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部门考勤管理制度,结合我院近两月考勤数据统计情况,现对《××年员工手册》中第章考勤管理制度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考勤制度如下:
关于迟到、早退、缺勤
员工应按照交通状况合理安排通勤时间,保证按时出勤。
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上午09:15后到班者为迟到,下午18: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上午09:30后到班者为缺勤半天,下午:30后到班者为全天缺勤。
上午11: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缺勤全天,下午17: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缺勤半天。
在当月考勤统计中迟到率超过30%(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200元;在一月中迟到率超过50%(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300元,早退超过3次(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200元,此项罚款全部作为部门全勤奖励基金使用。
(注:迟到率=迟到次数/实际的出勤天数X100%)
以上考勤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请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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