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每季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主持人应由公司法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会议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2、听取各级负责人本季度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3、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4、制定重大隐患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安排实施; 5、研究、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计划及任务、指标; 6、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
各项目部也应在每月的25日左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主持人应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例会也应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为基础,根据项目部生产实际具体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要求传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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