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项目名称,编号)。
有效期限:至 年 月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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