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的合作,在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研究目标:
面向建筑环境与工业过程中用能环节的整体节能技术。
1.2. 技术内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1.3. 合作方式:
1.3.1.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课题。
1.3.2. 甲方提供科研场所、科研经费。
1.3.3. 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撑。
1.4. 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费供乙方进行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方向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2.2.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在渝期间的食宿条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组件不少于10人的技术开发团队协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原则上每年寒暑假来院士专家工作站驻站工作,驻站总时间不得低于1个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后担任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常驻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沟通甲乙双方的工作,具体领导技术团队进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华同方派驻的专家技术团队协助乙方进行应用型节能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产权归属: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的单位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名单排序方式进行。
4.1.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1.3.专利申请: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礼盒申请专利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拥有。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5.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5.3.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4.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5.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5.6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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