钢绳安装,卷筒缠绕应正确,检查限位开关应调整正确、安全可靠。
10.检查钢绳磨损和腐蚀。如钢绳直径减少10%应予更换。
11.检查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检查提升斗的保险销应可靠。如有人在提升斗下工作,一定要将提升斗用保险销锁住。
12.检查称量装置应能正常使用,计量应精确,其误差不能超过1%。在机械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将所有表头调到零位。
13.双锥型搅拌站应检查输送带的质量情况,如出现老化、大尺寸裂纹等现象应及时更换。对输送带的张紧度要适当,不得跑偏。
14.按搅拌站的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骨料。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起动机械后,仔细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检查各旋转部件的旋转方向是否与所标箭头方向一致。
2.密切监视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注意电压是否稳定,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3.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和处理。
4.机械运转中不能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作业。禁止将手、脚放在闸门、搅拌鼓、螺旋管等附近。搅拌鼓起动前应盖好仓盖。
5.当拉铲被障碍物卡死时,不要强行起拉。禁止用拉铲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6.双锥搅拌站的反转出料,一定要等搅拌鼓停稳后方可反向旋转。
7.当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准强行合闸。 8.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9.操作人员和混凝土灌注人员以及操作人员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确保机械正常工作,确保符合工程需要的高质量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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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业后注意事项
1.工人完成后应将散装水泥罐闸门关好,将螺旋管内水泥全部输送出来,不要残留任何水泥在管内。
2.彻底清洗机械及现场。对搅拌鼓内的混凝土一定要清洗干净。对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认真仔细清洗,确保称量精度。 3.将空压机放气,清洗添加剂管。
4.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对需保护部分涂油防锈。
5.冬季作业结束后应将水排放干净。
插入式振动器
一、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二、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三、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四、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五、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六、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人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七、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八、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九、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
一、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二、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
三、作业前,应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干硬土或硬质物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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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
四、安装时,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底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底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栓的紧固程度应一致。
五、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得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合格。
六、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1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流动或成水平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
七、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 八、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地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昆凝土振实出浆。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混凝土振动台
一、振动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地脚螺栓应拧紧。基础中间应留有地下坑道,应能调整和检修。
二、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和传动装置完好,特别是轴承座螺栓、偏心块螺栓、电动机和齿轮箱螺栓等紧固件紧固牢靠,振动台不宜长时间空载运转。
三、振动台上应安置牢固可靠的模板并锁紧夹具,并应保证模板混凝土和台面一起振动。
四、齿轮箱的油面应保持在规定的平面上,作业时油温不得超过70℃。
五、应经常检查各部轴承,并应定期拆洗更换润滑油,作业中应重点检查轴承温升,当发现过热时应停机检修。
六、电动机接地应良好,电缆线与线接头应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漏电现象。 七、振动台台面应经常保持清洁、平整,使其与模板接触良好。发现裂纹应及时修补。
混凝土喷射机
一、喷射机应采用干喷作业,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配料,风源应是符合要求的稳压源,电源、水源、加料设备等均应配套。
二、管道安装应正确,连接处应紧固密封。当管道通过道路时,应设置在地槽内并加盖保护。
三、喷射机内部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加入的干料配合比及潮润程序,应符合喷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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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要求,不得使用结块的水泥和未经筛选的砂石。
四、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阀灵敏可靠;
2、电源线无破裂现象,接线牢靠;
3、各部密封件密封良好,对橡胶结合板和旋转板出现的明显沟槽及时修复; 4、压力表指针在上、下限之间,根据输送距离,调整上限压力的极限值; 5、喷枪水环(包括双水环)的孔眼畅通。
五、启动前,应先接通风、水、电,开启进气阀逐步达到额定压力,再起动电动机空载运转,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料作业。
六、机械操作和喷射操作人员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以及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七、在喷嘴前方严禁站人,操作人员应始终站在已喷射过的混凝土支护面以内。 八、作业中,当暂停时间超过1h时,应将仓内及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九、发生堵管时,应先停止喂料,对堵塞部位进行敲击,迫使物料松散,然后用压缩空气吹通。此时,操作人员应紧握喷嘴,严禁甩动管道伤人。当管道中有压力时,不得拆卸管接头。
十、转移作业面时,供风、供水系统应随之移动,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折弯。 十一、停机时,应先停止加料,然后再关闭电动机和停送压缩空气。
十二、作业后,应将仓内和输料软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并应将喷嘴拆下清洗干净,清除机身内外粘附的混凝土料及杂物。同时应清理输料管,并应使密封件处于放松状态。
混凝土真空吸水泵
一、真空室内过滤网应完整,集水室通向真空泵的回水管上的旋塞开启应灵活,指示仪表应正确,进出水管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连接。
二、启动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与罩壳上箭头指向一致,然后应堵住进水口,检查泵机空载真空度,表值不应小于96kPa。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检查泵组、管道及工作装置的密封情况。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三、作业开始即应计时量水,观察机组真空表,并应随时做好记录。 四、作业后,应冲洗水箱及滤网的泥砂,并应放尽水箱内存水。
五、冬季施工或存放不用时,应把真空泵内的冷却水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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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施工作业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2条 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3条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4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5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第6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7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8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9条 绑扎高处的墩柱、盖梁、现绕梁、拱顶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和设安全网,绑扎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10条 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作业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11条 绑扎墩柱、盖梁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顶撑木插入钢筋骨架内,避免工作结束后难以取出。
第12条 钢筋超长时,捆扎应牢固,使用塔吊、井字架提升机的独立把杆应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吊运到施工层面的作业。若使用人工传递应拟定操作方案并应在监护下进行操作。
第13条 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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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5条 钢筋作业场所的开关、闸刀必须进入开关箱,有人作业时箱门严禁上锁,但一定要关闭好,谨防抬运钢筋时触碰电器引发触电事故。
钢筋机械操作人员安全规程
一、 冷拉和张拉 :
第1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卷扬机卷筒与冷拉方向应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人员停留和通行。
第2条 冷拉钢筋要先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操作信号,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人操作。
第3条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张拉作业。
第4条 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时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砼时,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和制孔管道。
第5条 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第6条 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第7条 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扎,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电动器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第8条 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二、切断机 :
第1条 开机启动后待机械运转正常,方准喂料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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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切断钢筋作业禁止超过机械的允许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筋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3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时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4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三、弯曲机 :
第1条 钢筋成型时,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误操作。
第2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后面,互相配合,不得随意拖拉。
