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审计
1、本级财政审计7个。(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7个单位)
重点关注预算分配、支出预算执行、专项结余结转和预算管理情况,促进规范财政分配和管理行为。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择一些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时继续搞好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转移支付类型、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促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6月15日前完成。
2、镇级财政审计12个。(全县12个镇20xx年度财政决算审计)
以审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为基础,摸清镇级财政家底,为镇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累资料;核实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关注镇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正确评价其管理水平;了解“镇财县管”运行状况,促进镇级财政规范管理。4月10日前完成。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1个。
对县教育局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教育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进行分析研究,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加强教育部门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此项目为省同步审计项目,10月前完成。
(三)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与审计调查8个,均为省市同步审计项目。
1、全县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资金审计。
以掌握全县通达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计划和实施情况,揭示通达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镇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检查通达工程建设资金是否落实,补助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通达工程建设资金是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有无随意调整计划,虚报工程进度,冒领补助资金,征地拆迁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有无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项目是否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工程报告制度、交竣工验收制度,有无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项目是否按规定的基建程序进行,是否按方案设计的建设规模完成,项目成本是否真实,有无高估冒算工程款,有无因管理不善损失浪费而加大投资,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5月20日前完成。
2、全县农村教育培训工程资金审计。
弄清全县农村教育培训工程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状况及资产管理现状,促进管好农村教育培训工程资金,重点检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将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纳入本级预算,配套资金的落实是否及时、足额,补助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合规,有无先免后补,是否按规定用途和标准使用,有无将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冲减、抵顶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有无违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或以其他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检查县教育局是否按规定程序对专项资金进行结算,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对享受免费教科书资助的学生有无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并按年度登记造册,对受助学生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过公示,县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对省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设立专门账簿并分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有无随意调整项目,挪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长期结转专项资金的问题。检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补助资金的投入及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是否设立培训补助资金专账,培训机构是否建立农民培训台账和农民转移就业台账,是否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有无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贪污补助资金。5月20日前完成。
3、全县农民健康工程资金审计。
重点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民健康工程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管好、用好资金,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5月20日前完成。
4、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资金审计。
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安排和拨付上级财政拨款是否合规、及时,有无截留、滞留或安排用于其他方面的情况,上级拨款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衔接,有无拨款较迟而影响项目实施、增加建设成本,或拨款较早而造成资金闲置等问题;配套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计划足额到位,有无配套不足和虚假配套的问题,有无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完成的情况;各级专项补助是否按标准补助到位,各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范围使用,有无挤占挪用行为;项目报账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多报,检查管理费用支出控制是否严格,有无将专项管理费用于弥补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不足,有无控制不严而发生铺张浪费等问题,项目支出中是否存在管理性费用支出过高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完成进度问题,是否执行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财政资金投向和分配是否科学、合理、有效。 5月20日前完成。
5、全县农村文化建设工程资金审计。
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责任考核、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公开透明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建设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向农民和职工集资、收费、摊派、举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三送工程”活动的'数量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目标任务是否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是否通过验收,项目统计数据和会计核算等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和弄虚作假。5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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