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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021-08-3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甲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根据乙方的委托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支行(以下称“贷款人”)贷款提供财产抵(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担保范围及期限

  本协议担保对象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与贷款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及其项下的各类具体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下的乙方对贷款人所负全部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

  本协议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前述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保管质押物的费和实现质押权的费用、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协议的担保期限以甲方与贷款人签定的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约定时限为准,乙方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按时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担保财产

  1、甲方以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抵押财产总价值¥ 万元。相关抵押担保事宜以合同编号为:中约定为准。

  2、甲方以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 作质押担保,质押财产总价值¥ 万元。相关质押担保事宜以合同编号为:中约定为准。

  三、担保责任

  1、甲方以担保财产向贷款方保证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就甲方保证范围内款项到期向贷款方偿还。

  2、超出甲方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甲方的代位追偿权及其他反担保

  1、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到期债务,致使贷款方将甲方抵押、质押财产作为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取代贷款人立即向乙方行使追偿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1)、甲方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的代为向贷款清偿债务支出总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日利率按万分之五计算)。

  (2)、甲方的其它费用及损失等。该费用及损失包括因乙方未能及时清偿致使甲方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7天内向甲方偿还上述全部款项。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方式:

  (1)、乙方以其与甲方签定的《建筑施工合同》项下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款作为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与贷款人之间的债务偿还,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内扣除上述第一条中乙方应归还的款项。

  (2)乙方请第三方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反担保人)项下所开发的 项目资产提供反担保保证。如乙方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致甲方但保财产被贷款人强制偿债,反担保人以其项下房产及债权作为低押,由甲方处臵用以清偿乙方债务,甲方有权向反担保人的债务人 要求其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项。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主合同规定的和甲方所保证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

  2、必须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及时向甲方通报还款情况,提供必要的还款证明单据。

  3、未经甲方同意,对已设立以甲方为债权人的乙方财产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也不得将企业财产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甲方实现行使追偿权的行为。

  4、如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变更地址、电话、电传等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担保人的利益。

  5、如需举借新债以及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甲方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定期或随时检查、了解和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甲方在检查和监督时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与贷款方修改主合同。

  8、乙方保证按借款主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应该履行其作为债务人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其所有应付款。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通知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协议书所列各项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书生效后,不因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免除协议书项下的义务。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家庭财产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本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书生效后,有关本协议书的补充、修改、变更等,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书经甲、乙及第三方反担保公司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反担保人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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