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杜绝浪费、降低办公费用,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类别、管理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用品的领用和管理。
2. 办公用品类别
2.1 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如纸、笔、笔记本、信笺等。
2.2 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柜、家具、计算器、工具等。
2.3 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的,如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3. 领用及管理办法
3.1 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领用以卡登记,实行年限管理,并记入个人卡中;更换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单位价值在50―100元(含文件架、文件夹)的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以卡登记,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3.2 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需要领用办公用品时,由指定人员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领取。行政部根据审批后的领料单并核对"费用限额卡",正确无误方可发放。月终,财务部核对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金额,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于单位金额超出"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标准的,如文件架、文件夹,考核时,取几个月份的平均数予以考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每月25日由核算员报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并经部门经理同意,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编制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3 属公用物品,如复印用品、申请单、单据、宣传用品(笔、广告涂料、纸、胶卷等)、打印用品、财务记帐用品、考勤卡、电脑耗材、国旗、公司旗、垃圾袋、电池和清洁用材,如扫帚、拖把、水桶等,不计入部门定额。
3.4 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额,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批准,并通知考核委增加定额。
3.5 对于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办法
3.5.1 建立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按品种进行登记。
3.5.2 新调入公司员工需配置办公用品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进行调配,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3 公司员工需新增办公用品,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4 公司员工如需更换办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经部门经理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5 如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原领用的有关办公用品需办理转移手续。
3.5.6 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的损坏或保管不慎遗失,则按办公用品的折旧情况进行赔偿;离开本公司时,应按登记卡内容交还所领用的本类办公用品,如有短缺,则按物品原价值进行赔偿。
4. 附则
4.1 本制度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4.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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