第3条 调头弯曲,注意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保养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四、冷拔丝机 :
第1条 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第2条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第3条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辅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修理。
五、点焊、对焊机、墩头机:
第1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应良好,按安全要求铺设电线路。
第2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3条 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绝缘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按规定规格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4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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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机械
钢筋切断机
一、钢筋切断机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机械若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第三章第一、六节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可靠,稳固且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稳定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走行轮。
3.机械应有接地保护。
4.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四周应有足够原料,半成品堆码场地。 5.各润滑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
6.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7.作业后,应堆码好成品。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清理场地。 二、起动前准备
1.查看切刀有无裂纹,安装位置是否正常,刀片固定螺丝是否紧固。固定刀与活动刀间水平间隙以0.5~lmm为宜。
2.检查皮带轮和传动旋转部位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靠。
3.禁止切断直径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刀刃硬度的材料。需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必须换算钢筋总截面积在规定范围内。
4.如切断低合金等特种钢筋时,应更换高硬度刀片,并根据机械规定允许直径进行换算。
5.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长度可视加工料长而定。 三、运转中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正式切料。
2. 切断料时,必须握紧钢筋,应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即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迅速把钢筋送入切口,并向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弹出伤人。严禁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3.切短钢筋时,手握一端长度不得小于400mm。靠近刀片的手与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的安全距离,否则要用钳子夹紧送料。切下的钢筋长度如小于300mm时,必须用套管或夹钳压住短头,以防回弹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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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较长钢筋时,应设专人帮扶钢筋,要听从操作者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 5.铁屑、铁末、断口等杂物,不得用手清除。机械及工作周围不准停留非操作人员。
四、停机注意事项
1.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刀片歪斜松动或崩裂等现象时,应立即断电停机检查检修。
2.已切断的半成品钢筋要堆码整齐,防止个别钢筋的新切口突出划伤皮肤。 3.工作完后,应拉间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将工作地点清扫干净,并擦净机械和加注润滑油脂。
钢筋弯曲机
严格遵守钢筋切断机有关规定: 一、起动前准备
1.应作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运转。
2.机身应安全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磁力起动器控制电源。 3.据工件要求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4.检查芯轴、挡块、转盘无损坏和裂纹。
5.所选配的动齿轮是否和受弯钢筋直径及转速符合。齿轮啮合间隙是否适当。工作台是否紧密牢固,工作台面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检查工作盘旋向是否和倒顺开关方向一致。
6.钢筋的放置要和挡铁轴、工作盘旋转方向配合,不能放反。
7.弯曲钢筋时,必须根据曲度大小控制按钮,故应熟练掌握停机时间。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操作时应将需弯钢筋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子的空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子,并以手压紧。但必须在确认机身销子安放在挡住钢筋一侧时,方可开动工作。 2.严禁弯曲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在弯曲未经冷拉 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弯曲低合金钢或非普通钢筋时,应按机械规定换算出最大允许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3.换弯曲机传动齿轮,可使工作盘得到三种不同的转速。按钢筋直径选用的转速规定是:
(1)钢筋直径在12mm以下的可选用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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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筋直径在12~18mm以下的可选用中速。 (3)钢筋直径在18mm以下的可选用慢速。
4.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不直的钢筋,以防发生事故。
5.不允许在运转中更换芯轴、成型轴或档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就为钢筋直径2.5倍。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抹机床。
6.工作盘倒向时。必须在前一种转向停止后,方允许打转。
7.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子的一侧不准站人。
8.弯曲较多、较长的钢筋时,应设置架子支持,并有专人帮扶钢筋,帮扶者应根据操作人员指挥手势协调进退钢筋,不准随意推拉。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弯曲机工作完后,应将工作场所及机身清扫干净,就使用手动鼓风器(皮老虎)吹掉缝坑中的积锈,禁止用手抠挖。
2.运转中工作盘颤动,电机发热过高,均应立即断电停车检查。 3.弯曲的半成品应堆码整齐,弯钩不得上翘。
钢筋调直机
一、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二、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儿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三、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四、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五、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六、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七、进行调直工作时,不允许无关人员站在机械附近,特别是当料盘上钢筋快完时,要严防钢筋端头打人。
点 焊 机
严格遵守焊按、切割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焊接前准备
1.工作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渍及污物。通电检查电气设备、操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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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系统、气路系统及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2.室内温度不应低于15℃。
3.起动前,先接通控制线路转换开关和焊接电流小开关,安插好极数调节开关的闸刀位置,接通水源、气源,控制箱上各调节旋钮。电极触头保持光洁。 4.利用气动踏板控制的点焊机,应检查管道无漏气和杂质阻塞。 二、焊接中注意事项
1.焊机工作时,气路、水冷却系统畅通。气体不应含有水份。排水温度不超过40℃,流量按规定调节。
2.轴承铰链和气缸的活塞、衬环应定期润滑。
3.上电极的工作行程调节螺母(气缸体下面)必须拧紧。电极压力可根据焊接规范的要求,通过旋转减压阀手柄来调节。
4.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以防引燃管和硅整流器损坏。当负载过小,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严禁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三、焊接完后注意事项
1.焊机停止工作,应先切断电源、气源,最后关闭水源,清除杂物和焊渣溅末。 2.焊机长期停用,应在不涂漆的活动部位涂上防锈油指。每月通电加热30min。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30min,正常工作控制箱的预热不少于5min。
对 焊 机
严格遵守焊按、切割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一、焊接前准备
1.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接地可靠。如多台安装成并列时,间距必须在3m以上,并分接在不同的电源上,分别有各自的闸刀开关。开关箱至机身的导线应加保护套管。导线截面不应小于表6-l规定的截面积。
2.作业场所附近的易燃物应清除干净,并备有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和手套,站立的地面应垫绝缘材料。
对 焊 机 导 线 截 面 积 6一l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一次电压为220V时 2的导线截面(mm) 一次电压为380V时 2的导线截面(mm)
25 10 6 50 25 16 75 35 25 l00 45 35 150 50 200 500 70 150 154
3.焊接前应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是否灵活,各种夹具应牢固,电、气、水、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4.断路器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的全部螺栓应定期紧固。
二、焊接注意事项
1.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按温度作调节。 2.闪光区内应设挡板,冬季施工室温应不低于8℃。
3.长钢筋焊接时,应设置托架。搬运时注意焊接处烫伤手。焊完的半成品,应堆码齐整。
4.被焊钢筋的端头120mm内,应除锈去污,如端头弯曲,应作校直或切除。 5.根据被焊工件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严禁焊接超过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三、焊接后注意事项 1.冬季应放尽冷却水。 2.切断电源,锁上电源控制箱。
3.做好保养、清洁工作。
钢筋冷拉机
一、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距离不得少于5m。
二、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三、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四、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五、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六、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七、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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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八、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
一、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二、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三、固定钢丝镦头的端钢板上圆孔直径应较所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四、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六、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七、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八、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九、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十、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冷 镦 机
一、应根据钢筋直径,配换相应夹具。
二、应检查并确认模具、中心冲头无裂纹,并应校正上下模具与中心冲头的同心度,紧固各部螺栓,作好安全防护。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调整上下模具紧度,对准冲头模进行镦头校对,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镦头。当镦出的头大小不匀时,应及时调整冲头与夹具的间隙。冲头导向块应保持有足够的润滑。
