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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2021-11-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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