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乙方:盐池供热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和地方现行劳动法的要求。双方根据包工包料,工程分工负责协作的精神,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商定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采暖管网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1月1日完工,工期为15天。
5、合同价款: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共计捌万叁仟柒佰柒拾贰元整(¥:83772.00元整),详见清单。
6、付款方式:乙方进入工地首付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完工后付20%,剩余10%交工后试用两个月全部付清。
7、乙方工人的住宿和生活,自行在施工现场外安排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技术规范的评定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监督和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中工程
没有达到标准的、如造成施工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规范及甲方和技术人员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必须保证合格,否则造成一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安全
1、分项工程承包的所有施工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或马虎大意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达到清洁,所用小型设备、材料及废料堆放整齐,达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 方:盐池县综合福利中心
乙 方:盐池供热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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