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教师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细则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XXXXXX教师考核细则(修订稿)

一、考核办法

每考核扣1分,扣工资10元,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二、考核细则

第一条 职业道德、形象

1、有挑拨离间,拨弄是非或造谣生事、诽谤别人等影响团结的言行一次扣5-50分。

2、不顾全大局,乱传、乱说影响学校形象的话做影响学校形象的事一次扣5-10分。

3、凡收受学生家长礼物、礼金及吃请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100分;借用学生家长手机、小车等物品一次扣10—50分;向家长借钱、物或以其它方式请求关照扣20—100分。

4、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一次扣1分,公共场所抽烟一次扣2分。

5、在宿舍内喝醉酒的一次扣3—5分。

6、个人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1分。

7、穿着不合教师身份,上班时间穿拖鞋一次扣1分。

8、讲不文明话一次扣1分,骂人吵架一次扣2—10分。

9、在校外做违法乱纪或影响学校声誉的事扣10—50分。

10、有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行为者扣10—20分。

1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扣5—100分,歧视学生,有漫骂、讥讽、嘲笑学生、给学生取外号等行为者扣5——20分。

12、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视情节扣2—20分。

第二条 工作考核

1、工作态度

⑴、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扣10分,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乐意接受或有抵触情绪扣2—5分。

⑵、工作拖拉不主动,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扣1—5分。

⑶、工作消极、情绪低落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酌情扣1—5分。

⑷、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者扣1分。上班时间随意串岗、串位、睡觉或做其它与上班无关的私事一次扣1—3分,脱岗一次扣2分。

⑸、接待家长不礼貌、不热情,对待学生态度粗暴、服务不周到的1次扣1—5分。

2、工作完成情况

教学考核

⑴、无教案上课者,发现一次扣10分。备课不认真、敷衍了事或教学重点、难点、在教案中无体现者,视情节轻重扣扣1—5分。

⑵、因领导听课,故意改变教学内容者,扣2分。

⑶、上课坐着讲课者扣1分。上课期间,出教室做其他事,扣2分。上课时,指使学生去做其他事,扣1分。

⑷、未经学部许可,私下调课、换课、擅自改变课程内容、代换监考者扣5—10分。

⑸、学科教师不按上下课操作规程或随意改变上下课时间,1次扣3—5分。

⑹、不按教学常规要求及时布置、批改作业的每次扣2—10分。作业批改无日期,或不按时,扣1分。批改有较明显的错误,扣2—5分,影响学校声誉的扣5 —10分。对学生作业错误不按要求订正,或学生订正后无批改,扣1分。对不按时交作业的学生,不闻不问,心中无数,扣2分。对学生作业不工整,马虎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一次扣2分。作文未按规定完成次数的,少一次扣5分。

⑺、未经教学处批准,无故不让学生上电脑、音乐、体育、语音、特长课而补习自已学科的作业或练习者扣1分/人次。

⑻、任课教师上课或组织活动纪律混乱,扣2—5分;上课时由于纪律原因而在校纪检查中扣班级分的,扣责任教师相同分。

⑼、未按程序请假,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其他活动的扣5—10分 (含学习、教研活动及规定参加的活动);按规定少听课1节扣2分。

监考与阅卷

1、监考时不认真,看书、看报、与其它教师交谈或擅自离开教室,视情节轻重扣3-5分。

2、测验或考试批改不认真、不批改或让学生批改者,视情节轻重扣2—5分。

3、监考迟到、早退扣5分,不按《监考守则》要求监考的扣2分。

4、阅卷有错改、漏改或统分错误的,视情节扣2—10分。

5、由于监考不严,造成考室纪律混乱,扣5—10分;学生有舞弊现象,监考教师未发现或发现制止不力扣1—5分。

其他考核

1、电脑室、语音室、人机对话室、音乐室、美术室、舞蹈室管理人员未经学校许可让其他人员进入练习或操作,扣1分/人次。

2、办公室、功能教室(含实验室、人机对话室等)不整洁、不卫生的扣值班员1分;未关门、窗、水、电等1次扣1分。

3、未按要求进行家访、电访、信访等家校联系活动的1次扣2—5分。

4、由于工作没做好,造成学生投诉或退学的扣5—30分。

5、担任接送任务迟到1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20分,未按接送要求完成任务1次扣2分;接送教师出校门后擅自离车未完成接送任务的视为缺席。

6、上课、集会用手机(含手机铃响,接听)发现一次扣1分。

7、未经允许擅自停学生课或将学生推出教室而置之不理一次扣1分。

8、校纪检查不按时到位、检查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者1次扣1——3分。

9、学校查获学生带手机进校一次扣班主任5分。

第三条 出勤考核

1、开会、上班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缺会扣5分,上班缺席(无课情况下)半天扣20分。

2、不按规定请假或不按规定时间返校,擅自外出的一次扣1—5分。

3、上课(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或早退者5分钟以内扣5分; 5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课一节扣30分。

4、未按规定巡班、跟班,未按要求进寝室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四条 教学质量考核

参照教学处《质量考核细则》

第五条 重大贡献及重大事故考核

(一)重大贡献考核 参照公司教师考核细则

(二)安全责任考核

1、体育课、化学、物理、生物及自然实验课、各种活动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分,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扣2分;由于安全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扣10—100分;

2、体育课教师随意组织、开设不适合学生年龄特点、不利于学生身体状况的活动的扣2分,由此造成事故的扣10—100分。

3、体育教师、班主任上游泳课未到岗或擅自离岗扣2分,由此造成事故者扣10—100分。

4、由于课堂管理不严或课内游戏活动组织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扣10—100分。

5、各种室外活动(含春、秋游、课外活动、集体活动)安排的教师不到位扣2—10分,由此导致安全事故的扣5—100分;教师监管不力造成纪律混乱或安全事故的扣5—100分。

(三)重大事故考核

1、同学之间发生重大纠纷扣班主任2—20分,若是班主任工作疏忽或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加扣10—50分。

2、上课期间由于任课教师组织不力而导致学生之间发生重大纠纷扣责任人5—20分。

3、发现安全隐患知情不报、不理造成重大事件扣知情人5—50分,出现突发事件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当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酌情扣10—100分。

第六条 本修订稿从2012年3月12日起执行。各学部须按统一考核细则执行,不得另行执行其他标准。

XXXXX学校

2012年3月1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