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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委托书

2023-02-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针对甲方与上海业诺企业管理公司(前身江苏盐城劳动协作中心上海办事处)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赔偿一案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1. 甲方委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李亚辉律师代理仲裁,诉讼,款项执行等相关事宜。

  2.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与律所签署代理手续或与诉讼,仲裁的相关文件,配合律师工作。

  3. 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用;

  (1) 律师收案时甲方共同预付律师基本工作费用每一位申请仲裁人400元,总数依申请人数额收取。

  (2) 收案时支付代理费押金10000元交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由该所开具收据,交留存,结算时用于折抵律师费。

  (3) 律师代理费按甲方每人实际得到赔偿额度的15%支付

  (4) 针对部分甲方赔偿款可能会少于5万元的情况,少于5万的(不包括5万元)按10%收律师费,超过5万元的执行本条

  (5) 结算方式,甲方委托律师代甲方接收赔偿款,赔偿款入律所账户,扣除律所代理费后,三日内付给甲方,由甲方带本人身份证亲自领取。

  以上内容约定在《《法律服务合同中》》,乙方有权代甲方签字生效。

  4,授权委托书,由甲方亲自签名2份,交律师保存,作为代理手续交有关机关为诉讼或执行需要在行签授权委托书,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签字,对甲方产生效力。

  5,仲裁书,起诉状由甲方亲自签名

  6,相关的证据原件由甲方交乙方移交律所保管。

  7.未尽事宜,只要乙方出于维护乙方利益,乙方可以做主。

  8本案委托书甲乙方亲自签订后,交委托律所保留。

  委托人甲方(亲自签名)

  受托人:乙方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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