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农科院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联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我们科研事业单位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积极主动加强学法
我的专业是法学,加之这也是我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我知晓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对学法有了更多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常常通过网络、书籍,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科技产业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学习,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也是和法律有密切关系的。如对我院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格式及合法性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在女职工工作中要尽可能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等。这些都要求我不仅要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才能为我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及我院的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各研究所与处室可以每年度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知识若干次,学习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以备事后进行查阅与温习。二是坚持培训制度。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对广大职工进行培训。也可以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己在我院的工作实际,确定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努力提高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通过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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