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10月中旬在校田径场举行。具体时间待定。
二、主办单位:
合肥市庐阳中学
三、承办单位:
艺体教研组
四、参加单位:
七年级、八年级(14个班)
五、参加办法:
1.凡在校学习、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名。
2.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接力可以兼报),每班每个单项限报3人,各班接力限报男女各一队。
3.各班报名单于9月29日前下午下班前报到陈松老师处。
六、竞赛办法:
1.各班报名单报出之后,运动员所报项目一律不得更改,也不得增补。
2.竞赛期间如发现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取消顶替运动员已取得的名次和成绩,且该运动员所在班级不得参评精神文明奖。
3.每个单项参赛运动员只有或不足6人,其所取得的名次和计分方法仍按单项方法计取。
4.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5.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应采用书面形式,由该运动员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方可受理。
七、竞赛项目:
1.男子项目(八项):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实心球
2.女子项目(八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实心球
八、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每单项和接力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如名次并列,计分平均计算(如两个第二名,则无第三名,以此类推)。
2.团体名次:团体取前五名,以各班男、女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得冠军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凡获团体名次、个人名次的班级和个人,均分别予以奖励。
4.运动会评出精神文明运动队两队,各班评出精神文明运动员一名。
5.本届运动会为我校首届运动会,所产生的冠军成绩即为我校运动会纪录。
九、大会裁判员由组委会拟定方案,大会统一安排。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解释权属于大会竞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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