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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2022-01-0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协调联动;政府引导,群众主角;统筹谋划,分档整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为单位,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各村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集中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

  1、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2、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3、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镇安监办,责任单位:各村)

  4、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档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姜家供销社,责任单位:各村)

  5、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镇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6、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镇社事办,协同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三)进一步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面开展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在全镇各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确保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活动时间1-6月。(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

  1、加强对姜家镇“十黑大院”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高质量完成建设内容;(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蔡家寺村)

  2、全面实施完成申报获批的“20__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牵头部门: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村)

  (五)加大先进典型成果及相关活动信息报送力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及时向镇宣传办报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成果和相关活动信息,由镇宣传办整理后及时向相关媒体推送发布。(牵头部门: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镇相关职能部门、镇属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村“两委会”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镇市政中队负责垃圾箱桶配置管理及垃圾箱垃圾清运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散落垃圾捡拾及入桶入箱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巡查和督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全镇继续增设9名(其中:文石村、蔡家寺村各2人,其余5个村各1人)专职人员负责村庄、院落保洁、宣传、监督等工作,镇人民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到村,全年共需资金10。8万元。

  (三)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观摩交流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与村之间的观摩交流检查活动,形成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考核评比机制

  (一)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从20__年3月起,在镇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每季度镇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二)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激励作用,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

  1、将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每月专项考核内容,每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镇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将对在建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农业生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扣除属地村100元/次的考核经费,扣完为止。区级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督导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被批评和影响考核排名时,直接取消当月属地村的考核经费。

  3、各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姜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办法

  为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比对象

  全镇7个村所有常年在家农户,以户为单位开展示范评比。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五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提出的“五制”工作法、“三字经”“五字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最美庭院)主要包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庭院适度美化,即:

  (一)“五不见”。前庭后院干净整洁,庭院附近沟渠、塘坝、道路干净卫生。不见蓝棚顶、不见残垣断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横流、不见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二)“三整齐”。室内: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蛛网;室外:生产工具、农用物资摆放整齐,柴草堆码整齐;厨房:锅铲碗筷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

  (三)“三规范”。规范改造卫生厕所,无臭味、无蝇蚊、无溢流,粪坑密闭加盖不外漏;规范圈养家禽家畜;规范改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适度绿化美化房前屋后。

  (四)规范处置建筑废料。规范处置建筑废料的清理、清运、处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评比方式

  (一)村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从20__年1月起,各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每月开展一次示范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庭院”和“宜居人家”,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各村要统一设置人居环境整治公示栏、公示牌,每月评比结果要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镇级评比。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由镇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规建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督查办等),参照全区评比内容及标准,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人家”和“宜居院落”,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

  (三)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1、镇每季度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统一授牌并发放物资奖励。

  2、评比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由村向镇申报→镇初审,在镇村驻地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申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抽查复核,组织评定“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

  3、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和“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

  四、考核评比要求

  (一)制定评比标准。各村要参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比办法,并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参与度、知晓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评比工作。村社干部、党员等家庭要带头参加评比。各村每月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示范评比活动,适当发放香皂、肥皂、洗衣液、牙膏、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村示范评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奖励专项资金。设立10000元作为全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户评比专项资金,用于每月评比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物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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