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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22-11-1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事故发生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瞒报事故的,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责任追究。1-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8起,死亡91人,同比分别上升47.4%和85.7%。

  一是健全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市委20号文件,9个区市政府、3个经济功能区制定了《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27个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建20支行业专家队伍,与129个区市、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月、安全周制度,上半年先后向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工作4次,召开安委会会议7次,市政府各位分管市长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3轮。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对全市监管网格进行总体调整,全市352家政府单位、3万余家企业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网格化平台公示、检查。开通网格化社区终端,形成了市、区(市)、镇街和社区巡查管理、企业终端为架构的“3+1+1”信息平台体系,监管网格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四是实施“安全年”行动计划。制定了《20xx年“安全年”行动计划》和《2X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等工作意见,成立了安全生产治理指挥分部,建立了指挥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年”行动六大战役和1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266家(次),排查隐患35097处,整改隐患31459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567起;分批51处工矿商贸事故进行了公开曝光。上半年,组织36名国内专家,对40家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进行诊断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2152项,对其中的14项重大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对媒体公布。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先后关停企业454家,停产整顿243家,促使44家企业改用其他制冷介质,整改力度史无前例。

  五是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上半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267处。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和市安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南京路1号深基坑隐患、青岛碱业股份铁路管线渡桥隐患和14处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目前,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进展基本顺利,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六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今年市安办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督查两轮。4月份开展了第一轮督查,17个督查组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70家,排查隐患498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1处。6-8月份组织开展第二轮检查督查,目前已检查企业3446家,排查隐患4963处,发现重大隐患71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3起,关闭取缔64家。

  七是大力实施安全培训。筹建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启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上半年培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3万余名。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直机关工委,对4万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分级分批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培训;对200余名区市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安监局长和360余名镇街领导干部进行了安全培训。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红线意识尚未真正确立。一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不强,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重发展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一些企业为追逐经济利益,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将主体责任、社会责任、安全发展,抛到了脑后。

  二是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齐抓共管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看似完善,但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方面还存在严重缺陷,指导思想不端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要求在基层落不到位。实际监管中还存在着管理盲区、责权不一致等问题;企业与属地政府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对驻青企业的监管,属地政府管不了、不敢管、不去管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三是基层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基层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懂专业、能执法、会执法的人员少,致使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因得不到有效的排查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密织网格。进一步完善建立网格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资源匹配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市6200个社区(村居)全部开通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每个社区设2-3名安全生产巡查员,将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部门和网格责任人;将企业各种安全信息和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情况,随机录入网格化信息平台并上传市安委办,每月通报一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将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情况纳入网格化监管,凡企业主要负责人未通过网格化系统报告履职情况的,采取约谈、列入“黑名单”等形式对其实施严格监管。

  二是强排隐患。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对发现的隐患,坚决排除,做到不手软、不姑息、“零容忍”,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并附检查影像资料,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凡是重大隐患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停产整顿期间明停暗开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或关闭取缔。在电视台开通安全警示教育栏目,拓宽举报渠道,发动社会查隐患;坚持“12350”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接报一起、查处一起,公布查处结果,兑现举报奖励。

  三是严追责任。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直接处罚标准,违反必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关停取缔,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加大隐患整改追责力度,凡是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拒不整改隐患的,或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严厉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凡一年内发生两次一人死亡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凡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上限重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将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市安监局网站全文公开,向社会发布新闻。

  四是夯牢基础。实施全员化培训,年内全市4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5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全部组织一次培训。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再次接受安全强化培训。继续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涉氨制冷等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四不两直”式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零隐患”准入制度;在社区、园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识别风险类型,研判风险等级,提出科学应对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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