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前:
1)在教学科研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
2)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表(5-7人副高职称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且不能是我校已发文的兼职教授)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办审批;
3)收取答辩者的学位论文;
4)送学位论文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5)张贴答辩海报;
6)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做好有关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中:
1)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在决议书(见“申请学位审批表”)上签字;
2)作好答辩记录并发、收表决票。
3)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做好有关答辩工作。
三、答辩后: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学院教学办报送答辩材料。
四、填写相关表格时应注意的内容
决议书中:
1)“答辩委员会决议”栏:
A、“答辩的评价”栏:可打印粘贴,但需秘书压线签字。
B、“表决结果”栏:内容如下:
答辩委员会共 人组成,(或全)票通过论文答辩,(或全)票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分。
2)“院学位的决议”和“校学位的决议”栏:不填。
答辩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问题和答题及表决结果和论文答辩成绩。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可打印粘贴,但需秘书压线签字,内容包括“答辩的评价”和“表决结果”。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中(单页表):填写学位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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