钢筋冷拔机
一、应枪杏并确认机械各连接件牢固,模具无裂纹,轧头和模具的规格配套,然后启动主机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在冷拔钢筋时,每道工序的冷拔直径应按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不得超量缩减模具孔径,无资料时,可按每次缩减孔径0.5~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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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轧头时,应先使钢筋的一端穿过模具长度达100~150mm,再用夹具夹牢。 四、作业时,操作人员的手和轧锟应保持300~500mm的距离。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五、冷拔模架中应随时加足润滑剂,润滑剂应采用石灰和肥皂水调和晒干后的粉末。钢筋通过冷拔模前,应抹少量润滑脂。
六、当钢筋的末端通过冷拔模后,应立即脱开离合器,同时用手闸挡钢筋末端。
七、拔丝过程中,当出现断丝或钢筋打结乱盘时,应立即停机;在处理完毕后,方可开机。
钢筋冷挤压连接机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1、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2、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3、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4、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它原因时; 5、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6、挤压的接头数超过5000个。
二、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应及时用专用防尘帽封好。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三、挤压机液压系统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有关规定;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和受到尖利物体刻划。
四、压模、套筒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压模上应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五、挤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端头的锈、泥沙,油污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2、钢筋与套筒应先进行试套,当钢筋有马蹄、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时,应预先进行矫正或用砂轮打磨;不同直径钢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3、钢筋端部应划出定位标记与检查标记,定位标记与钢筋端头的距离应为套筒长度的一半,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的距离宜为20mm;
4、检查挤压设备情况,应进行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六、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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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在施工作业区插入待接钢筋后再挤压另一端套筒;
2、压接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位置的标记,并应与钢筋轴线保持垂直; 3、挤压顺序宜从套筒中部开始,并逐渐向端部挤压; 4、挤压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挤压力、压接道数或挤压顺序。
七、作业后,应收拾好成品、套筒和压模,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最后将挤压机和挤压钳放到指定地点。 158
电焊、气割作业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第2条 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第3条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第4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5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6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7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人氧气。
第8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第9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10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1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2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所有接地(零)线不得串联接入接地体或零线干线。
第13条 镀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销镀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4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第15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更换场地移动把线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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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设备应维修保养,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8条 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第19条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20条 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覆盖、隔火,必须在可燃气体或液体扩散施焊时,经有关部门审批,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2条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染油脂。氧气、乙炔气压力表必须完好无损,性能良好。
第3条 氧气瓶运输应有防震圈,施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阳光下爆晒。
第4条 点火时割具、焊具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引起燃烧事故。
第5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6条 严禁在载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在设备上施焊切割应先切断电源。 第7条 在贮存过易燃,可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将容器或管道清除干净,并将容器或管道开口通风。
第8条 工作完毕应将氧、乙炔瓶气阀关好,并且收回好气瓶和表力压、割炬。 第9条 应掌握氧、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
焊、割设备一般规定
一、焊接、切割前准备
1. 焊接人员应穿戴焊工服、电焊帽或护目镜、绝缘鞋及鞋盖、电焊绝缘手套、口罩等,扣紧衣领和袖口。如有配合人员也应有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2. 焊、割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安全措施,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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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触电、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
3. 在焊、割工作现场10m范围内,不准堆放各种焊接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如: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电石桶。
4. 焊机的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清洁干燥无杂件放置,应在焊机下加垫干燥木板。
5. 久未使用的电焊机,应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 焊机接入电网时,注意两者电压应相符。
7. 焊机导线和接地线均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不准接在机械设备和管道上,及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机壳接地应符合焊接工艺规定。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8. 焊钳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作,握柄与导线联结处应牢靠,并包好绝缘布。 9. 特别要注意硅整流焊机的保护和冷却,严禁在不通风的情况下使用。 二、焊接、切割中注意事项
1. 施焊受压容器、密闭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冲洗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气口外装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2. 禁止在已做油漆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3. 必须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在煤气管道附近或受力构件上焊割时,应得到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同意,压力管道停止运行,并排净管内气体;受压构件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或爆炸。
4. 严格按照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来使用,严禁过载。
5. 焊接过程中,如遇有短路现象,不允许时间过长。特别是硅整流焊机,在短路时容易烧坏。
6.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必须要通风良好,采取防毒措施(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等)。
7. 在高空焊、割和施焊稳定性差的工件中,应系上安全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工件倒塌;禁止将导线挂绕身上。地面上应指定专人监护。
三、焊接、切割完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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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详细清理工作场所,切断电源,将焊接、切割设备和工具,置放在指定地点,灭绝余火后,才准离开工作场所。
2. 定期清洁、保养焊接、切割设备和工具。
气 焊 设 备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规定。 一、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坚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氧气瓶应配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用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厂内转运应使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 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咀应垫高。 6. 电石桶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地带,桶盖要严密。桶上应注明“电石”、“防潮、防火”、“禁止用水灭火”字样。禁止倾倒电石,不准扔甩。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爆炸。移动时,应打开电石桶上端小盖。禁止淋雨搬运。
7. 装取电石或砸碎电石时,应戴上口罩、手套、护目镜,应用专用工具,不准滚动电石桶。
8. 用新电石前,应取样作温水浸试,无爆炸危险时,方准使用。
9.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更换电石后,应排净容器内含空气的乙炔气体,方准作焊、割操作。
10. 乙炔发生器零件及随机工具,不准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
11.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12. 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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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13.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4.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5. 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6. 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7.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和管道溶化水温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冻;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咀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4. 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用点火枪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6. 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7. 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8. 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浮筒式发生器的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60℃,水入式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止焊、割,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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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降温冷却水降温。
