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有关要求,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三好学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周 林 秦淑琴
副组长:李 婧
成员:魏 彦 邓瑶瑶
三、评选标准
1、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区统一学号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区级各类先进学生的评选。(20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残帮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20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30分)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30分)
四、参加范围
各班推选一名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
五、活动内容
学校统一组织参评学生演讲,评委投票,按分数高低,取一二名选为区“三好学生”。
六、评委成员及分值
评委:行政班子成员(主评委)和每年级一名老师组成评委团。每班选五名学生作为观众观赛。
评分:主评委分值占70%,普通评委分值占总分30%。
七、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选手按顺序发言
3、每个选手演讲完毕,评委打分。计分组进行计分。
4、每三个选手演讲结束,宣布分数。
5、最后以分数高低评出一二三名。第一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二名,1人(区“三好学生”);第三名8人(校“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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