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陶一矿运输楼南侧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2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160 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1920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1000元。
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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