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区___路(街)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 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 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契约副本____份,送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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