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建筑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乙方: 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安装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及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标准,签订本协议。
一、甲 方 责 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起重机械技术要求及基础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该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设备进场道路畅通,供电电源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2、审核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拆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参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监督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安全消除后方能作业;
6、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情况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实施防止起重机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7、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 方 责 任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
2、必须确保参加作业的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按有关规定通过年检;
3、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及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有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起重机械的钢结构、各机构及零部件、起重机械基础、作业现场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5、组织所有参加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6、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起重机械的实际机械技术参数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在安装、拆卸作业前,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及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8、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9、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完全消除后方能作业;
1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对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合同》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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