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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

2021-07-0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迈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1、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工厂负责人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管理;

  3、工厂办公室负责住宿人员的登记和钥匙管理。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四条 居住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申请表》,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钥匙一套,其他物品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超额部分及物业管理费由宿舍住宿人员平均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申请单》。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工厂办公室随机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和处罚。

  11、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以免误伤他人。

  12、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13、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工厂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4、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5、公司人力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16、使用电视、收音机等设备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7、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18、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9、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20、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

  21、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2、禁止养家畜及宠物,以确保宿舍的环境清洁卫生。

  2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指引、指示、标示。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8、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第六条 宿舍出入、来访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人力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6、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管理员的询问。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七条 宿舍费用负担

  1、每间宿舍用水定额10方,电20度,超出部分由室内员工分摊。

  2、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公司将定期举办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并奖优罚劣。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3、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由宿舍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未住满半个月的,扣除当月水电费10元,超过半个月的,扣除水电费20元。每延误一天,扣住宿费50元,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4、对于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的,对损坏物品要照原单价进行赔偿。

  5、宿舍人员造成的房门换锁,厕所堵塞、水龙头更换、下水道问题一般由造成损坏的当事人承担更换、修缮费用;如若责任不明确的,则由所住宿舍人员平均分摊。

  第八条 其他

  1、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或存在争议的地方,以人力行政部解释为准;

  2、本制度与公司以前规定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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