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三、文稿主要内容概述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四、需说明事项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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