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xx省xx县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电 话:13xx0 ; 传真:xx9。
地 址:xx省xx市xx县xx镇路54号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传真: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目前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共识, 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公司MXS 品牌系列产品在 地区(包括 )范围内的唯一经销商,独家代理该地区的“MS”品牌 系列产品。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维护公司专利权。
二、认定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后每年享有优先续签权。
三、甲方授权乙方在认定区域市场内开设“MXS”品牌产品联营店,并享有独家供货权。
四、甲方负责把优质完好的产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并确保乙方的经营质量,不低于20%的完整利润空间。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品的全部相关合法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资料(包括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国家3C认证书、专利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法手续)。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业务及人员培训(包括培训学习/定期讲座/素质培养/卖手培训/品牌宣传等)。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品牌形象装修方案并定期为乙方组织推广促销活动,不定期的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书籍、报刊等,让乙方的`经营在任何时候都紧紧与甲方的品牌强化和全面推广保持一致,使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中体会到真正的实惠和双赢。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另随时可附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服务相关规定)。
九、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向乙方区域内任何商家发放乙方代理商品。
十、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以MXSxx品牌为乙方企业主力产品,并保证年进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另找代理商。
十一、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甲方收到乙方订单货款后,在 日内将相应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货运部,乙方按货单验收后如有异议,应在10日内及时将异议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将视为发运产品与货单无误。
十二、乙方必须维护甲方产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做好当地售后服务工作以及协调经营环境和社会关系等工作。
十三、甲方保证其供应商品无假冒伪劣、证照齐全,质量优良。但并不负责乙方地方性的经营活动费用。
十四、乙方取得代理加盟资格后,第一次进货额不得低于15 万元。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有甲乙双方法人签字和乙方第一次进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正式生效。
十六、附加协议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准则。此合同长期保存,便于存查。
甲方:xx省xx县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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