9. 乙炔发生器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0.15Mpa(1.5kgf/㎝2)时应停用。水应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应及时清除。
10. 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储气室和回火防止器中间,应装设防爆膜,其厚度不得大于1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 以上,禁用铜片或铁片代替膜片。
11. 乙炔发生器产生高温时,应即停焊(割),发生器因漏气着火时,速将其朝安全方向放倒,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准堵或拔浮筒。
12. 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的浮筒,应能自然升降,不准用铁器等硬物敲打乙炔发生器上盖等金属部分。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爆炸。
13. 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14. 添加电石时,发气室内给水器和排气管应畅通,电石块度应适当,一般电石颗粒度宜为50~80mm,严禁完全用小于25mm的碎电石,电石不宜装过多,小块电石应掺入大块度电石中,装入空心电石篮内,以免温升突然过高。夜间添加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5.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有5m3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16.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出去。以免被车轮辗压损坏。
17. 焊、割咀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18. 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拨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9.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20. 遇电石起火,应采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机灭火,不得用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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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水灭火。
21.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置放在规定地点。离开作业场地前,应进行卸压、放水,并取出空心电石篮。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检查。检查调整压力器和安全附件前,必须先取出空心电石篮,消除余气后进行。
3. 定期清洗和修理水封安全器。
4. 短时间停止气焊(割)时,应关闭焊、割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球型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取掉乙炔发生器的浮筒或停止供水,取出电石篮内剩余电石。妥善保存,清理归整好软管和焊割工具,电石粒末应露天销毁。
5. 冬季作业完,应将乙炔发生器桶内水放掉,防止冻结。
6. 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弯折软管以熄火。
7. 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弯折软管办法熄火。
8. 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钉拧松。
9. 修理乙炔发生器前,必须先用充水排气法,将桶内余气排除,并拆下回火防止器和储气筒,打开所有阀门和密封盖等。焊补时,更应谨慎小心。
10. 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钟,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电 焊 机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规定。 一、焊接前准备
1.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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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焊接面罩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均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3.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
4,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立即更换。
5.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6.交流电焊机
(1)初、次级线路接线,应准确无误。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严禁接触初线路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丝及其他元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7.直流电焊机使用前,应擦净换向器上污物,保持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二、焊接中注意事项
1.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并应尽量采用无载停电装置。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2.在载荷施焊中焊机温升不应超过A级60℃、B级80℃,否则应停机降温后,再进行焊接。
3.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4.在焊接中,不准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不得过快过猛,以避免损坏调节器。
5. 直流电焊机起动时,应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要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6.数台直流电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并使三相载荷平衡。 7.直流电焊机的碳刷架边缘和换向器表面的间隙不得少于2~3mm,并注意经常调整和擦净污物。
8.硅整流电焊机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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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禁用摇表测试硅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10.禁止在起重运行工件下面作焊接作业。
11.在有起重钢丝绳区域内施焊时,应注意不得使焊机地线误碰触到吊运的钢丝绳,以免发生火花导致事故。
12.必须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以免触电。 三、焊接完后注意事项
1.完成焊接作业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2.施焊中,如发现自动停电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机断电后检修处理。 3.清除焊缝渣时,要戴上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不能对着在场人员敲打焊渣。
4.露天作业完后,应将焊机遮盖好,以免雨淋。
5.不进行焊接时(移动、修理、调整、工作间隙休息),应切断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6.每月检查一次电焊机是否接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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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机械
装 载 机
一、装载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500mm。在行驶过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不准搭乘其它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二、装载机行驶时,避免突然换向行驶,铲斗带负荷升起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和急刹车。
三、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下坡禁止空档溜放。 四、在倾斜坡地若发动机熄火,应把铲斗放在地上,并制动,将各操作杆置于中位,再起动发动机。
五、铲土时,根据现场土质的比重确定装载量,并使铲斗从正面插入,以免斗负荷过大,回转时倾倒。
六、满载后应注意斗杆不应升太高。
七、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铲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八、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九、对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要注意不要使铲斗过于伸出以免倾覆。
十、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十一、装载机的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十二、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十三、装载机大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等工作之前,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伤人。
十四、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场地,将铲斗平放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运输机械一般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道条》)有关规定,不得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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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输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系统应按本《规程》中第三章第一、五、六节有关规定执行。
三、起动前,应重点检查轮胎气压、燃油、冷却水、各部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四、起动时,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寒冷季节禁止用明火预热供油系统。 五、用摇柄起动时,握柄五指需在摇柄下方朝上提。不可往下压或双手抱柄摇车。 六、起动后,必须认真检查汽车各部。特别是制动器、制动空气压力、转向机构、仪表、灯光、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等部件。确认无误后,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开车。禁止驾驶性能不良的运输机械出场。
七、行驶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指示器、警报灯的工作状态。发现显示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及时查找原因。禁止在车辆不正常状态下未经处理强行驾驶。
八、在长大下坡路段行驶时,禁止将发动机熄火或将变速杆置于空档。设有发动机排气制动装置的车辆,应使用排气制动。上下陡坡时,应预先换入低速档。不准在陡坡上换档。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准换档。
九、涉水行驶前,必须确认水底路面安全无误。不准强行涉水,汽油机汽车应防止水湿电器。
十、涉水行驶后,应低速使用手、脚制动器数次,以使摩擦片干燥,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在途中临时处理的故障,回场后必须进行正式的修理。
十二、停放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锁死车门。禁止在发动机运转中驾驶员离开车辆,或是离开时不锁车门。
十三、在坡道停放时,汽油机汽车在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使用三角木楔紧车轮。柴油机汽车禁止在坡道上驻车。
十四、平头型汽车需倾斜驾驶室时,应拿掉放在座椅上和靠背后的物件,确认前方和上方有1m以上的空间,关紧车门,方可倾斜并锁定。复位时,应检查无遗忘的物件后再复位并锁定。禁止未确认锁定时即起动驾驶。
十五、热机状态需开启散热器盖时,应先用布将盖蒙上,有减压装置的再将减压杆提起,然后再缓慢拧开,同时将脸部手部躲开盖的上方,以防烫伤。
十六、汽车在行驶中掛住电力线路时,司机可在车上待救或自救,严禁脚踏地同时手抓车,以防电击。
十七、车辆经修理后试验脚制动器时,必须遵守下列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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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由正式驾驶员驾驶。车辆上不准载物、载人。车辆手制动器作用良好; 2.试验前,要确认前方及左右两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试验时,先低速试一次至二次,如无问题再按规定时速试验。不准高速试验; 4.如需在道路上试车,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试车号牌。试车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
载 重 汽 车
