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一个县的,一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三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他说,你们监狱每年那么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一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可以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一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因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一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一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师叫,江业胜,因为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学习法律,成为法律人,难道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谋生之道?在获取生存技能之外,我们要学习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从根本上说,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惩治不法之徒,为被害人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追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一种超越生存和功利考虑的追求。
今年(20xx年)的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业绩突出,马彩云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热忱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说,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为什么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么一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什么样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系统的学习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 ,
一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
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