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成 员 学院 姓名 职位 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 备注 1. 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科研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为副组长,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2. 各单位须指派1名联系人,并在备注栏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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