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为大力发展生猪养猪殖业,真正使农民增收致富,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完成土地租凭工作,完善好用地相关手续,并且土地租金一次性拨付在双方协定账户上。
2、甲方在建设工程中要坚持环保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完善好环评等相关手续,做到不污染环境。
3、股权由甲方组织逐一明确到各社员户(含龙头企业和农户),并统一发放股权证明书;股权的具体管理办法(含社员户之间的股权流转等)由甲方研究决定。
4、甲方优先解决重点贫困户就业,支持贫困户参予生猪养殖,并给与劳动报酬。在满足重点贫困户需求的前提下,再行考虑其他农户参与生猪养殖;如当地愿意参与养猪的非贫困户已超出用工需求,则按一定方式进行轮回(重点贫困户不纳入轮回范围,待脱贫后纳入轮回);如本村参与养猪农户用工不能满足需求时,甲方有权打破行政辖区界限解决其他村贫困户进行养殖。
5、甲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组织管理以及建成后生产全过程的一切管理工作。
6、甲方将年收益按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7、甲方所占用土地养殖临时用地,不得变更其使用性质。因其它原因终止养殖后,必须对所占用土地进行复耕,并交还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项目要求负责召开民大会,讨论确定土地租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入股等事项,并做到公开、透明。
2、依据自愿、公开和优先照顾重点贫困户的原则,结合村民大会的决定,对参与养殖的农户进行公示和公告。
3、按项目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村民联建圈舍事宜,并做到公开、透明。
4、组织、协调甲方做好养殖场建设用地事宜,甲方在建设过程中,乙方不得阻扰甲方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人、财、物,若乙方阻扰甲方施工、建设和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致使甲方造成损害的,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面赔偿。
5、每年将股本金(即扶贫资金)取得的年度收益情况进行公示和公告,并主动接收全体村民的检查和监督。
6、与甲方配合做好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三、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再根据双方意愿,再续签),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需要签订新的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