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编制依据 ............................................................. 2 1、国家标准 .............................................................. 2 2、相关规定和参考资料 .................................................... 2 3、法律法规要求 .......................................................... 2 二、维修保养方针与原则 ................................................... 2 三、工程概况 ............................................................. 2 四、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 ................................................... 2 1.金属结构件的维修与保养 ............................................... 2 2.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 .................................................... 3 3.机械部分的保养和修理 ................................................... 3 4.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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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标准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2)、《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相关规定和参考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4)、《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3、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二、维修保养方针与原则
1.根据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穗建质〔2017〕1551号)文件、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规范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避免塔式起重机伤害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三、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 工程地址: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维修保养单位:
四、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
一、金属结构件的维修与保养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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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二、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
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3.塔机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期的寿命,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a. 钢丝绳6×19―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
b. 钢丝绳6×37―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9根。
c. 钢丝绳紧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没超过5根,也应报废。
d. 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e. 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f.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作用,外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
注: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时,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本说明书未提及情况按GB5972的规定执行。 三、机械部分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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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四、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五、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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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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