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本合同所指标的为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其中 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需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每月 元,押金 元(押金会在合同关系正常终止时退还)。 该房屋公共设施有洗衣机 台,燃气热水器 台,燃气炉子 个,出租房间内有床 张,空调 台,桌子 个,衣橱 个,椅子 把。
四、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公共设施。
五、合租期间,水、电、燃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平摊。
六、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七、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燃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八、乙方需退房的话,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个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九、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十、因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十一、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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