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 讲规矩”这六个字言简意赅的指出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的方向与目标,是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具体到教育工作者而言,守纪律,就是要求我们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循、履行和坚守。而讲规矩,则是为确保幼儿园的科学、持续发展,而要求教师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因此守纪律、讲规矩是每一个人完整人格的重要构成,更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操守和最基本要求。通过近期的学习与参观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一、“守纪律”是基本准则。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只有严明纪律,我们党 才能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困难,推进事业的发展。如果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对违反原则的事情说不,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要遵守生活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要遵守廉洁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做一名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者。
二、“讲规矩”是基础要求。讲规矩,就是要熟知规矩,守住规矩。一支队伍没有了规矩,就会步调不一,形如散沙;一项工作没有了规矩,就无法开展,不能成功;一个社会没有了规矩,就会失去秩序, 陷入混乱。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习的这些要求就是我们必须遵守的。但是讲规矩,并不意味着要墨守成规,不意味着要束手束脚,规矩与创新不是一对矛盾概念。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是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自主创新,坚持联系实际、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做幼儿的引路人,采用更加适合幼儿发展的方式来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创新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真真切切的为幼儿和家长服务。
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作为教育工作者,学习并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准确把握纪律和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以更有实效的行动,认真践行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要带头在政治上守纪律、讲规矩,用党的先进思想指导工作实践,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政令畅通,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做守纪律的“带头人”。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按照党纪法规开展工作。坚定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言行举止,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教各项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不准”纪律,把好纪律约束关、言行规范关、生活情趣关。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娱乐圈”,树牢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三是做讲规矩的“代言人”。要严格按照提出的“五个必须”标准,常以规矩意识砥砺自身,将纪律当作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规矩印进心里,做到规矩面前无特权,规矩约束无例外。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讲规矩纳入到工作与生活之中,把教书育人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最近一个时期,“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热议的话题。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党性是否坚定的重要考验,是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检验,也是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必须时刻遵循的准则。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方行为的表率,担负着发展一方,稳定一方的重任。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
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不守纪律、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弄清楚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的形象严重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配置好机构编制资源,发挥好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是机构编制系统每名党员干部责无旁贷的使命。邓小平同志说“编制就是法律”。近年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规矩,诸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设置限额管理、机构编制核查、空编使用管理等制度,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作为一名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员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这些制度,更要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决不能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违反纪律规定,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办不该办的事。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好、使用好,使其能发挥应有的效用,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严守党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做任何工作和办任何亊情中,党员自己先要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 “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自己“风纪扣”先松了,怎么用纪律去要求别人?有的人记住了自己是“单位领导”,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有些人习惯喊口号、说空话,让别人冲锋陷阵,自己却置身事外。打铁还需自身硬,将严明纪律当做每日的功课,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挺直腰板做事。从这个角度说,守纪律、讲规矩,本身就是党员干部自己所必须的。
守纪律更重要的是要敢作为、勇担当。党章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行的准则,是党员干部就必须按党章规定来说亊、来办亊.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党员的根本职责,只有抓起来、抓好了,才谈得上负起自己的责任。
是党员干部就必须敢于担当。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与“怕”的心理有关。或是怕“影响团结”,不敢指出别人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在“打圆滑”中让小错发酵升级;或是怕“搞坏印象”,让人觉得自己爱管闲事好当官,在“和稀泥”中让作风一泻千里;或是怕“丢了选票”,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在“装糊涂”中让工作延误搁浅。凡此种种,说到底还是个人的得失心太重,在患得患失中看不清大局,在顾虑重重中辨不准方向。实际上,“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才能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由此看来,守纪律和敢担当本身就是统一的。纪律虽然是禁止性的,但禁止之中有导向。正如党章中所言,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本身就意味着,遵守纪律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只要是党员,在遵守党纪方面就是平等的、一致的。在遵守党纪上没有“特区”,也没有“敏感区”,更没有“禁区”。并且,随着党员干部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其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更要主动自觉、真心诚意。领导干部理应成为一般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榜样,位置越高越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树立平等的纪律观念,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纪。
是党员干部就必须守纪律 敢担当,更是营造清正党风的积极主体。维护党的纪律必须严格查处违纪行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履行这一责任和义务,形成遵守和维护党纪的强大合力。严明纪律不是消极的守,而是争取主动的为。同时,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在这一过程中要勇于创新,多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多运用科技创新的成果;在重要时间节点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年一年抓下去,让全社会都能看到我们在作风建设上的决心。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 每位党员干部只有严守纪律、勇于担当,才能从外现于行变成内化于心,以新的工作成绩,迎来群众的尊敬和党的信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