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 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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