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竣工验收时间:x年x月x日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施工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报建时间开工日期:x年x月x日
工程造价:
工程概况:
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概况表》所需反映的情况外,尚需反映室内及外墙装饰要求、屋面防水构造形式。住宅工程需反映达到的装饰标准及安装要求。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我单位于x年x月x日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档案馆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本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内容:
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以下(3)~(8)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竣工验收组织:
(一)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主持验收会议;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验收组,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二)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三)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四)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场检查;
(五)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江西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勘察单位评价:
参加地基验收;
参加基础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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