一、汽车载人时,车辆和驾驶员均应符合《道条》和公安机关的规定。开车前,驾驶员应向乘车人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检查扶梯、棚杆、车厢板、后车门挂钩等。有危及乘车人安全的隐患时,必须排除。禁止状态不正常时载人上路。
二、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三、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四、拖挂车时,必须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
五、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必须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离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要选择险凉处停放。装卸时要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六、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软垫层。以减轻货物震动。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空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运炸药时,层数不得超过两层。 七、装运易燃、易爆品时,禁止装载汽车备用燃油。
八、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若有油污应清除干净。必要时,应用物品加以隔垫。不准混装油料或盛油容器。
自 卸 汽 车
一、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二、装卸料时要听从指挥。不得在指定处所以外装卸料。严禁车厢内载人。 三、配合挖装机械装卸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 器,在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四、装料时,驾驶员应提醒不要装偏,物料有装偏时,行驶中应减速,以防翻车。
五、卸料前,要注意车箱上方应无电线、障碍物以及汽车周围人员来往。卸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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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将车停稳。当车厢将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发动机转速,以防车厢振动。禁止边卸料边行驶。
六、向基础坑洼地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坑沿坍塌引起翻车。
七、不得在不平坦、松软、倾斜地面卸料,以防翻车。
八、卸料后,应将汽车稍离开卸料位置,使车厢及时复位后锁闭倾卸操作杆,方可驶离。禁止举升车厢行驶。
九、当车厢内附着有粘土时,应及时清除,以防积厚举升时引起翻车。禁止以急刹车来振抖余料。
十、需要举升车厢进行维修清洗润滑等作业时,应使用支撑支撑牢车厢,禁止仅靠液压锁定进行作业。
十一、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十二、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皮带输送机
一、固定式皮带输送机应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移动式皮带机在运转前,必须将轮子对称楔紧。多机平行作业时,彼此间应留出1m以上的通道。
二、起动前,调整好输送带松紧度,带扣应牢固,轴承、齿轮、链条等传动部件应良好,托轮和防护装置应齐全,电器接地(接零)保护良好,输送带与滚筒宽度应一致。 三、应先空载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均匀装料,不得先装料后起动。 四、数台运输机串联送料时,应从卸料一端开始按顺序起动,等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装料。
五、作业中,应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如发现输送带有松弛或走偏现象,应停车进行调整或修理。
六、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从输送带下面穿过或从上面跨越。输送带打滑时,不得用手拉动。
七、输送大块物料时,输送带两侧应加装档料板或栅栏等防护装置。 八、运转中需要停机时,应先停止装料,待输送带上物料卸尽后;方可停机。
九、遇电源突然中断或其它原因突然停车,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将皮带上的物料清除掉,待来电或排除故障后,再接通电源启动运转。
十、停车前必须先与有关方面联系,待输送带上物料完全卸掉后,方可停机。 十一、数台输送机串联作业停机时,等最后一台卸完料后,应从上料端按顺序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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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停车后应将电源切断,锁好电源开关箱,对机械各部进行保养,用防雨护罩将电动机盖好。
施工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载重汽车司机:
第1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第2条 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第3条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制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周围无障碍物时方可鸣号起步。
第4条 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中途熄灭。
第5条 坡道上被迫熄灭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档。 第6条 泥泞路面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冰雪路面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由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第7条 动输超长、超宽、超高构件,应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还需要研究运输方案及安全措施。
2、机动翻斗车司机:
第1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伞,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第2条 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第3条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确认一切正常和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第4条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挡,上坡挂前进挡,并将前后轮楔牢。
第5条 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千米,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第6条 向坑槽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挡墩,以防翻车。
第7条 卸料时不得起动车子,车子未停稳不得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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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车上严禁超载带人,料斗内不准乘人,转弯时应减速,不得违章行车,注意来往行人。
深 井 泵
一、深井泵应使用于含砂量低于0.01%的清水源,泵房内设0.2m3左右的预润水箱,储存满足一次起动所需的预润水量。
二、对新安装的水泵,必须调整壳体与叶轮之间的间隙,以达到叶轮在运转中不与壳体摩擦及满足泵所要求的性能,旋出保险螺丝,用手旋动调节螺母,使轴能上下移动。 三、水泵在运转前,应将清水灌入泵内,预润水泵轴和橡胶轴承,使摩擦阻力减少,便于起动。
四、起动前应检查
1.底座基础螺栓应坚固;
2.轴向间隙应符合要求,调节螺栓的保险螺母必须装好; 3.填料压盖旋紧并经过润滑; 4.电机轴承已润滑;
5.用手旋转电机转子和止退机构应灵活有效。
五、泵不能在无液体的情况下空转;水泵一、二级叶轮应浸入水位以下。 六、叶轮在动水位以下不得小于1m,也不要太深,以不超过动水位以下10m为宜。 七、运转中要经常注意井中水位的变化情况,并定期测量静水位,最低应高出进水管以下0.5~1m。
八、运转中,如发现基础周围有较大振动时,应检查水泵的橡胶轴承或电机填料处磨损情况,如磨损过多、漏水,应更换新件。
九、吸、排过含有泥砂的水泵,在停泵前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
十、停泵前,应先关闭出水阀,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停车后出水管中的水尚未全部流回深井时,不得开动水泵,以免水泵轴功率突增引起故障,应间隔l0~15min再开机。水泵停转后还应及时检查防倒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十一、电动机停转后,要检查润滑油,如不足时,必须加足。运转24h后或每次起动前,应将泵座油杯旋转一次。
十二、冬季水泵长期停用时,应放出其中的积水,以免冻坏泵体。
潜 水 泵
一、起动前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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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管应结扎牢固;
2.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应旋紧; 3.叶轮和进水节应无杂物;
4. 电缆绝缘应良好。若低于o.5MΩ时,说明电动机受潮(可旋开放气封口塞检查定子绕组是否有水和油,若有时必须放尽),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二、工作电压在342~418V范围内。
三、电泵应放在坚固的网篮内(网孔不宜太大)放入水中,以防乱草杂物轧住叶轮。电泵沉入水中最浅为o.5m,最深不得超过3m;电泵应直立在水中,不得陷入泥中,以防因散热不良而烧坏。
四、电泵放入水中或从水中提出时,必须拉住扣在电泵耳环的绳子,严禁提拉电缆。电泵出水管以能套上电泵管接头为宜。
五、泵在接好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电泵在水外运转的时间不得超过5min,以防过热。
六、电泵应装设接零保护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30m以内水面不得有入、畜进入。 七、电泵停转后,不得立即再启动。每小时启动不得超过十次。停机后,再行开机须间隔lmin以上。在运转中,如发现声音不正常,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八、新电泵或新换过橡胶密封圈的电泵,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泄漏量(流出的水和油),如不超过5mL说明密封正常。若超过5mL,应进196kPa(2kgf/cm2)的气压试验。检查泄漏原因后,予以排除。以后每月检查一次,若泄漏不超过25mL,可以继续使用。检查后必须旋开放油封口塞倒出油室内的贮油,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九、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196kPa(2kgf/cm2)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十、电泵使用的地点气温低于0℃时,在停止运转时,应从水中提出电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十一、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有无下降。
泥 浆 泵
一、泵必须安装在稳固的基础架或地基上,不应有松动。 二、起动前应检查
1.各连接部位要紧固; 2.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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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合器灵活可靠;
4.管路连接牢固,密封可靠,底阀灵活有效;
三、起动前,吸水管、底阀及泵体内必须注满引水,压力表缓冲器上端应注满油。 四、用手转动,使活塞往复两次,无阻梗时方可空载起动。起动后,等运载正常,再逐步增加载荷。
五、运转中,应注意各密封装置的密封情况,必要时加以调整,拉杆及副杆要经常涂油润滑。
六、运转中,应经常测试泥浆含砂量不得超过10%。
七、有几档速度的泥浆泵,为使飞溅润滑可靠。应在每班运转中将几档速度分别运转,时间均不少于30min。
八、严禁在运转中变速,需要变速时应停泵进行换档。
九、运转中,出现异响或水量、压力不正常或有明显的高温时应停泵检查。 十、在正常情况下,应在空载时停泵。停泵时间较长时。必须全部打开放水孔,并松开缸盖,提起底阀放水杆,放尽泵体及管道中的全部泥砂。
十一、长期停用时,应彻底清洗各部泥砂、油垢,将曲轴箱内润滑油放尽,并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离心水泵
一、水泵放置地点必须坚实,安装必须牢固和平稳,并有防寒、防雨设施。多级水泵的高压软管接头应牢固可靠,放置应尽量平直,转弯处应固定牢实。数台并列安装时,其扬程应基本相同,每台之间应有o.8一lm的距离;数台水泵串连安装时,应有相同流量,且出水泵壳、螺栓必须经强度验算。冬季运转时,应做好管路,泵房的防冻,保温工作。
二、水泵起动前应检查
1.电动机与水泵的连接应同心、联轴节的螺栓应紧固,联轴节的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装置,泵的周围环境整洁。
2.管路支架牢固,密封可靠,泵体、泵轴、填料及压盖应严密,吸水管底阀无堵塞、漏水。
3.电源闸箱及起动开关必须安装牢固,线路不得破漏及贴靠电气操作规程办理。 4.排气阀必须畅通,进出水管的接头必须严密不漏,泵轴与泵体之间须用盘根封好,而不得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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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规定给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并加足引水。
6.起动时应将出水阀关闭。当水泵达到额定转速后,旋开真空表和压力表的阀门,观察指针位置应正常后,再逐步打开水阀至需要位置。 三、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漏水、漏气、填料部位发热; 2.底阀滤网堵塞,运转声音不正常; 3.电动机温升过高,电流突然增大; 4.机械零件松动或其他故障。 四、运转时严禁人员从机上跨越。
五、内燃机作动力时,应有适当的通风设备,并遵照有关内燃机的使用规程执行。 六、升降吸水管时,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二、 水泵停止工作时,应先关闭压力表,再慢速关闭出水管路上的闸阀,使电
动机处于轻载状态,然后关闭真空表,停止电动机转动。将各部放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管中的存水放出。
钻 床
一、起动前准备
