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国家移民搬迁政策,在街上新建一楼一底砖混结构房屋一幢,乙方自愿承包此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房屋修建所需一切材料。
2、将修建材料运到施工现场(50米之内)。
3、按每平方米90元的价格付给乙方工资,以滴水为界,按实际面积计算。
4、负责修建期间的生活和施工所用的水电。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砖工和木工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
2、在甲方的要求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3、负责房屋室内外粉刷和室外粘贴(注:顶、梁、前后挑不粉)。
4、负责圈梁、橡胶支模、脱模(混凝土由甲方负责).
5、负责施工期间的工人安全和过路行人的安全。如因安全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所砌墙体端正,梁、挑如有缝隙或者不平必须搞粉水。
三、其它事项
1、未进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卫生间、楼梯等)。
2、付款方式,每次橡胶打完后按实际面积的50%支付工资,其余的在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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