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核算和监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报销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合理控制经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相关财经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
二、经费支付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公司工会管理。
第四条: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合法的报销原始发票凭证。对职工个人支付的困难补助等事项,不能取得原始发票凭证的,应有工会情况说明及工会领导的批示。
第五条:经费报销的控制原则为,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工会经办人具体负责事项的一级审核,工会财务对原始发票的二级审核,工会主席最后的审核审批。
第六条: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和规定填写报销凭证。
第七条:经办人将已填制好的报销单据,经审核签批合格后交工会财务报销。
第八条:报销人取得审批齐全的报销单后,应及时交财务办理相关手续,财务人员应
认真核对,审核无误后给与支付。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根据付款单据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三、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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