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供应清爽、干净、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把握必要的卫生学问。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根据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纳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根据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惩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依据情节的严峻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赐予惩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稍微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元的'惩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元的惩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元的惩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赐予xx元分惩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赐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根据酒店相关制度进行惩罚。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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