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己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报价表》及施工图纸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其中:工程款: ;设计费: ;
工程监理费: ;税金(5.36%): ;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18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后三天为准。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如工程验收时甲方提出整改.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第二条 付款方式
进场前,支付工程款30%;工程过半,支付工程款40%;工程验收后,支付工程款项的剩余30%。
第三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预算报价表》)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与施工要求或《预算报价表》不符,应禁止使用。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工程以《工程项目报价表》、施工图纸及项目变更单的内容为依据,以《家庭装饰质量核验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1.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六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及验收合格。
2.未办理移交手续,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项目变更的约定: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及增减施工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域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施工。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如发世争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处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行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l.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l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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