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聘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公司办公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一部,聘用驾驶员一名,租车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按每天___元,将___小轿车和驾驶员___租聘给乙方使用,乙方每月月底付给甲方租聘金___元。乙方先预付一个月租聘金___元作为甲方周转用。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聘车辆和人员。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聘金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租聘用的甲方车辆和人员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只能办公代步用。
2、乙方利用租聘车辆和人员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聘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4、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负全责。
5、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甲方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聘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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