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丰汇大寨煤业公司
承包方: 榆次城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调度楼加层(图纸:前进煤矿办公室)
2、工程地点:大寨煤矿。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
4、工程范围和内容:主体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260M2。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 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7 日。
3、除遇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延误。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发包方: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施工进度的控制。
承包方:履行承包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并遵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
第五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保护好现场使用的设备及材料。施工期间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期间由发包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第七条 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一年),所发生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种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4 份,其中发包方执 3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包方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20xx年 7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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