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市体育局党组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的要求,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谋划部署,健全⼯作机制,强化权⼒的制约和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抓⼿,以“廉洁体育”为⽬标,深⼊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了“⼀把⼿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成员齐抓共管、派驻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作体制,制发了《中共成都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要点及责任分⼯〉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成员的分管⼯作相结合,严格按照“⼀岗双责”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同时,按照市委的要求,主要领导与领导班⼦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领导班⼦成员与分管处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领导⼲部廉政意识。局党组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中⼼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经常开展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进廉政⽂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作氛围。深⼊学习贯彻中央、中央纪委指⽰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统⼀认识,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和⼯作措施。同时,积极按照相关⼯作要求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专题⼯作会议5次,组织中⼼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10次,开展各类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0余次。
(三)深⼊开展作风建设,维护群众权益。深⼊贯彻落实中央“⼋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深化正风肃纪⼯作,切实解决党风政风⽅⾯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体育系统民⽣⼯程专项检查和体育彩票公益⾦专项检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深⼊转变⼯作作风,不断强化领导⼲部服务群众意识⼯作要求,局党组进⼀步提升了政务服务⽔平和服务群众能⼒,坚持“三视三问”群众⼯作法,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2014年以来,认真开展了“局长进⼤厅”⼯作,先后8次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体育局窗⼝,热⼼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受理⼆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核发、⼆级运动员等级证核发及⼆级裁判员等级证核发等服务事项和涉及体育局⾏政审批的现场咨询,受到群众⼀致好评。
(四)严格⼲部管理,⽀持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加强⼲部⼈事制度建设,严格遵守组织⼈事纪律,规范⾏使选⼈⽤⼈权,加强了对⼲部选拔任⽤⼯作全过程的监督,着⼒增强⼯作透明度,确保⼈事权规范运⾏。⼀是认真开展了对超职数配备⼲部、规范党政领导⼲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部个⼈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作、档案造假专项整治、违反选⼈⽤⼈制度、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官专项整治六⼤专项治理⼯作。⼆是规范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等规定开展⼲部选拔任⽤⼯作,坚持任前组织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对新提拔的⼲部进⾏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本年度交流提拔处长1⼈,机关选拔任⽤处长3⼈,调研员1⼈。三是规范公务员招录、调动⼯作。严格按照空缺职位要求,科学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严守⼯作纪律,严格各项程序、办法,严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履⾏审批⼿续,今年录⽤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调动公务员2⼈,市纪委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室选调⼯作⼈员1名。四是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员和运动员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试⾏办法》、《成都市⼈事局、成都市体育局关于我市体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直属事业单位⼯作⼈员和运动员招聘的各项⼯作,本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招⼯作⼈员11⼈,专业技术⼈员7⼈,运动员45⼈。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的⼯作要求,局党组全⼒⽀持纪检组开展监督⼯作、履⾏监督职责,⽀持派驻纪检组开展信访和案件查办⼯作。重视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作⼈员,⽀持纪检⼯作⼈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开,不给纪检组另⾏分配⼯作任务,确保纪检⼯作⼈员主要精⼒⽤于监察、监督⼯作。 ⼆、党政领导班⼦主要负责⼈履⾏主体责任情况
局主要负责⼈⾼度重视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积极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责任⼈”的⼯作职责,带头履⾏好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
(⼀)坚持重要⼯作亲⾃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作来抓,列⼊重要议事⽇程,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带领班⼦成员在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作进⾏责任分解,细化⼯作措施,将具体⼯作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到体育惠民服务之中,积极推进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作的深⼊开展。多次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体育系统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排查⼯作,梳理出各类廉政风险点80个,并设置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制定了涉及⼈、财、物等各类制度20余个,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按制度办事”。同时,紧密结合体育部门⼯作实际,主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体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作有⼒有序有效开展。
(⼆)坚持做到重⼤问题亲⾃过问。坚持经常过问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开展情况,督促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和直属单位负责⼈认真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于9⽉分别与全体班⼦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签订了《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经常深⼊下属单位、区(市)县调研“廉洁体育”⼯作开展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作推进情况进⾏检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牵涉⼈数众多的重⼤问题亲⾃过问把关,⼀管到底,督促解决。先后深⼊彭州、青⽩江、⼤⾢等地开展调研1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个。坚持管好班⼦、带好队伍,根据班⼦成员分管⼯作和直属单位实际情况,对班⼦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进⾏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的情况进⾏过问,以及时调整⼯作措施,更加有⼒地推动体育系统党风廉政⼯作。今年以来已按照市纪委要求分别与班⼦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进⾏廉政约谈2次,约谈班⼦成员10⼈次,直属单位负责⼈20⼈次。
(三)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协调。定期向纪检组了解纪检监察⼯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组⼯作中遇到的重⼤和疑难问题。坚持对纪委交办的信访件亲⾃过问、亲⾃抓好协调,并及时向纪委报告⼯作开展情况。积极⽀持配合纪检组开展⼯作,对纪检组部署的⼯作、提出的要求,⾼度重视,积极落实有关措施,保障纪检组⼯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督办。旗帜鲜明地⽀持纪检组履⾏职责,从财⼒、物⼒、⼈⼒上为纪检组提供⽀持,为他们开展⼯作创造条件。对纪委、纪检组交办查办的信访举报件,亲⾃督促落实,⼀查到底。亲⾃主持召开专题民主⽣活会,抓好问
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做到清正廉洁从我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管好家⼈、管好⾝边的⼯作⼈员,以⾝作则,严格执⾏民主集中制和个⼈事项报告等制度,⾃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其他成员履⾏主体责任情况
领导班⼦其他成员坚持认真落实“⼀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到分管业务⼯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落实分管职责。局班⼦成员均能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作紧密有机结合,并将其纳⼊重要⼯作⽇程,坚持每季度⾄少召集分管范围全体⼯作⼈员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作会议,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进⾏研究部署,并针对⼯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推动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作有序开展。指导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任务分⼯,要求每个单位⾄少落实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作,并定期对⼯作开展情况进⾏检查。对⼯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同时,充分利⽤⼯作例会等时间对分管⼯作⼈员进⾏廉洁从政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体育局各处室共开展各类教育20余次,参训⼈员达100余⼈次。
(⼆)推进预防腐败。年初,班⼦成员积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要求,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作任务进⾏梳理,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落实。强化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政风⾏风建设,深⼊贯彻执⾏中央⼋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强化分管范围⼯作⼈员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少每季度开展⼀次与⼯作分⼯紧密结合的廉洁教育。
(三)加强⽇常监督。所有班⼦成员均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作要求,与分管处室、联系的直属单位负责⼈签订了《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部的管理,提⾼其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作推进,对分管处室及其负责⼈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作,以⼯作的推动促进⼯作⼈员责任意识的提⾼,从⽽改进⼯作作风,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组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约谈⼯作,帮助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发现⼯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提醒、纠正。
(四)坚持廉洁⾃律。认真履⾏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作实际向党组、纪检组报告履⾏党风廉政建设“⼀岗双责”情况,并严格执⾏廉洁从政和改进⼯作作风各项规定,坚持管好⾃⼰、管好亲⼈、管好⾝边的⼯作⼈员。体育局党组班⼦成员中未发⽣⼀起违法违纪⾏为和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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