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场地与品牌资源,并负责整体运营及市场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乙方负责的相关教学工作。
课程名称:
教学时间:由甲方统筹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需求的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和艺术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4.依据考核、考查情况对乙方实施相关奖励;
5.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教师,给予相应奖励。
6.按照本协议及艺术培训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从事教学工作应得的课酬及奖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如实填写教师信息表;
2.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授课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中心教务处审查,合格后备查;
3.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督查,并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教研活动,参加中心组织的相关会议;
4.在乙方工作期间,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在甲方进行招生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招生;
6.在合作期内,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协议;
7.根据本协议及艺术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取得甲方支付的课酬及奖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报酬的形式:
1.课时费的支付:每次课程为180分钟,90分钟休息一次,每月按课时计算:8人(含8人)至16人(含16人)保底100元/次;超过16人每多1人加5元/人次;8人以下按照学生实际人数五五分配(注:安排免费体验试课的学生则不算人数。)
2.课时费支付时间:每月15日支付上月课酬。
3.甲方将对乙方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学期末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奖励。
第六条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与本协议所教全年课时数相应全额酬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在甲方周边2公里以内进行相同教学活动,并且不得将甲方的生源直接或者间接转入其他同行机构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第六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或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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