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制订)
为规范我院文印工作的管理,保证文印的效率与质量,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文件印制范围
(一)教学类:试卷、习题、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资料及上报教育厅质量工程申报的各类资料。
(二)学生工作类:学生党、团工作及实施学生日常管理的相关资料、表格。
(四)招生宣传类:用于招生宣传的各类资料、表格等。 二、文印送稿要求
(一)送交印制的文稿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标点符号正确。如段落不清字迹潦草,文印室不予印制。
(二)试卷、大宗习题,须提前2天送稿。
(三)交付印制的文件、材料如属保密性质,送稿部门必须予以注明,并在交稿时告知文印工作人员否则因此造成的泄密,由送稿部门负责。
三、审批手续
(一)各行政部门送印的资料经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资料文印审批单上签字盖章送交教务处审核后交文印室方可复印。
(二)各系部教师送印的期中、期末试卷由系部负责人审核并在资料文印审批单上签字盖章交由教务处工作人员送交文印室复印。
(三)各教学部门送印的习题、教学案例、实验报告、实训实习任务书指导书等教学资料须经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资料文印审批单上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审核后方可送交文印室复印。
(四)建材校区的各类文印资料(包括试卷)由建材校区教学管理指定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资料文印审批单上签字盖章后方可送交文印室复印。
四、其他
(一)各部门在送印文稿时应以节省够用为原则,防止造成浪费。
(二)送印文稿在送印后1—3个工作日完成,急件随收随印。
(三)文印室承包方必须对送印的文印资料进行登记。 (四)文印室承包方应严格遵循保密规定,防止泄密。印制后的稿件应及时交回经办人,草稿纸应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五)文印室承包方对于教务处送印的期中考、期末考试卷有责任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协助装订。
(六)教务处负责对照资料文印审批单及文印室登记册每月复核一次,每学期核查、汇总建工、建材校区文印总数,并负责与文印室承包人进行结算。
(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资料文印审批单
部 门 数 量 A4/16K: 单面/双面 A3/8K: 单面/双面 资料内容 部门意见: 经手人签字: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中职部)签字:
年 月 日
文印管理工作流程
流程开始 部门提出复印要求同时填写 “资料文印审批单” 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 “资料文印审批单”上 签字盖章 将复印资料及“资料文印审批单”送交教务处审核签字后送文印室 经手人在文印室进行登记后交文印员复印 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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