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从20xx年下半年两区合并后,浈江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相继展开,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局为做好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从最初的粗线规划到实质性调研,已耗用了大量人力、财力,多次派专人与主管副区长李继光同志到中山、东莞、珠海等地联系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开发事项,同时为做好工业园的土地置换工作也多次到省劳教厅、有关监狱做工作。下一步产业园区的土地问题还要到省相关部门做工作,还有产业园区的合作开发事项还需同中山、东莞、珠海等地的开发区共同商讨。到目前为止,由于我局自身经费有限,已挪用其他专项经费垫付了此项工作经费将近15万元,我局至今未因产业园区的开发而向区政府申请过相关的费用。为了更好地开展下一步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请区政府在市划拨的产业园区开发经费中,拨给我局产业园区开发专项经费15万元。
当否,请批示。
2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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