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x年“五一”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共3天。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天)为公休,5月2日(星期一)为调休,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节日期间有关要求
1.放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要安排好教学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好财物。保卫处、后服中心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制度,组织安排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巡查,确保学院“五一”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疫等各项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五一”假期,气候炎热,防暑、防火形势严峻,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杜绝集体外出野炊、游泳等行为。师生外出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3.按照节假日公车统一集中管理的有关规定,4月29日下班前,请各部门将公车全部停入学校车库,钥匙交值班室统一保管。
4.放假期间总值班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值班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 。
院长办公室
x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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