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是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启蒙巨著,开启了人类自古以来几千年探索自然规律的序幕。辩证地看待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指导我们的生活大有裨益。
老子以其博大精深的真知灼见,向世人阐释了如何待人接物,如何进行科学管理,如何修身养性,如何求知,如何治国等等。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遵循道路(也就是事物的规律),不要有太多的欲望。“过去是最好的。”在古代,按照法律办事的人,“天清地好”,上帝对法律的尊重可以是明确的,地球对法律的尊重可以是和平的,上帝对法律的尊重可以带来和平,河流对法律的尊重可以充满水,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如果尊重法律就可以是无穷无尽的,侯军国王如果尊重法律就可以得到世界。“是它造成的”。“天空晴朗,会裂开;如果土地上没有和平,人们就会害怕;神没有灵,要惧怕安息;山谷不盈利就会枯竭;万物不能生,必灭;王厚不正直,会害怕的。”意思是,天不晴,可能崩裂,地不太平,可能崩塌,神仙不显灵,可能消失,河流无水干涸,万物不能生长,可能灭亡。追求太多,欲望太多,就会厌倦生活;如果你很安静,什么都不做,你会很满足,很快乐,否则你会带来灾难。
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他的辩证哲学的治国安民思想。《道德经》前半部分主要讨论治国方略,后半部分主要讨论如何治国。
第一段“道可说,不可恒,名可名,不可恒。”意思是道作为世界的本源,可以用语言来描述,但不是永恒的。"可以命名一个名称,而不是一个常量名称."它是一个可以被调用的名字,而不是一个常量名。“未知,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也就是说,天地刚呈现的时候没有名字,万物逐渐出现的时候都有自己的名字(但不是永恒的)。“所以,总是没有看到它的美好的欲望,往往有看到它的尴尬的欲望。”意思是我们常常在没有欲望的时候去探索它的奥秘,有时候去探索它的倪端。"这两个名字相同,但名称不同."也就是说,存在和不存在都来自道,但名称不同。“同一句话说的神秘”,也可以说是深奥微妙,难以把握。“神秘而神秘,所有美好事物的大门。”意思是说这种神秘的方式就是一切的秘密方式。
老子在开篇就用具体抽象的“道”介绍了“常无欲见其美,常无欲见其悲”,即他写道,要知其玄妙,最好做到“无欲”。这和他“清廉无为”的想法是一样的。“无欲”是贯穿《道德经》的主旨。
老子认为人性本善,本纯。人类的各种丑恶行为,应该是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导致的扭曲人性的变态现象。所以老子坚持存真离伪,保存人性的善与美,顺应自然之道,抛弃一切引起人贪欲的东西。他的政治思想在今天似乎很难理解。他理想社会里的人都很发达,头脑简单,没有物质享受的奢侈欲望,也不会被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文化或知识所困扰。他是一个历史循环者。在他眼里,让人们在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中保持人类简单纯真的精神生活,比物质文明发达但充满危机、斗争、谋杀、阴谋的社会制度更符合人性。
他强调“无为”就是顺应自然,其治理社会的有效性显然比用法律、法规、制度、道德、知识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要合理有力得多。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基本含义。老子的这一社会理想与其“道”论密切相关。
出于对自然规律的深刻理解,老子把与“道”相适应的运动作为人类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和道德标准应该遵循的最高标准。他的政治思想所体现的是“无为而治”和“言传身教”。所谓“无为而治”,并不是指不作为,而是强调人的社会行为要顺应自然,适用于“道”的运动。具体来说,要求统治者给人民一个宽松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不要为了顺应自然而强烈干预。人们在这种舒适的生活环境中,没有遭受暴政的折磨,没有担心繁重的税收,自然会感到
这种政策的好处,从而达到了“不言之教”的教化作用。
治国如此,那么治人又该如何呢?要以善,以柔,以刚。
老子《道德经》中所陈的治国与治人思想,其意义之深远,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现今社会,生活、工作的脚步很快,压力又大,人们的脾气也随着变得焦躁与不安。如果能做到善、柔,必定可以平心静气。心静自然凉,生活、工作的情绪就会舒畅起来,效率也会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善与柔还可以帮助处理好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使变得融洽,心情也会阳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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