1.工件装夹必须位正、牢固、钻细小件时,应用手虎钳夹紧,不准用手握拿工件进行钻孔。薄板钻孔时,应用虎钳夹紧并在工件下。垫好木板,使用平头钻头。 2.卡装钻头应牢固可靠、安正,用钻夹头卡夹钻头时,必须用钥匙锁紧,禁止用其它物件敲打。
3.查看并清除所有部件和槽内切削、污物等。 4.检查自动装置和挡铁的工作精度和动作的准确性。
5.对薄工件的加工,应预先在薄工件下面垫上垫木,同时,采用平头钻。 6.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放置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应夹牢。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进入钻孔时,操作人员头部和手不准靠近旋转部位,不准使用加长套管施压进钻。进、退钻压力应缓增或缓减。
2.主轴应能转动平稳,手柄重量不应大于5kg。用于变换转速和走刀量的手把外力不应大于4kg。
3.主轴轴承温升不能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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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钻头。 5.如果工件发生随钻头转动现象,应立即停机,不准用手阻止工件转动。 6.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及时停机清除干净,禁止用气吹、 用手拉,应使用钢刷或铁钩清除。
7.钻深孔时,应采用断续进钻和退钻方法清除铁屑,并随时添加冷却液冷却钻头,不准用棉纱、布头加注冷却液。以量棒测量或拔取量棒时,用力不得过猛,注意手撞刀具。
8.排屑困难时,进钻、退钻应反复交错进行。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工作结束后,应将摇臂钻床的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主柱,并且都要卡紧。
2.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床发生异常时,应及时退出钻头,再切断电源。
剪 冲 机
一、起动前准备
1.检查各紧固件应无松动,上、下冲模孔对好,对露齿轮及传动部位不得有小铁块和杂物,夹料板运行应正常,各部压力应保持正常和一致。
2.空车运转无震动、无异响、无障碍时,方准开动进料机构。 3. 剪切大件料时,事前应指定专人指挥,精力集中,协调一致。
4.冲床上刀、对刀、卸刀、上胎具和校正冲模以及松螺钉等均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5.所有加工件必须在机械规定范围内。
6.装卸工件和模具时,必须小心谨慎,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周围停留。
7.校对上下冲模胎具时,必须用手转动,无障碍方可开启机床。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剪切窄钢板时,应采用特制扳手叉进钢板边缘,使用恰当压力压住钢板,避免钢板上翘导致机损。对已剪切的钢板,应及时用棍推出虎口,以免堆积过高而崩裂虎口。 2.冲角钢孔时,应将角钢支平,采用特制扳手夹稳牢靠,以免回弹伤人或损坏冲头。
3.必须将冲头手柄置于空档位置时,方准更换冲头和漏盘。
4.禁止冲剪超过剪床长度和厚度的工件,禁止剪冲高速钢、高级合金钢、淬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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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钢、铸铁等超出性能的钢材。不允许超负荷冲剪。
5.冲床运转时,禁止用手伸到胎具内拿取或校正工件位置,并注意防止溜车伤人。应使用钳、钩等工具在离合器分离后进行。 6.必须正确计算剪冲力,不准超过负荷作业。 三、停机注意事项
1.盘车时用的铁棒,应及时取下。 2.关闭电源后,方准调换模具和剪刀片。
3.每次冲剪工作完成后,应将手、脚及时脱离按钮或踏板,以免误操作。 4.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卷 板 机
一、起动前准备
1.检查各部件有无异常,紧固螺钉(帽)不得有松动。制动器应正常可靠。 2.严格按板材厚度调整卷筒距离,不得超负荷作业。不能卷压超出机械性能规定范围的工作。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必须在工件放平稳、位正后,才能开车运转操作,并应明确信号,指定一人指挥。
2.手不得放在被卷压的钢板上,并不准用样板进行检查。停机后方准用样板检查圆度。
3.卷压不够整圆的工件时,滚卷到钢板末端时。要预留一定余量,以防工件掉下伤人。
4.作业时,工件上严禁站人,亦不得在已滚好的圆筒上找正圆度。
5.滚卷较厚、直径较大的简体或材料强度较大的工件时,应少量下降动轧辊并经多次滚卷成型。
6.滚卷较窄的简体时,应放在轧辊中间滚卷。 7.工件进入轧辊后,应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轧辊内。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如发现机床运转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调整修理。 2.断开铁壳开关,切断电源。 3.停机后将工件放置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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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空压机
一、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机械应安装平稳;外部各联接螺栓应紧固;运动部位应灵活;各传动、防护装置应良好;各操作手柄应在正确位置。储气罐必须要有有效的合格证。 2.检查燃油、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水应按规定加足。 3.检查风扇皮带松紧度应适宜,空气滤清器应无污物堵塞。 4.检查电瓶接线柱应紧固、电液应足够。 5.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 6.打开储气筒下部开关放水。
7.盘车检查,注意应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前打开自动进风控制开关,让发动机处于无负荷状态。
2.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无负荷运转,并注意机油压力是否正常,待温升达到50℃以上(或说明书规定的负荷温度)才能带上负荷投入正常运转。 3.冬季预热发动机、空压机油底壳时不许用明火。
4.注意机油压力、高低压缩空气压力、水温指示是否正常。 5.各管路系统有无漏油、漏水现象;负荷调节是否灵活准确。
6.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润滑油中断;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等情况均应立即停车。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卸去负荷,让发动机中速运转,待油温、水温降低后,关闭油门,停止运转。 2. 冬季应将所有排水阀完全打开,放尽未加防冻剂的冷却水。 3.停机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
4.作好机身及机房的环境卫生工作。机房内不得存放燃油、易燃物。
电动空压机
一、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机械应安装平稳;外部各联接螺栓应紧固;运动部位应灵活;各传动、防护装置应良好;各操作手柄应在正确位置。
2.检查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超过4Ω。电刷须紧密接触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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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机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 5.检查传动皮带的松紧度是否适宜,空气滤清器有无污物堵塞。 6.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7.打开储气筒下部开关放水。
8.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机械必须在无负荷状态下启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压风机进入负荷运转。
2.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仪表读数,并给予调整,注意注油器工作情况。 3.检查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吸气阀盖是否发热。
4.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排水温度不应高于50℃。 5.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筒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一至二次。
6.各管路系统应无漏油、漏水现象。负荷调节应灵活准确。 7.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得用帆布遮盖。
8.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润滑油或冷却水中断,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电动机或电气设备出现异常等情况,均应立即停车。 三、停机注意事项
1.正常停车,应先卸去负荷,截断电动机电源,取下保险卡子。
2. 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应放尽水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储气筒内存水。
3.停机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 4.保护好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勿使受潮,电线路避免受到损伤。 5.作好机身及机房的环境卫生工作。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内 燃 机
一、起动前注意事项
1.大型内燃机必须安装在室内,小型的与其他机械联动的如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作业机棚,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2. 动力间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内燃机周围应有1m宽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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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3.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4,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面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或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5.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由外部进行循环的冷却系统,应将供水阀门(或水泵)全部开启。
6.检查各部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度应合适。
7.起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 8.用摇柄起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的一端缠在手上。
9.用小发动机起动时,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5min。用直流电动机起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s。用压缩空气起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准起动位置。如连续进行三次仍不能起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10.柴油机低温起动时,如用空气预热器预热,时间为15~20s,预热后立即起动。用起动液起动时。应先将曲轴摇转l~2转,再喷射l~2s的起动液进行起动,起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作好起动液的防毒工作。
二、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min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载荷作业。
2.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3.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min,方可停机。
2.水冷内燃机,在寒冷季节,工作结束应放尽各部存水。放水应于停机后,待水温降至40℃以下时方可进行,严禁机械高温时放尽冷却水。放水时要开启各部排水阀门及水箱盖,必须待水放尽,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岗位。由外部供循环水的应在停机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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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进水阀(或水泵)。
3. 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熄火。 4.排气管口向上的内燃机应在排气管口加盖。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的空气滤清器和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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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一、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
二、凡从事水上做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
三、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
四、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
五、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
六、乘坐交通船或运输货物一定要等船停稳、靠牢后方可上、下,严禁超载、偏载,严禁在船上打闹、睡觉,严禁乘坐船头,影响驾驶船舶,严禁在危险处停留、休息;
七、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
八、夜间施工严禁一个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
九、夜间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要充分考虑水上作业的困难,也要保证航道夜间通航安全;
