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党委、政府的的委托,金牛镇xx年村级财务审计小组于xx年5月16日开始,对全镇所辖35个村(社区)-xx年度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此次审计工作领导重视,上下共同努力,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组经过为期30天的努力工作,本次审计圆满结束,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领导重视,人员齐全,纪检监察全程参与。镇纪委书记周亚明任组长,周晓红任副组长(常务),成员:吴学斌、陈前恒、雷云、石海霞、吴辉、明华、明丽华、鲁力、金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审计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财经所。审计时间:xx年5月16日至xx年6月16日。
二、工作程序:
1、审计组xx年5月17日制定了《审计人员时间安排表》及《金牛镇财务审计整改通知书》,并由镇纪委及时下发给各被审计村(社区)。
2、相关村(社区)接到整改通知后,财会人员整理了相关会计凭证帐本及其财务资料。在指定的时间里,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镇财经所配合审计人员进行了审计。
3、在审计过程中,对于有些有手续不合理的票据,进行现场更正、完善。对于一些不符合财会制度的行为,要求及时更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
此次审计工作中审计组发现全镇35个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三签两审不到位、内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三签两审具体概括为: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审批人签字;村(居)主理财小组审核关、主职干部审核关(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帐、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所有职责,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手拿支票跑银行,取了钱进商场,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哪帐。导致会计成了"记帐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民主理财小组章就在村干部手中,这就直接导致内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另外有的村只是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偶尔间断性地将村务作部分公开,再加上有的村(社区)理财代表缺乏财经法规知识,不懂得看帐和算帐,仍然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这也造成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名存实亡。
(二)入账不及时,部分过大金额的发票无明细、无事由。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各种原因,现金不及时交镇“双代管,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同时大量内部借支现象严重,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镇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核算中心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同时村(社区)存在支出大额办公、食品发票时无明细清单;招待费发票无事由、无菜单记录;工程发票内容为材料、工时等,但无具体明细清单;差旅费报销不注明事由等现象。
(三)存在发票连号,白条入帐现象。
审计组在审计各村(社区)帐本时发现,全镇35个村(社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发票连号,白条入帐现象。个别村整个记帐凭证里白条“满天飞”, 更有甚者是“三无”白条(无收款人、无审批人、无事由)。有的是可以取得合法凭证的,也用白条来报销。不光招待费是如此,工程结算也是如此,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更有甚者,近十万余元工程款也用白条支付报账。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签订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同时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
(四)普遍存在村级工程没有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们的各个村委会抓紧时机,千方百计地向上级争取到资金,用于自身的各项服务群众生活的建设,这是件好事。但好事更要好办,要规范和符合程序。从审计情况来看,全镇35个村(社区),-xx年度所有工程建设类项目几乎都没有经过工程预(决)算,没有一家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有的连预(决)算、会议记录等材料也没有;有的工程事先没有签协议或合同,也无办理预算编报手续,事后却凭所谓“口头决算”付款;有的项目采用陆续付款的方式,很少正式办理工程预(决)算手续,工程总额心中没有数;有的收取费用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这样就逃避了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五)挥霍公款现象存在。
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村一年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的村(社区)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十几万元;还有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酒副食等礼品送人和应酬相关人员的婚丧嫁娶等,甚至个别村用公款报销个人党费。
(六)制定村级干部工资和奖金分配缺少依据。
村级干部一年应拿多少工资、奖金如何分配,如何领取,没有标准,也缺少依据。部分村的村干部及管理人员多年在村帐本上没有领过工资,但又有部分村的村干部及管理人员有滥发奖金、津贴的不正常现象。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对村(社区)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广大村(居)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居)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群众的参政意识。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严格监管
1、建章立制,严抓共管。为使村(社区)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各村(社区)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社区)级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2、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做好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审批人签字;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关、主职干部审核关(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关),同时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居)民监督,特别对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1、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
2、正确处理村(社区)集体资产的处臵问题。在村(社区)集体资产处臵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村(居)或者村(居)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臵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的农村财务审计组织并明确农村审计的组织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同时农村财务审计组织要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五)、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会计队伍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村(社区)财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村(社区)财会人员要由镇财经所进行考察选配,一旦被确定之后,不经主管部门批准,村(社区)不得任意调换财会人员。同时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村(社区)主职干部坚决不准代替报帐员报帐,坚决杜绝村(社区)主职干部进行个人财务收支。要求各村(社区)做到主职干部审核,财务人员报帐。村(社区)财会人员必须按金办发【】10号文件执行,做到日清月结,坚决杜绝村级一季或一年支出一次性报帐,坚决杜绝村(社区)虚报支出套出资金,进行资金体外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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