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务派遣合同
的相关条款
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为你推荐】 离职证明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试用期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基本工资 提前退休条件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的制订的法律。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其中有一种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将劳动者派往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定的服务费。那我国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款有哪些?小编将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
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二、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条款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相关条款如下: 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具体内容 1、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务派遣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劳务派遣合同的争议如果涉及到劳务派遣的接收单位,可以以劳务派遣机构和接收单位作为共同的被告。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薪资也由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发放,劳动者对合同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多一些了解,也就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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