十、严禁擅自乱动锚锭所用的绳缆、卷扬机,如因移船需要启动,作业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十一、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台渡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十二、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船舶安全情况,夜间通航状况,确认万无一失,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岗下班。
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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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必要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断航施工,并派人员在一定距离(300米)进行交通管理。
第3条 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订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捆绑固定。。
第4条 交通渡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第5条 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用的码头,船只,浮吊,浮式拌和船及工作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第6条 浮吊,浮式拌和船:要按规定配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以防发生碰撞,搁浅,浮箱禁止漏水现象出现。
第7条 安装船停靠后,应系好缆绳,在潮水河段应注意涨潮、退潮的防护措施,在船舶的侧面应挂好靠球。
第8条 参观观察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一、在通航的江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海事和航政部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相关资料,办理“航道占用施工许可证”,并由海事部门向社会发布《航道通告》,要求过往船只注意避碰或改道通行。
二、在有潮汐、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水利部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办理“河道占用施工许可证”,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三、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四、占用的施工航道,应按航道管理设置引航标志和避碰明显的标识、标志牌,有夜航的航道,在作业船上必须设有夜间引航标志灯光,不具备供电的船舶,必须采用电池或桅灯等灯光标志。
五、河道上抛锚定位的锚位处必须设有锚位浮标标志;在锚缆、锚链影响船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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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位置,必须设有警告、警示标志,告诫过往船舶注意安全,防止碰挂。
六、水上施工期间除配备必要的交通船供员工上下班专用外,必须配有交通船值班和救生船,以保证发生人员落水时施救,救生船必须保证做到有人在水上施工作业时随时待命。
七、施工用船上必须配备救生设备、救生设施和消防设施。 八、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大雪天气,禁止从事水上作业。 九、严禁一个人单独从事水上作业,以防发生意外时,无人协助救生。
十、当报到有大风、台风、暴雨、洪汛预报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检查加固船舶的锚缆设施和水上作业平台,便桥、栈桥的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防护。
十一、水上船舶、施工船舶应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维持水上设施安全,栈桥、便桥,水上作业平台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二、洪汛、台风过后,检查水上施工设施的安全状况,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水上施工安全设施技术措施
一、投入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必须性能可靠,能满足水上施工在发生意外时的救生救护需要,并且要求质量好、无制造缺陷,满足设计要求。
二、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的落水、火灾、坠落等意外事故,布置好各类安全、消防和救生设施。
三、用于水上施工的脚手板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凡有大节疤、开裂严重、空洞、腐朽、严重斜纹,低于30cm宽度,小于5cm厚度的脚手板严禁投入水上施工使用。
四、搭设在与码头与船舶间,船舶与船舶间,船舶与水上作业平台间的跳板必须搭设牢靠,并且在一端用绳索捆绑牢固,谨防风浪造成颠簸,使跳板失稳和落水。
五、船舶停靠时间较长需搭设的跳板的下方必须设有安全网,安全网不仅要将与船舶联系处捆绑牢固,而且还要保证跳板两侧有足够的宽度。
六、水上施工环境和船舶上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圈设置处要做到拿取方便,卡压牢固,不会被大风吹跑和被大浪冲跑。
七、用于施工安全配置的救生圈要系有20m以上长度的绳索,以便在发生意外施工救时调整,传送给落水人员。
八、救生圈一经布置定位,不得随意移动,也不得移作他用,谨防在意外发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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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难以想到救生圈放置何处。
九、水上施工人员在临边临水处,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在穿着救生衣时,所有系带应系好,谨防落水时系带松脱,造成人衣分离,失去自救效果。
十、救生衣应妥善保管爱惜,随时保持整洁完好,发现污染时,可用洗衣粉、肥皂刷洗,水上施工脱下时,要防止被风吹跑,严禁将救生衣垫垫于屁股下当坐垫使用。
十一、水上、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时,要充分考虑万一在坠落时有无落水危险,安全绳系挂处必须牢靠稳妥,千万要注意防止安全绳系挂处坠落,将作业者拉入水中的危险。
十二、在施工处于临水上空可以考虑以救生衣替代安全带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三、救生船应选用3-5吨小船为宜,救生船上必须配备6-8个救生圈,带钩的篙杆两根和适量的绳索,救生船必须配备两个救生员,并且要熟悉水性,只要有人从事水上作业,救生船必须停在作业点的下游待命,救生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十四、救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上岗待命。
十五、救生船应做到专船专用,救生船严禁作为交通船使用,也严禁运送使用器材、机具。
十六、水上施工平台和施工船舶、交通船、材料运输船、浮吊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性能可靠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布置时要做到能防止大风、大浪的措施。
十七、在有燃油机械、用电设备、动火、施焊处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布置点。 十八、水上平台、船舶上配备的太平斧、太平钩、消防水桶、消防水泵、绞磨等安全设施、安全机具不得擅自移动,不得挪作他用,丢失的应及时补齐,损坏的应随时更换或修复。
十九、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应选派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做好登记和记录。 二十、水上施工作业场所和通道处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二十一、水上作业工点负责人应按期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
二十二、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应将安全设施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施工船舶锚锭和绳缆安全
一、施工船舶无论是导向船、定位船,还是打桩船、测量船在抛描时,必须做好避碰和避浪措施,防止意外碰撞或大浪颠簸引发事故。
二、通航河道抛描锚位设浮标明示,以便告诫过往船只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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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影响船舶航行的锚缆必须挂设提示标志,以防过往船只碰挂。
四、台风、暴雨、洪汛过后必须重新测量,检查锚锭位置的变化情况和检查浮标的变化情况。
五、船上水手和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大风、水流、潮汐、洪水等天气变化,随时检查和调整绳缆。
六、投入施工船舶使用的绳缆,必须满足船舶安全需要,发现缺陷,及时排除,施工船舶锚缆两侧禁止船舶靠近和停留。
七、用于绳缆的辅具不得挪作他用,以防止发生意外紧急需要时无计可施。 八、定期检查船舶上的系船江心柱和绞磨,出现异常时及时修复。
施 工 船 舶
一、用于施工的船舶必须满足施工荷载需要。
二、施工船舶上必须必须配备充足的安全设施和救生措施。 三、施工船舶应备有备用拖轮。
四、施工船舶在启航前,船长和水手长应与有关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和安全操作事宜。
五、船长和水手长应检查各厂部位的机械、设备性能是否良好,绳缆是否充足,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工具、机具、器具是否齐全完好,拖轮吨位是否超标、确认无误后方可启航。
六、在抛锚船和导向船上松放绳缆时,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站在安全的适当位置,以防被绳缆、链绳带落下水。
七、大型水中施工船组作业时,由于船舶组合复杂,船组体型笨重,阻水面积大,因此船组启航前,应认真检查拖轮的动力和性能是否良好,将军柱、马口、锚具、绳缆等安全设施,尤其对靠绑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工具、辅具等一一清查核对;特别是拖轮拖运的吨位,水流方面,风向、风浪等都应有足够的控制能力。
八、施工船上应有专人值班,在台风、洪水时,及时掌控船舶,排险、避险。 九、夜间设置引航灯光,确保夜间过往船舶安全。 十、船舶的上、下游方向设置明显的引航和避碰标志。
交 通 船
一、交通船是用于职工上、下班和上、下水上作业平台的专用船,除随人携带小型机具外,不得用于装载材料和机械,应做到专船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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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船应按核载吨的50%以下和船体情况确定载人数量,一经确定核载人数,严禁超载。
三、交通船应由持证船员专职驾船,严禁非岗人员驾驶船舶。 四、交通船上应配备不少于四只救生圈和必要的救生工具。 五、交通船两侧应搭设供员工乘坐的台凳。 六、大风、急流时乘船人员应穿好救生衣。
七、船舶行驶中,乘船人员必须分别平衡于地乘坐在船舶的两侧,保持船舶平衡,严禁站立船头船尾,禁止在船舶上行走、打闹、开玩笑,禁止站立在船上;夜晚乘船禁止向江面上打手电,防止影响夜间船只航行。
八、乘船人员严禁挪动船上配置的救生设施。
九、人员上下船必须遵守秩序和指挥,必须在船舶停稳靠牢后方可上下船,严禁打闹、追逐、争道抢行和冒险追船、跳船。
十、严禁船舶超员行驶,严禁强令船员开船或私自开船。 十一、台风、洪汛时,船舶做好停船避险防护,严禁冒险开船。
十二、船员应听从调度指令,服从分工,服从生产需要,不开冒险船,不开超载船,不开偏载船,从员工上下船时做好协调指挥工作。
施 工 运 输 船
一、运输船停靠时,应服从调度,码头工作人员和水上施工人员的指挥船舶停靠不得影响施工生产和人员上下运行。
二、船舶装卸物件时必须放置平稳牢靠,禁止超载、偏载,超长、超宽物料必须由船员协助指挥装卸。
三、船舶舫行必须遵守航运航道的有关规定,禁止违章违规开船。
四、爱惜使用船舶,在船舶装卸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的特殊情况,做到轻取轻放,尽量保证不损坏船上的设施,保证船舶安全。
五、夜间使用船舶要按规定使用灯光,禁止无故向水面上打手电等灯光,避免误导夜航船只。
六、船舶停稳靠牢后,搭好跳板,并做好防滑防脱防护。 七、严禁在船舶的危险处休息、乘坐。
八、运输船必须按航运规定,配备配齐安全、救生设施,安全、救生设施不得擅自移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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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船员有责任制止员工下水游泳、洗澡、捉鱼虾。
十、洪汛、台风期间应避开水流和风口,做好避险停留,以确保船舶安全。
水上施工平台安全规则
水上施工平台在桥梁施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水上平台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施工特点,特制定安全规则如下:
一、平台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对平台的承载能力、结构应力和各联结部位的螺栓、焊结部位进行验算和检查,经签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在投入使用前应对平台顶部标高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四个边角部位);在平台投入使用后前一个月每周复测一次,观察平台在承受荷载后的下沉情况;
三、平台四边应设置不低于1.2m的栏杆,栏杆底部应设有踢脚板,防止人员和物件落入水中,栏杆四周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包裹;
四、平台上平面满铺手板,有缺陷的脚板严禁投入使用;预留的桩位护筒口在无机械施工的情况下应加盖或用安全网封闭,谨防有人坠入孔中:
五、平台下方需要有人作业处必须挂设安全网防护,防止人员因操作失误坠入水中; 六、平台上必须设有足够的救生设施,救生圈上应系有不少于20m的绳索,救生设施严禁挪作他用;
七、平台上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明示危险点的危险存在;
八、上、下爬梯应搭设牢固,步级不宜过大,步级面板上应没有防滑条,防止因泥浆于步级面上造成人员滑跌引发事故,爬梯一侧应设有栏杆扶手,便于人员抓扶上、下:
九、平台上使用的电柜、电箱应完好无损,并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挂设于安全之处,达到安全用电要求,非电工严禁从事接线作业,平台上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进行作业;
十、平台上应设有充足的照明和导航标志和灯光;
