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4月30日至5月2日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放假3天。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的实际需要, 5月3日至6日安排社会实践活动。5月7日(上5月5日课)、5月8日(上5月6日课)正常上班。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教 务 处
20xx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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