十一、平台投入使用应建立检查制度,对平台稳定和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平台上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了解水上作业的危险、要求和规定,知道水上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水上施工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妥善保管好水上救生设施,在万一发生落水时能实现自救的目的:
十四、水上施工需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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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原样,以防意外伤人:
十五、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六、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严禁向通航河道上打手电,投射灯光,影响船舶航行;
十七、上夜班的作业人员严禁在岗位上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严禁单独一个人从事夜间作业;
十八、平台上多余闲杂物料应及时清理退场,以减少平台荷载和占用平台空间; 十九、严禁借故下江河游泳、洗澡、捉鱼虾:
二十、发现平台出现脚平板空洞或已成孔桩位护筒口应及时加盖加以防护,平台上泥浆应及时冲洗干净以防人员滑跌:
二十一、平台上电线路应布置整齐,氧气、乙炔气瓶应放置稳固,避免造成侧翻坠落于江中,夏天要设有防日光曝晒措施;
二十二、闲杂人员严禁登上平台,影响施工和安全生产;航道端设有引航标志; 二十三、大雨、洪水、台风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护,以防造成财产损失:技术部门要做好对平台的数据测算,验算平台抗灾能力;大雨、洪水、台风来时关闭电源,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平台到安全处,并派专人观察平台变化;
二十四、当平台遭受碰撞,大雨、洪水、台风袭击后应对平台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万无一失后方可投入继续使用:
二十五、技术部门应建立平台使用台账,以利于日常的维护和检查。
起重码头安全注意事项
起重码头是水上施工的重要设施,针对的施工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一、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码头区域内要求物料堆放有序,不得影响施工,保证道路畅通,施工方便:
二、码头上下步梯、通道跳板要保持坚团、牢靠,严禁人员无故停留、堆放物料,严禁超负荷使用:
三、人员上、下要有秩序通行,不得争道抢行、追逐打闹,严禁冒险跳船、追船; 四、人员上、下船一定要等船停稳靠牢,物件装卸作业要轻装轻放,严禁超载、偏载,超长超宽装卸,首先要经船员同意,协助作业;
五、码头吊机限吊吨,严禁超重、斜吊,起吊重物时一定要栓好捆牢,重物下严禁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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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两艘以上船只停靠码头,要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不得影响船只作业。
施工栈桥(便桥)安全注意事项
一、施工栈桥(便桥)(以下简称栈桥)是水上施工的大型临时设施,栈桥架设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对栈桥的荷载、结构和联结进行验收、签证,经验收签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栈桥验收,核载明示允许荷载吨位,禁止超载使用。
三、定期对桥位桥墩处进行检测,观其下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四、栈桥搭设设计中应注意洪汛冲刷因素,桥下弦高度尽可能高出洪水最高水位,以防洪汛造成的破坏。
五、栈桥行人处应设有1.2m高的栏杆,水平杆不得少于两层,桥面应铺设牢固的行人道板。
六、桥面上行车道板必须满足车辆荷载的需要,施工桥墩处应加强加固,满足施工的重力荷载。
七、栈桥与作业平台必须设有牢固的联结,保证人员上下安全。 八、栈桥桥头应设有专人值班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行入栈桥。
九、在水流湍急处的栈桥桥墩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冲刷严重应及时采取抛石或抛砂袋防护处理。
十、随时清理栈桥上的闲杂物品,确保栈桥畅通和超载。
十一、铺设在栈桥上的电路必须保证供电安全和绝缘可靠,不得影响施工。 十二、铺设在栈桥上的风、水管路,尽可能安排在栈桥的下弦上或栈桥上弦的外侧,以保证桥面有充足的施工空间。
十三、栈桥的墩位、桥面、护栏以及结构联结处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十四、栈桥在遭遇碰撞,洪水、台风后必须全面检查检测,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栈桥上应设有固定的照明设施。
十六、在得知台风、洪汛预报时,应对栈桥加以防护,并派专人在安全处了望值班,观察栈桥的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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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相关工种规定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第2条 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库区内禁止使用手机。
第3条 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第4条 加油时,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第5条 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第6条 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第7条 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第8条 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9条 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第10条 库区内外,必须设有明显的消防、防火等安全标志,并由油库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及时维护。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变形或有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螺栓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4条 木脚手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距板两端8厘米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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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5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第6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8o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第7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8条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四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第9条 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0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第11条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块抄垫。
第12条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作业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第13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l-1.2米高不少于两层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第15条 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第16条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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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尽量避开双层、多层作业。
第17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18条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第19条 每班作业完毕应派专人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当班作业的物件,当班清理完毕。
第20条 每班作业完毕应对作业现场例行检查,发现存有危险隐患处,必须设置标志和红灯、警示路人注意安全。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掌握钳工工具的安全操作方法,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
第2条 工作台间两边凿铲物中间加设安全隔离网,平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设置。 第3条 检修设备要放置稳固,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第4条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第5条 物件拼装、摆放、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采用滚动移动时前后不可站人。
第6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手拉链子打结保险,并用道木或支架垫稳。
第7条 设备浇灌、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用砂轮切管时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在侧面。
第2条 焊管要掌握安全操作方法,检查各类仪表是否灵敏可靠,工作完毕应断水、断电。
第3条 套丝工件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衡,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伤人。
第4条 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第5条 灌沿时管口不准有水,要缓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第6条 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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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管道试压应检验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水泵稳压后方可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灯口、丝口处停留。
第8条 新旧管道相连接时要弄清旧管线内可燃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操作。
第9条 沟内施工如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沟壁支撑,禁止用沟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开挖土方作业,两人保持间距2~3米,不准掏洞施工。
第2条 开挖沟槽、基坑等根据土质、深度状况,按规定放坡,加固支撑,挖出的土应按规定堆放或及时清运。
第3条 掌握吊运土方的各种安全操作方法,手推车运料要保持间距,掌握平稳,不得猛跑,撒把溜放,车辆停后方能装卸物、料。
第4条 堆垛上取料,要按顺序,禁止下面掏取,脚手架放置物料不超过允许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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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拉设备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准备
1.电动机部分,按通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工艺及规范的要求。
3.弄清楚所用张拉设备(含张拉千斤顶、高压油泵、液压控制台等)的规格、型号、性能。
4.检查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千斤顶、压力表是否按规定进行过校正和标定。
5.油泵的油箱应清洁无杂质,用油应符合规定要求,油泵阀门开闭应良好,不阻塞,无漏油。
6.千斤顶应保持清洁。支撑圆锥处,小活塞应居中心,回油后活塞能自动退回原位。千斤顶在最大压力下停息5min,压力下降值不得超过3%。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校对千斤顶和压力表。 1)千斤顶修理后; 2)调换压力表后; 3)预应力钢筋突然断裂后; 4)仪表受碰撞或有失灵现象。
8.检查连接油泵和千斤顶的油管有无裂纹,接头是否牢靠。高压软管使用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00mm。
9.安装锚具或千斤顶时,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应力筋受力的中心线一致,不得偏扭。
二、作业中的要求
10.油泵的操作应徐徐加压,缓缓回油,平稳、无冲击,不得猛摇急放,以免损坏油压表、油泵及千斤顶。
11.在张拉和顶压作业中,严禁工作油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12.千斤顶加载应平稳、均匀、缓慢,在卸载时,应慢慢打开回油阀,使油压缓缓下降。
13.千斤顶作业时,构件两端严禁站人,并对危险地区加以防护。
14.在千斤顶负压的情况下,不得拆卸油顶和油管路,也不得拧动任何部位的螺丝。 15.油泵运转时,若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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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业后的要求
16.作业后,千斤顶各油缸应回顶到底,放置室内,加罩防尘。 按保修规程的规定对整机进行保养。
17.千斤顶外露工作表面应擦拭干净,外表应保持清洁,搬运时应防止碰撞。 18.卸下油管后的油泵及千斤顶的进出油口应分别用防护套封住,防止灰尘等杂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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